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道德實施的社會係統(3 / 3)

輿論是道德行為的公審法庭。所謂輿論就是眾人的議論,是一個或幾個社會團體通過思想或觀念的一定綜合表現出來的對於社會生活的事件或現實,對階級或個人的活動所有的態度。它既由於階級組織和機關的有明確目的的影響而自覺地形成,也在人們遵循實際的生活經驗和已經形成的傳統的情況下自發地形成。輿論的傳播和是否掌握輿論工具的關係十分密切。報刊、廣播、電視、電影、文藝、書籍都是輿論的工具。掌握了輿論工具的統治階級和社會集團,一般說來,也就統治了社會的輿論。

輿論所以能成為公審的道德法庭,是因為它傳播速度快,傳播麵域廣,形式公開,氣勢恢宏。人言可畏,眾口鑠金,就是指它的力量;輿論的壓力,輿論的譴責,就是它作為道德法庭的實際審判。

在社會主義社會中,無產階級成為統治階級,掌握了輿論工具,無產階級的利益也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的願望,因此,我們不僅要領受社會主義輿論的開導,而且要為造成強大的社會主義輿論而努力。一方麵要敢於同歪風邪氣作鬥爭,敢於扶正祛邪,另一方麵在正確輿論的批評麵前,應有“臉紅”和“害怕”的心理。“不怕槍,不怕炮,就怕記者寫報道”,流行於當今的這個謔語,也說明了輿論作為公審的道德法庭已成為對不道德行為的一種十分重要的威懾力量。現在見諸報端的“產品質量曝光”、“阿凡提新編”、“社會生活透視”之類的專欄實際就是道德公審法庭的具體形成。

如果說現今德風不盡如人意的話,那麼,仔細分析,與輿論疲軟現象不是全無關係的。好事誇不夠,壞事講不透,就是輿論疲軟的表現。溫習古賢關於納言進諫的教誨,對於今天倡導廣開言路,張揚輿論的作用是十分有益的。《戰國策?齊策一》說:“群臣吏民能麵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上書諫寡人者,受中賞;能謗議於市朝,聞於寡人之耳者,受下賞。”齊王是用獎勵的辦法鼓勵輿論的。《論語·泰伯》中說:“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孔子是主張多聽老人之言的。“義之所在,賤不可忽。”這個古人是主張聽言不分老少、貴賤,隻要有理,符合道義的,都該聽。“防民之口,甚於防川。”這是講堵塞言路的危害的。“良藥苦口,惟疾者能甘之;忠言逆耳,惟達者能受之。”這是說能夠納言進諫的人,必定是通情達理的人,能有言論自由的國家,必定是興旺發達的國家。當然,對於輿論必須加以區分,辨別直言與讒言,“讒言巧,妄言甘,忠言直,信言寡”。“眾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與其聽很多頌揚的話,不如聽一些批評的話。

有人說,閑話多就是因為閑人多,這話有道理。如果再加補充的話,就更全麵。不正常的閑話泛濫,是因為正常的言路被堵塞。嘴巴除了吃飯,就是講話。不準當麵講,就會背後講;不給予合乎程序的講,就會尋求小道去講。應該讓人講話,天不會塌下來。“白天出氣,晚上看戲。”這是毛澤東在20世紀60年代倡導講話的一種方式。怒不能言,就道路以目,緘默是蘊含著極端憤慨的體態語言。“言者無罪,聞者足戒”這個古訓,應該有相應的法律保證,使它不至於成為時有時無的捉摸不定的現實。當然,也應有相應的、強硬的製裁謠言和誹謗的法律保證。因為謠言、誹謗與輿論不是一回事。廣開言路,又正確誘導,才會造就一個既有民主,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統一的政治局麵,從而才會充分發揮輿論這個道德公審法庭的威力。

不論是表現為良心的道德法庭自審方式,還是表現為輿論的道德法庭公審方式,它都與法製中的法庭是不同的。隨意的程序、寄情的審判、觸魂的效果,就是道德法庭的特征。

沒有道德責任意識,也就不會自覺地進行道德法庭的自審和參與道德法庭的公審。他會對自己苟且偷安,對別人或社會漠然處之。他不會參與道德實施,不會提出由“現有”向“應該”轉化的要求。所以強化道德責任意識,才為道德實施奠定了思想根基,才找到了“渠如清許”的“源頭活水”。強化責任意識包括強化身份自愛意識、揚善祛惡意識和扶危定傾意識等諸多方麵。

