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變幻的神靈作為現實的人的行為的監護者和關於善惡是非爭端的審判官是這種控製方式的特征,它在人們無法用人的智力來判斷人與人之間的各種爭議的是非曲直和某一社會犯罪的嫌疑犯時,便借助於神明的裁判。神判法的普遍形式就是用一般人無法抗拒的危險、難以忍受的肉體痛苦來測驗嫌疑犯。古希臘人常把嫌疑犯扔進大海,或迫使他跳下懸崖。非洲人令嫌疑犯飲毒劑或令其遊過充滿毒蛇與鱷魚的池塘。他們相信神對無辜者是不會坐視不救的。神判法是宗教借助神靈對社會糾紛的直接幹預,具體實現著對社會行為的仲裁機製。
個人崇拜又表現為祖先崇拜和領袖崇拜兩種形式。祖先和領袖作為崇拜偶像,實際是一個東西:祖先是仙逝的領袖,領袖是再世的祖先,他們都是曆史的締造者、苦難的救星和幸福的天使。因此對他躬身以敬就能解除苦難,獲取富貴。對人的迷信和對神的迷信在本質上是一致的。神是人造的,是人把他送入天堂,於是人就變成了神;神把使者送回大地,替天行道,於是人也是“真命天子”。
崇拜就是滿懷企求地敬慕。急迫的期望加上無知的認識,和對自身力量的藐視,這就是崇拜者的心態。利用崇拜者心態的隙縫插入“超凡”的描繪和誘人的許諾,於是“凡人”便束手就範,控製的目的也便宜地達到了。所以,無論是圖騰崇拜,或神靈崇拜和個人崇拜,都以蒙昧為前提,盲從為特征。隨著曆史的進化和文明的發展,以及政治的開明,它作為社會控製的方式會越來越不靈驗。
三形象感染工程
這是指借助文藝形式實行社會控製的一種特殊現象。文藝包括文學和藝術兩類形式。藝術又包括音樂、繪畫、舞蹈、雕塑、戲劇、電影等不同形式。
文藝成為社會控製的一種工程是由曆史發展的實際過程所逐漸造就的。起初文藝創作隻是勞動後的愉悅表達,是勞動生活後的“業餘”補充,後來它成為宮廷享樂者的一種享受。文藝成為社會精神生活中的不可缺少的內容以後,文藝就成為群眾文藝。不僅供欣賞而且供借鑒,自此,它就由生活的補充而加進了生活向導的功能。文藝所反映的社會生活,實際是社會生活的典型。典型就是社會生活或行為方式的集中和概括。從這個意義上說,文藝所提供的內容恰恰就是社會生活或社會行為的倡導範式。它們所表達的創作者的思想感情,實際上就是對社會生活方式或社會行為的暗示,是希望讀者或欣賞者能夠通過接受作品的主題思想,從而改造自己,使其在感情、思想、意誌上與創作者的感情、思想、意誌相通。文學和藝術都用形象的方式通過感染的效應去實現上述目的。所以,文藝是社會控製係統中的以形象感染為特征的軟件工程,起著社會控製的實際作用。
文藝作為上層建築的現象,它同法規等等上層建築對社會控製的作用是不同的。後者以直接的指令的形式產生它的影響,而前者則以潛移默化的感染力給人們以心靈的和情感的影響。科學也是對現實的反映,但這種反映是抽象的,形成概念和理論;而文藝的反映則是具體的,形成形象及形象體係。前者是證明,後者是顯示,它們都是說服,不過一個是用邏輯的結論,另一個則用圖畫。因為文藝對人們的教育作用是美感教育作用。這種作用的特點是同時影響人的理智和感情,影響人的整個精神。列寧稱文學的這種作用是一種“教導人,引導人,鼓舞人”的作用。正是由於它具有這種特殊的美感教育作用,它才成為一種重要的社會改造力量。
文藝是否能成為社會控製的一種力量?在沒有被欣賞者領悟以前,也隻能是一種潛在的控製力量,不論作品的思想多麼正確和深刻,隻有當欣賞者的認識和作家的認識相接近或者說基本一致的時候,它才能作用於欣賞者;隻有當欣賞者比較深入地認識到了形象的現實意義,形象所包含的思想才能轉化為欣賞者自己所掌握了的思想。欣賞者的欣賞活動,絕不是單純地接受教育,而是始終活躍著欣賞者的主觀能動性的認識活動。它是被動中的主動,製約中的能動。欣賞者是通過感受、想象、體驗、理解等活動,把作品中的藝術形象“再創造”為自己頭腦中的藝術形象,並且通過“再創造”對作品所反映的現實生活進行“再評價”。欣賞者不僅仿佛也是形象的“創造者”,而且也是作家對生活評價的“合作者”。在“再創造”和“再評價”這兩者相統一的基礎上,欣賞者才能夠與創作者的思想和藝術形象發生共鳴,使自己的思想感情同作品的作者的思想感情達到了基本一致,甚至契合無間,愛其所愛,憎其所憎。這時,文藝作品的社會控製功能就由潛能而轉變為現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