道德矯治是社會綜合治理係統工程中的特具功能的工程,尤其是對於個體心理失衡這種常見現象,它運用調整價值取向的基本原則,采用思想疏導、認識補救和精神支持諸方法,去克服心理失衡中的消極性質,中斷由心理失衡—心理變態—心理病態的可怕鏈條的形成,從而促其發生逆向變化,使心理失衡成為走向心理平衡的新的起點。
一心理過程中常見的不平衡現象
心理失衡,就是出現在心理過程中的常見的不平衡現象,是需要調節又尚未得到調節時的心理波動或心理呆滯狀況。從廣義上說是指心理現象的平衡狀態的失重;狹義上講,則是心理過程中某一因素的不及或過分,諸如認識中的好高騖遠,想象中的過於放縱,情感中的控製不度,思維中的偏頗等等。
心理失衡具有如下特征:
其一,心理失衡是指常見的心理失調現象,具有普遍性。任何一個人,隻要他有改善現狀的願望和不甘落後的思想,他的心理就不會平衡,會處在失衡的狀態,這是很正常的。心理絕對平衡的人是不存在的,如果存在,那不過是一種心理變態。因為失敗而苦悶或是導致消沉,或是導致沉思,但沉思則有可能找到新的起點,因為災害而沉淪或悲憤,悲憤是喜哀失調的表現,但悲憤則有可能產生向上的力量,如此等等,所以心理失衡並不全是消極的,它還具有積極的一麵。“彷徨”而激勵自己去尋找解脫痛苦的真理;“呐喊”而發出喚起民眾的呼聲。所以,心理失衡是心理發展過程中的一個中間環節。由“平衡”到“不平衡”再到“新的平衡”,每一次循環,心理水平都達到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其二,心理失衡從質上來說,有病態的失衡和常態的失衡。病態的失衡即心理變態,屬於變態心理學和精神病學的範疇。常態的失衡是指個體自我控製係統沒有崩潰時的心理失調,即自己能對自身的活動的啟動、加強、削弱、停止加以控製。這種常態的失衡才是本文所要討論的中心。
心理失衡雖然是一種最常見的心理現象,但至今尚未產生一套像檢查心理變態那樣去檢查心理失衡的客觀方法和量表,在這套合理區分心理失衡與否的公用客觀方法和量表沒有產生之前,我們可以從一般心理學原則方麵和心理的實質方麵提出一些情況來幫助判斷心理失衡問題。
首先,判斷人的心理失衡與否的一般心理學原則有以下三個方麵:一是看他的所作所為是否符合他生活的環境對他提出的要求,他的言行有無明顯的離奇和出格的地方。這是就心理與環境的統一性看問題,把環境的要求作為衡器,與環境協調的,我們稱為平衡態,反之則是失衡態。二是看他的心理活動自身是否具有完整性和協調性,即看他的行為是否受意識的支配。自己能否控製自身的行為,興奮與抑製之間是否協調。心理活動自身完整和協調的,可以界定為平衡態,反之則是失衡態。三是看他的個性特征是否具有相對的穩定性。
其次,可以從心理的實質方麵來判斷心理失衡的問題。“腦是心理的器官,心理是存在的反映。”如果個別心理過程的障礙能找到器官方麵的根據,即腦的結構和生理、生化方麵的障礙,那麼,這時心理障礙是不健全的人腦對客觀現實的歪曲反映,屬於心理變態,而不是心理失衡。心理失衡是大腦沒有明顯的結構損害,隻是由於強烈的外界刺激和內心的矛盾衝突而引起的心理失調。
根據以上我們對心理失衡的界說和判斷心理失衡的原則、標準,可以把常見的心理失衡現象分為如下類型。
從心理失衡的過程來分,有一念之差的短暫型失衡和百思不得其解的持續型失衡。一談到過程,就與時間的久暫分不開。心理失衡作為一種心理狀態,其特點是有一定相對的穩定性,但又隻能保持一定的短暫的時間。
從失衡的頻率來分,有怒發衝冠的爆炸型失衡和猶豫惆悵的憂鬱型失衡。前者往往是瞬間性的,來得快,去得也快,經過徹底的發泄,時過境遷之後即煙消雲散。後者的周期較長,在其認識和情感障礙沒有消除以前往往會持續一段相當長的時間。
從引起失衡的原因來分,有由於審視力偏頗而造成的認識中的失衡和由於喜怒哀樂的失控而造成的情感上的失衡。認識失衡包括超前型失衡,即對外界刺激具有超前反應,“神經過敏”;滯後型失衡,與前者相反,對刺激的反應遲鈍。情感失衡包括易變型,其特點是自製力不足,內心世界易於外化,易受暗示;頡頏型,即對抗型情緒。
此外還有氣量型失衡,這是由個性心理特征引起的,其價值取向的特點是狹隘的自我中心主義。有氣量的人胸懷寬廣,眼光遠大,顧大局,舍小利,不為一時的成敗得失所困惑,適應力和自我調控力都很強,因而不會為區區小事而惶恐不安。缺乏氣量的人則斤斤計較,動輒發火,一遇挫折就感到“他生未卜,此生休”,心理時刻處於失衡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