身份是由人的職務、職稱、俸祿以及威望、知識、能力等諸多因素所確定的社會地位。職務、職稱、俸祿是一個人的“他賦地位”,威望、知識、能力是一個人的“自致地位”。“他賦地位”雖然由於經過了一定的社會程序的確定,不是由自身可以隨意改變的,但“自致地位”,是由人的個人努力所獲得的。所以在一定意義上說,後者具有內容的真實性,一旦獲得了相應的地位後,就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前者隻是形式的表征性;一旦缺乏真實的內容,這種地位隻不過是有其名無其實的空殼。當然,“他賦地位”加上“自致地位”的結合,才能真正體現一個人的身份。

這裏就有身份意識問題,既從認識“他賦地位”的責任中去履行責任,又在履行責任中去獲得“自致地位”,使二者達到統一。所以,身份意識也就是自我責任意識,它是人的自我意識中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身份自愛的觀念。儒家反對“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而倡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其要求不同地位、不同身份的人應該有其地位身份的恪守自愛意識這點來說,是可取的。當然,儒家把地位和身份看做是“人固有之”,不可移易,“唯上智下愚不移”,“唯小人女子難養也”等,則是為了維持穩固的封建等第關係,這是應該拋棄的糟粕。是醫聖則可以在雜草叢中找到良藥。在古代思想家那裏,還有很多值得發揚或發掘的因素。

“當官不替民為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就是因為這種官已經失去身份責任意識因而不能為官了。當老師的不盡心授業傳道、為人師表行嗎?做售貨員的不了解商品性能,沒有百問不煩、百拿不厭的服務精神行嗎?行醫的不懂得“醫者仁術也”的道理,沒有救死扶傷的本領和精神行嗎?幹一行就要懂一行,處在社會關係的什麼位置上就應該恪守什麼“本分”,這樣才會各自發揮其應有的功能,構成社會係統的正常運行。

揚善祛惡意識,是自我對身邊環境要求的責任意識。揚善即宣傳好人好事,祛惡即改掉壞習除掉惡人。《易·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禮記·中庸》:“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揚善。”如果說身份自愛意識匱乏猶如大堤出現了蟻穴的話,那麼,揚善祛惡意識匱乏就如堤崩。無論是揚善還是祛惡,都是對社會生活的積極態度。揚善是以積極肯定的方式去建設社會的道德,祛惡是以積極否定的方式去維護社會的道德建設。它們都是對生活的積極的愛,既包含著對正義的愛,又包含著對邪惡的憤慨,而且隻有通過後者的手段,才能實現前者的目的。正像隻有修好堤壩才能保住家園一樣,務必祛惡才能使正義伸張。除雜草而後長禾苗就是這個道理。

僅僅有“身份自愛”而無“揚善祛惡”的責任,就隻能做到“獨善其身”,不能做到“兼善天下”,因而並沒有擔起社會的責任。

在責任意識中,更為嚴峻的意識是扶危定傾意識,即在國家民族危殆將傾覆之時,扶持使之安定。《周書·李基傳》:“太祖扶危定,傾權威震主。”《明史·楊廷和梁儲等傳讚》:“扶危定傾,功在社稷。”康有為《上清帝第二書》:“任用偶誤,一切乖方,而欲倚之扶危定傾,經營八表,豈不難乎!”扶危定傾的責任意識,是關於挑起民族的重擔和關係國家興亡的重任的自覺認識,是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天下憂樂觀”,是胸有全局,氣壯山河的責任感。無數的民族英雄和傑出的愛國先驅就是這種責任意識的實踐者和先行楷模。

愛國主義作為一種理論指導,不僅僅是指千百年來對自己祖國的深厚感情和獻身精神,而且還包括在對曆史趨勢的審度以後所做出的關於祖國前途的選擇。當今我們要具有的扶危定傾的責任意識,實際上就是對自己祖國的社會主義前途的關注和所承擔的責任。無產階級革命家在“四害”肆虐之時,敢於力挽狂瀾,在風雲變幻中撥開迷霧,做中流砥柱,從道德上講就是這種責任意識的崇高表現。這種壯舉能拯救生靈免遭塗炭,能使顛倒的善惡再顛倒過來。

容忍是一種危險的潛在力量,因為它能推倒正義的大廈。推卸是容忍的幫凶。在一切不該容忍的地方,推卸總是出來替它辯護,從而使責任喪失。因此,要強化責任意識就必須先向推卸開戰,將它擒住。

(原載《長沙水電師院學報》199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