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思維形式的道德判斷,其結構是:每一個具體的道德判斷形成一個表層結構,在這個表層結構之下都對應著一個深層結構;每一個深層結構通過一套轉換規則給出一個或幾個表層結構。我們將這種深層結構歸納為道德判斷的“肯定/否定式”和道德判斷的“可能式”兩種情形。它們都以主賓詞的結構形式反映著兩個思想對象的聯係。
道德判斷的“肯定/否定式”,其係詞或者是肯定或者是否定,而主賓詞則既可能是表明在現實中已經實現或正在實現的各現象的聯係;也可能表達對道德現象及其聯係的必然的、本質的、規律性的認識。它依據客觀事物的相對靜止及不同事物間的確定界限建立起固定的範疇。以肯定或否定的形式,從各個不同的側麵展示現實生活中各自獨立或相互矛盾的道德關係及紛繁複雜的道德現象。是就是,否就否。它一方麵遵循著形式邏輯的規則,另一方麵又為道德判斷的“可能式”,即辯證邏輯形式奠定了基礎。
“可能式”道德判斷是以“是……或者是……”這類係詞表達的道德判斷。其主賓詞所表達的道德現象的聯係是一種可能的聯係。它不僅依據事物間的相互聯係,也依據它們之間的相互區別;不僅依據事物自身的同一性,也依據同一性存在於對立和差異中的道德事實來建立起變動的範疇。道德判斷的“可能式”反映了在道德現象和道德關係中沒有什麼一成不變的界限。和“肯定/否定式”不同,“可能式”揭示了對立的道德現象和道德關係,承認除了“非此即彼”的道德事實外,還有“亦此亦彼”的道德事實,從而使我們深入到更為豐富的道德世界中去。
道德判斷,是運用已有的道德概念和道德知識對道德現象進行分析、鑒別、評價和選擇的心理過程。道德初識,是指心理以模糊而生動的形式對若幹道德概念和道德現象的占有。這種被占有的道德知識雖還未經過道德吸收者的體驗和思維升華,但卻是道德形成的必備基礎。道德形成是指個體由道德認識、道德情感、道德意誌、道德信念、道德習慣的有機結合所形成的穩定的道德人格。它以道德情感做啟動,道德意誌做杠杆,道德判斷做橋梁,最終以道德信念的確定為目標。
以道德判斷為載體,道德初識與以道德判斷為形式的社會理性間的矛盾鬥爭,是道德情感產生的心理基礎。道德情感,是人們運用一定道德標準評價他人或自己行為時所產生的一種體驗和主觀態度。作為道德初識載體的道德判斷具有直覺性的特性,但自覺性較低,因而對道德行為準則缺乏明顯的意識。其判斷可能是積極的,也可能是消極的。作為社會理性化身的道德判斷,對積極的予以鼓勵扶持,消極的予以壓製淘汰,使個體逐漸體驗到並產生諸如榮譽感、挫折感、羞恥感等道德情感。
道德情感的產生使個體道德心理具有更大穩定性,它反過來影響人們的道德認識和行為,推動道德人格的形成。但此時的道德主體仍處於被動的、隨俗的、仿效的、誘導的道德情境中。社會理性的要求在個體心理上還是他律的。對規範的服從、認同來自超乎個人之外的社會壓力,德性的動機出於畏懼社會輿論的譴責,理性對欲望的把握還停留在主體自身的意誌要求之外。道德情感中所產生的規約感是個體道德心理中義務意識產生的前提。由道德情感驅動的判斷為道德形成提供了感性材料。
道德意誌,是人為了實現有意義但此時並不吸引他的道德目的,克服那些富有吸引力的動機、需要或願望的心理特征。它是人們在履行道德義務的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自覺克服一切困難和障礙作出抉擇的頑強毅力和堅持精神。道德判斷為個體的道德形成提供意誌鼓勵。
在道德情感階段,對道德規範的他律性認識,既可以引起個體對規範的敬畏心理,也可以引起個體對規範的厭惡心理。一旦經過自身的思維審度,作出道德判斷以後,規範的取舍與行為的選擇就達到了吻合的程度。一種被清楚意識到的道德指導與合規範行為和諧地結合起來,這種道德判斷不僅能將社會的道德準則明晰地引入個體心靈中,而且在與直覺的反映個性化需求的道德判斷兩相衝突時,會使個體最終認識到個人需求的實現要以社會需求的實現為前提,一己的需要隻有符合社會理性的要求才能得到滿足,從而正確目標,自覺組織自己的行動,抑製與達到正確目標相違背的意圖,加強與達到正確目標相應的行為。道德意誌的杠杆力量就體現在個體為滿足自己需要,預先確定某種目的,有計劃地組織自己行動以達到預定目標的活動中。道德判斷則為個體道德意誌的產生和強化提供理性走向,引渡道德個體登上道德信念的彼岸。
道德信念,是堅信道德行為的正確性,並伴有情緒色彩與動力性的道德觀念,它是主動要求得到維護與實現的道德需要、百折不撓的奮鬥精神和堅貞不渝的行動的總和。道德信念是一個人實現了道德形成的標誌。
