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名書名文精典集錦(2)(3 / 3)

冬,晉滅虢。師還,館於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

譯文

晉獻公又向虞國借路攻打虢國。宮之奇勸阻虞公說:“虢國是虞國的外圍,虢國滅亡,虞國一定跟著亡國。對晉國不可啟發它的野心,對入侵之敵不可漫不經心。一次借路已經是過分,豈能有第二次呢?俗話所說的‘麵頰和牙床骨互相依傍,嘴唇丟了牙齒就受涼’,那就是說的虞、虢兩國的關係。”

虞公說:“晉國是我的同族,難道會害我嗎?”宮之奇回答說:“太伯、虞仲,是周太王的兒子。太伯沒有依從太王,所以沒有繼承君位。虢仲、虢叔,是王季的兒子,做過周文王的執政大臣,功勳記載在王室,收藏在掌管策命盟約的官府。晉國一心要滅掉虢國,對虞國還有什麼愛?況且虞國同晉國的關係能比桓叔、莊伯更親嗎,即使晉國愛虞國的話,桓叔、莊伯兩族有什麼罪,卻以他們為殺戮的對象,不就是因為他們威逼到晉侯自己嗎?至親以尊寵相威逼,尚且殺害他們,何況是以國家對國家呢?”

虞公說:“我祭祀的物品豐盛潔淨,神一定保佑我。”宮之奇回答說:“下臣聽說過,鬼神不是親近個人,隻是依據德行。《周書》說:‘上天沒有親近的人,隻輔助有德行的人。’又說:‘祭祀的穀物沒有芳香,光明的德行才有芳香。’又說:‘百姓不能改換祭物,隻有德行可以充當祭物。’這樣看來,沒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睦,神也就不來享用祭物了。神所依據的,就隻在於德行了。如果晉國奪取了虞國,而以光明的德行作為芳香的祭品奉獻神靈,神難道會將它們吐出來嗎?”

虞公不聽,答應了晉國使者。

宮之奇帶領他的家族出去,說:“虞國過不了年終大祭了,就在這一次假道之行,晉國不用再出兵了。”

這年冬天,晉國滅掉了虢國。軍隊回來,駐紮在虞國,就乘其不備發動進攻,滅掉了虞,捉住了虞公。

賞讀

晉國兩次假道伐虢,本文記述的是第二次,主要寫虞國大夫宮之奇對虞公的三次勸諫。第一次是論勢,說明虞虢兩國唇齒相依的地理形勢和利害的關係。第二次是論情,針對虞君認為同宗可以免害的思想,指出晉獻公“親以寵逼,猶尚害之”的曆史教訓,說明親情不可依。第三次是論理,批駁了虞君對神明庇佑的迷信,指出國家的存亡不在於鬼神,而在於國君是否施德於民,反映了春秋初期的民本思想。全文主要通過人物對話來揭示主題,語言簡潔有力,多用比喻和反問句式。品讀這段沉甸甸的文字,我們不能僅僅停留在對宮之奇諫術的稱道,對其忠於祖國和深謀遠慮的讚歎,重要的在於記取虞國傾覆的沉痛教訓,體味“唇亡齒寒”這一典故所蘊含的深義。宮之奇代有人出,虞公之類會絕種嗎?

介之推不言祿——《左傳》

題解

本文選自《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晉文公重耳在流亡十九年後回國即位,並賞賜流亡時一直追隨著他、為他出謀劃策的人。其間,別人都居功邀賞,唯介之推“不言祿”,晉文公也就沒有想到他。因此,介之推曾一度產生了情緒上的波動,後通過與其母的交談,堅定了自己的思想,最終隱居山林,直至生命終結。晉文公為彌補自己的過錯,並撫慰心地善良的人,特封綿上為介之推的祭田。

原文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難與處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能如是乎?與汝偕隱。”遂隱而死。

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曰:“以誌吾過,且旌善人。”

譯文

晉文公賞賜曾跟從他逃亡的人,介之推沒提爵祿的事,爵祿也就沒有給他。

介之推說:“獻公的兒子有九個,隻有國君在世了。惠公、懷公沒有親人,國內外都厭棄他們。上天沒有斷絕晉國的後嗣,一定會有君主。主持晉國祭祀的人,不是國君是誰?這實在是上天安排哪,而那幾個隨從他逃亡的人以為是自己的功勞,不是騙人嗎?盜竊別人的財物,還叫他做小偷,何況竊取上天的功勞當作自己的功勞呢?下麵的人讚美他們的罪過,上麵的人獎勵他們的欺詐,上下相互欺騙,就難以和他們相處了。”

他的母親說:“何不也去請求爵祿?就這樣死了,怨誰?”介之推回答說:“明知是錯誤而效法它,罪過更要加重了。而且我發出過怨言,決不吃國君的俸祿。”他的母親說:“也要讓國君知道這件事,怎麼樣?”介之推回答說:“言語,是身上的裝飾品。身子將要隱藏,哪裏還要用言語去裝飾它?這樣做,就是為了顯露自己了。”他的母親說:“能夠像你說的這樣去做嗎?我和你一塊隱居。”於是母子倆隱居到死為止。

晉文公尋找介之推沒有找到,就把綿上作為他的封地,說:“以此銘記我的過失,並且表彰心地善良的人。”

賞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