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名書名文精典集錦(23)(2 / 3)

鴻門宴——《史記》

題解

本文選自《史記·項羽本紀》。本紀是專記帝王事跡的。項羽雖未稱帝,但他在秦亡漢興之際曾一度發號施令,分封諸侯,左右形勢,權威無異於帝王,故司馬遷以本紀記之。項羽,名籍,字羽。跟隨叔父項梁在吳起兵。在陳涉、吳廣起義失敗後,他與劉邦合力攻秦。公元前206年,劉邦自武關入秦,進入鹹陽,申明軍紀,與秦民約法三章,還軍霸上,派遣軍隊把守函穀關。項羽聞劉邦先入鹹陽,大怒,破函穀關而入,領大軍四十萬直抵新豐鴻門,準備進攻劉邦。本文就是記敘項羽破關而入之後,項、劉雙方在鴻門宴會上鬥爭的情況。

原文

沛公軍霸上,未得與項羽相見。沛公左司馬曹無傷使人言於項羽曰:“沛公欲王關中,使子嬰為相,珍寶盡有之。”項羽大怒,曰:“旦日饗士卒,為擊破沛公軍!”當是時,項羽兵四十萬,在新豐鴻門,沛公兵十萬,在霸上。範增說項羽曰:“沛公居山東時,貪於財貨,好美姬;今入關,財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此其誌不在小。吾令人望其氣,皆為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急擊勿失!”

楚左尹項伯者,項羽季父也,素善留侯張良。張良是時從沛公。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私見張良,具告以事,欲呼張良與俱去,曰:“毋從俱死也!”張良曰:“臣為韓王送沛公,沛公今事有急,亡去不義,不可不語。”

良乃入,具告沛公。沛公大驚曰:“為之奈何?”張良曰:“誰為大王為此計者?”曰:“鯫生說我曰:‘距關毋內諸侯,秦地可盡王也。’故聽之。”良曰:“料大王士卒足以當項王乎?”沛公默然,曰:“固不如也!且為之奈何?”張良曰:“請往謂項伯,言沛公不敢背項王也。”沛公曰:“君安與項伯有故?”張良曰:“秦時與臣遊,項伯殺人,臣活之。今事有急,故幸來告良。”沛公曰:“孰與君少長?”良曰:“長於臣。”沛公曰:“君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張良出,要項伯。項伯即入見沛公。沛公奉卮酒為壽,約為婚姻。曰:“吾入關,秋毫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庫,而待將軍。所以遣將守關者,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日夜望將軍至,豈敢反乎!願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項伯許諾,謂沛公曰:“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沛公曰:“諾。”於是項伯複夜去,至軍中,具以沛公言報項王。因言曰:“沛公不先破關中,公豈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不如因善遇之。”項王許諾。

沛公旦日從百餘騎來見項王,至鴻門,謝曰:“臣與將軍戮力攻秦,將軍戰河北,臣戰河南,然不自意能先入關破秦,得複見將軍於此。今者有小人之言,令將軍與臣有隙。”項王曰:“此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項王即日因留沛公與飲。項王、項伯東向坐;亞父南向坐——亞父者,範增也;沛公北向坐;張良西向侍。

範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塊以示之者三,項王默然不應。範增起,出召項莊,謂曰:“君王為人不忍。若入前為壽,壽畢,請以劍舞,因擊沛公於坐,殺之。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莊則入為壽。壽畢,曰:“君王與沛公飲,軍中無以為樂,請以劍舞。”項王曰:“諾。”項莊。項伯亦拔劍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莊不得擊。

於是張良至軍門見樊噲。樊噲曰:“今日之事何如?”良曰:“甚急!今者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噲曰:“此迫矣!臣請入,與之同命!”噲即帶劍擁盾入軍門。交戟之衛士欲止不內,樊側其盾以撞,衛士仆地。噲遂入,披帷西向立,瞋目視項王,頭發上指,目眥盡裂。項王按劍而跽曰:“客何為者?”張良曰:“沛公之參乘樊噲者也。”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鬥卮酒。噲拜謝,起,立而飲之。項王曰:“賜之彘肩。樊噲覆其盾於地。加彘肩上,拔劍切而啖之。項王曰:“壯士!能複飲乎?”樊噲曰:“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辭!夫秦王有虎狼之心,殺人如不能舉,刑人如恐不勝,天下皆叛之。懷王與諸將約曰:‘先破秦入鹹陽者王之。’今沛公先破秦入鹹陽,毫毛不敢有所近,封閉宮室,還軍霸上,以待大王來。故遣將守關者,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勞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侯之賞,而聽細說,欲誅有功之人,此亡秦之續耳。竊為大王不取也!”項王未有以應,曰“坐”。樊噲從良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