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談談犧牲的道德價值(1 / 3)

“為有犧牲多壯誌,敢教日月換新天。”這種豪言壯語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地反映了大義凜然的人義無反顧的品格,是一切有作為的人去作為的格言。“犧牲”、“壯誌”、“新天”,三者連在一起,畫展似的反映了人類氣吞山河的史詩。

犧牲是永存,是贏得,是行為

犧牲是什麼?它既不是死去,也不是葬送,又不是目標。它是以付出自我而換來他人幸福的美舉,是為成全非我而首先損缺自我的道德選擇,是因為自我損缺而使他人美滿的高尚行為。貢獻是它的基本要求,不計較個人的利益是其實質。

犧牲的理論基礎也能在關於人的本質的學說中得到說明。社會是由諸多個人按一定關係結合起來的人群共同體,排除了個人的存在就無所謂社會。但個人又是生活在社會之中的,脫離社會而獨往獨來的個人是沒有的。人是這樣的雙重存在物:他既是作為個體而存在的,又是作為社會成員而存在的,而後者是矛盾雙方中占支配地位、起主導作用的方麵,前者服從後者,個人服從社會,為了整體個體必須做出犧牲,這是一條一義性規律。利己主義由於違背這一規律,因而遭到規律的懲罰或唾棄。社會和人在本質上是一回事。每個人的存在和活動都是社會存在和活動的前提,社會的存在和活動是每個人存在和活動的結果。每個人和每個人發生的關係也是社會的關係。個人的活動的產品作為個人個性的對象化,既體現了他自己的存在,又體現了別人的存在,因為他為別人提供了生活、享受、發展的對象和源泉,這個產品既體現了他為別人而存在,又體現了別人為他而存在。所以,犧牲是必要的,隻顧獵取,不願犧牲,則是違反人的本質,因而也是違反社會的本質的。在剝削者那裏正是這樣。

犧牲所以是美德,因為他用自我損缺去使非我增多,付出自我使非我獲得,並創造新的統一。新的統一不是量的重複或“總和”不變。“增多”的大大超過了“損缺”的,獲得的必定多於付出的。之所以“超過”,唯一的原因在於它是出現在“損缺”之後,並由“損缺”所給予。“一個英雄倒下去,千萬英雄站起來”,就是這種情形。在這裏,數學計算顯得無能為力,而社會學、倫理學卻得到了自由。

犧牲是以他人幸福和社會進步為唯一前提的。除此之外。它不附加任何前提。它不是出於被迫,也不出於衝動;既不是價值的交換,也不是為了權利。犧牲是在沒有任何價值作為交換的前提條件下所獲得的崇高的道德價值,是為了避免更大犧牲而做出的最小犧牲。因此,即使在犧牲到來時,也會竭盡餘力去爭取社會利益的更大贏得,並為這種以小我換取大我的贏得而充滿樂觀的情緒。把犧牲解釋為“死去”或“葬送”,這是“宿命論”或唯心主義“目的論”的觀點。

人不是因為死去才偉大,而是因為他是為了民眾活著這個大目標而死才偉大。從這個意義上講,犧牲永遠不是目的,而是一種行為,一種驚天地、泣鬼神的行為;是一種以失去有限而贏得無限,失去有形而贏得神聖的道德活動。從物形中去直觀犧牲,它是死去或葬送;從物神中去估價犧牲,它是永存或贏得。

犧牲與悲壯、崇高相媲美。具有崇高特性的對象,一般的總具有艱巨鬥爭的烙印,顯示出真與假、善與惡、美與醜相對抗、相鬥爭的深刻過程。崇高以這種美醜鬥爭的景象劇烈地激發人們的戰鬥熱情和倫理態度。犧牲和勝利、崇高和優美都是美,是客體與主體的矛盾在事物中呈現的兩種客觀狀態。勝利和優美側重於展示客體與主體在實踐中經由矛盾對立達到統一、平衡、和諧的狀態。犧牲和崇高則更多地展示著主體和客體在現階段相衝突和對立的狀態;並且在這一對立的衝突中,顯示出客體和主體相統一的曆史必然性。

作為倫理範疇的悲壯和美學範疇的悲劇一樣,都不是悲哀、悲慘、悲痛、悲觀或死亡、不幸的同義語,而是能使人奮發興起,提高精神境界,產生審美愉快的人生中嚴肅的感情。悲劇是新的社會製度代替舊製度的信號,是社會生活中新舊力量矛盾衝突的必然產物,它通過醜對美的暫時的壓倒,強烈地展示了美的最終的和必然的勝利。魯迅說:“悲劇將人生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喜劇將那無價值的撕破給人看。”雖然是“毀滅”的,但能使人在“價值”的光芒中得到複蘇,從而把暫時的“毀滅”轉化為持久的勝利。

由於客觀事物自身矛盾的複雜性和人類認識發展水平的局限性,許多事物不可能一下子被認識,而人類社會的發展又需要不斷地去揭示客觀世界的秘密,因而就需要有為尋求真理的探險性行為,這種行為無論成功或失敗,都具有道德價值,都是一種道德行為,即善的行為。因為這種行為有利於人類認識水平的提高,符合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