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 旅遊學研究的對象和任務(1 / 2)

旅遊學是一門綜合性學科,它是以研究旅遊的要素及其相互關係為中心,探討旅遊活動和旅遊業的發生和發展規律的科學。把旅遊現象作為社會科學的一個門類加以研究,在西方擁有近百年的曆史,但與社會科學體係中的大多數學科相比,旅遊學科還是一個十分稚嫩的學科,許多困擾學科發展的根本問題迄今沒有取得明顯突破。在這些問題中,旅遊學研究對象問題和學科地位問題是十分關鍵的問題。

一、旅遊學研究的對象回顧

旅遊學發端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文獻檢索表明,一般認為,1899年意大利的波迪奧發表的《關於意大利外國旅遊者的流動及其花費》一文是理論上第一次關注旅遊現象的一篇文章,也從此拉開了旅遊學研究的序幕。馬裏奧蒂(1927)等對旅遊學研究對象進行了分析。馬裏奧蒂把旅遊現象作為一種單純的經濟活動,葛留克斯曼、亨澤克爾和克雷夫把旅遊作為非經濟性質的多種社會關係和現象的總和加以研究。馬裏蒂奧認為旅遊基礎理論的研究範圍涉及旅遊經濟的形態、結構和活動要素;葛留克斯曼、亨澤克爾和克雷夫認為旅遊學基礎理論的研究需要以旅遊現象發生原因、運行基礎、性質以及對社會的影響為範圍。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旅遊學研究進入大發展時期,許多學科從各自的研究視角開始介入旅遊研究,在融合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了旅遊經濟、旅遊文化、旅遊環境等主要研究領域,但對旅遊學科研究對象問題缺乏更深入的探討。

國內旅遊研究起步於20世紀80年代,包括旅遊史、旅遊業、旅遊文化、旅遊經濟等。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後,學者們都對旅遊學研究對象問題進行了分析概括。李天元將旅遊學的研究對象界定為“研究旅遊者、旅遊業以及雙方活動對旅遊接待地區社會文化、經濟和環境影響的科學”。田裏認為“旅遊學是以世界範圍為統一整體,以旅遊的社會經濟條件為特點,研究人類旅遊的發生、發展及其活動規律的科學。”申葆嘉指出按社會科學的規範,旅遊學研究可以分為基礎理論研究、專業理論研究和應用理論研究,旅遊學的三個理論層次分別對旅遊現象中相應對象和範圍的研究是旅遊理論研究學術內容的主要部分,並倡導以宏觀的旅遊現象作為旅遊學的研究對象和範圍。謝彥君認為“旅遊學以研究旅遊現象的基本矛盾為核心,研究這種矛盾發生的基礎、原因,研究這種矛盾的性質、形態和結構特征,研究這種矛盾的運動規律,研究這種矛盾所形成的複雜影響。”

二、旅遊學研究對象的定位

旅遊學是有獨特研究對象的,而且一定是別的學科都涉及、但又不作專門研究的東西。申葆嘉(2007)認為旅遊學研究對象和範圍的含義,要從社會科學的學術活動說起。社會科學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它的產生是因為市場經濟運行機製興起後,社會上出現了許多在小生產自給經濟時代不曾有過的現象,這些現象,總的來說,形成於市場經濟產品生產並向商品轉化的過程中,對社會造成影響所引起的一係列新的關係和現象,其中也包括了旅遊現象;社會科學的出現,就是要對這些從未有過的新關係和新現象,作出合乎邏輯的解釋加以論證,並且尋求可能的解決途徑。在這樣的理念下,社會科學的早期創導者如孔德、韋伯、杜爾凱姆等人,都把社會科學的學科性質規範為“實證”的科學,以社會現象的事實作為係統研究的對象。社會科學以社會現象為研究對象和範圍,這就規範了社會科學各學科門類學術活動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準則,使各學科的學術活動在各自既定的研究對象和範圍內進行,不失去既定的目標和方向,有利於學術活動的交流與發展。旅遊活動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是社會現象的組成部分,作為社會科學一個門類的旅遊學,研究的也必然是作為社會現象一部分的旅遊現象。馬勇(2007)認為,總體而言,學科的層次結構大體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為基本問題層次,即學科的“元問題”或“本問題”層次,這個層次為該學科與哲學聯結點的綜合性的社會科學層次;第二層次為學科對象層次,即學科的“本問題”中的總問題層次,即作為一門具體的社會科學的層次;第三層次為學科範疇問題層次,即“學科”的“本問題”中的“分問題”層次,即作為學科發展過程中概念內容形成的層次。

旅遊活動是一種綜合性活動,旅遊業則是一個綜合性產業,它們所涉及的範圍都十分廣泛,甚至有些龐雜,但無論其所涉及的內容如何複雜多樣,有一點是非常明確的,即它們都離不開旅遊活動的三要素——旅遊主體、旅遊客體、旅遊媒體。所以,旅遊活動的三要素便成為旅遊學研究對象的核心。

對旅遊主體的研究,主要是探討旅遊者產生的條件、旅遊者的活動規律和發展速度、旅遊者的分類和分布狀況、旅遊客源市場的劃分等,借以總結旅遊活動的發生和發展規律,並對由於旅遊活動的發展而對各種社會關係、經濟關係所發生的影響產生規律性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