心理學研究認為,道德知識轉化為信念的機製在於,通過人的理智獲得邏輯嚴密的、有論證的解釋,並且意識到個人需要的滿足與社會利益有密切聯係,從而使人對某種道德觀念的正確性堅定不移。在此機製運行中,道德判斷既提供個體進行嚴密邏輯論證的材料,又表達論證的結果,並以評判的方式反映個體意識到的自我需要與社會利益及其相互聯係。由此可見,道德判斷始終活躍在道德信念形成並起作用的整個過程中。
道德形成使個體心理趨向“從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道德境界。它是深刻的道德認識、強烈的道德情感、頑強的道德意誌和堅貞的道德信念的有機統一。它使個體對道德原則、道德規範達到自律的把握,成為行動和評價的主人。
綜上所述,我們從認識論、邏輯學和心理學的角度探討了道德判斷的特殊本質,表明了道德判斷既是道德理性世界中的運作,又是道德理性世界中的成果,是實現道德形成的關鍵和橋梁。當然,生活中也有產生錯誤道德判斷的現象,並直接貽害行為進行,危害社會生活。對於這種現象,我們將在後文中論及。
二道德判斷的類型
道德判斷分為道德評價判斷、道德規則判斷和道德指令判斷三種類型。
道德評價判斷,是根據道德價值觀對道德現象表達出肯定、否定或讚成、反對的態度,是對行為或事實進行善惡定性的判斷。它通常分為自我道德評價判斷和社會道德評價判斷。自我道德評價判斷,是個人或群體對自己行為所作的一種善惡上的自我認識,是依據自身已備的價值取向,對自己的行為所作的道德判斷。古人雲,“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自我道德評價判斷的目的就是要正確認識並不斷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質和行為。它最主要的特點,是行為當事人既是評價判斷的客體,又是評價判斷的主體。當然,人們在進行這種道德判斷時,總是以一定社會或階段的道德原則、道德規範作為參照標準。在自我道德評價判斷中,“良心”扮演著特別重要的角色,它隨時為個體的道德行為提供價值導向。社會道德評價判斷,是依據社會所認可的道德“通則”對人的行為或道德事實進行的善惡判斷。它反映人們共同的感情、意誌、信念和願望,體現著曆史進步的要求。社會道德評價判斷基本上代表了一個社會的主導力量所倡導的道德原則和規範的要求,體現著時代的、社會的利益,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對個人來說,它則是一種客觀存在的、具有約束性的力量。自我判斷和社會判斷從內外兩方麵形成道德環境。前者審查個體的動機、欲望、需求,使之符合社會的價值要求,指向社會的價值目標。而後者則將外在準則直接灌輸到人們內心,進而確立自己的做人標準和價值目的。它們統一的關鍵在於是否反映了“時代的意誌”,是否反映了“時代內心的東西和本質”。道德評價判斷是規則判斷和指令判斷產生的基礎,是三種判斷類型中最基本的形式。
道德規則判斷,是確立人們道德行為的規範和準則的判斷。對個體來說,它既是一種約束力量,也是一種導向。就其約束力而言,道德規則判斷是一定社會關係和道德關係在人們意識中的反映和概括,是客觀的道德關係和道德要求對進行道德實踐活動的人們的一種基本限製。其目的是表明人在道德領域內沒有絕對的自由,總是要受製於某種外在必然性的規約。道德規則判斷將社會或集體的道德價值明確肯定下來,成為個人所能感受到的約束力量,以此實現理性對個人意向和欲望的把握。它的導向性是指規則判斷不僅告訴人們不能做什麼,同時也告訴人們應當做什麼;不但約束某一行為,也激勵某一行為。實踐告訴我們,凡被堵住的東西,總會在堵住口的另一處開啟活動的門;凡是在倡導的走向外,總要封住別離走向的口。所以,禁令和提倡總是相依相存的。在道德規則判斷的這種約束性和導向性還沒有轉化為行為者的“內心命令”以前,它仍然是外在的、異己的力量。個體必須將外在的規則判斷內化為自己的內心準則,實現由他律性向自律性的轉化,才有可能使道德規則判斷最終具有區別於行政法規的完整的道德性。道德規則判斷是在評價判斷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反映的是社會理性的要求,因而比評價判斷具有更大的約束性和權威性;作為社會理性的表現形式,它又以規範、準則的麵目出現,因而比評價判斷更明確、更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