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幾位作者的寫作姿態與所采取的寫作策略也是值得注意的。
孔慶東如是說:“本書的某些章較多引用了作品的原文,有些章較多羅列了曆史事件,目的就是盡量多地把原始景觀‘攤開’。我欣賞博物館的‘傳播方式’,材料都擺在那兒,內行人自會看出草蛇灰線的軌跡;另外加上的解說,主要是照顧外行的,當然也可博內行的一笑。”
我又聯想起洪子誠先生在他的《1956:百花時代》一書“前言”中的一段話:“‘曆史’是可以被處理得條分縷析、一目了然的。但是,實際的情形,特別是在不同的人那裏留下的情感上、心理上的那一切,卻是怎麼也說不清楚的;對一代人和一個相當長時期的社會心理狀況產生的影響,也是難以估量的。於是,本書的作者在寫作過程中,不僅對自己究竟是否有能力,而且是否有資格對同時代人和前輩人作出評價,越來越失去信心”,“雖說在過了許多年之後,現在的評述者已擁有了‘時間’上的優勢,但我們不見得就一定有情感上的、品格上的、精神高度上的優勢”,“基於這樣的認識,本書作者覺得,能整理、保留更多一點的材料,供讀者了解當時的情況,能稍稍接近‘曆史’,也許是更為重要的”。
這裏首先是對曆史的敘述者(研究者)的質疑,或者說是對自身局限性的一種清醒的估量與認識———因為曾經有一度我們是十分自信的,以為有權對曆史事件、人物作出權威性的,甚至是“終審判決”性的評價,因而自覺、不自覺地扮演了“曆史審判者”的角色;而且我們還堅信自己能夠發現某種曆史發展的“必然規律”,因而自覺、不自覺地扮演了曆史必然性的闡釋者的角色。現在卻產生了懷疑:盡管仍不能完全避免評價(因為寫什麼與不寫什麼本身就包含了新的可能性與新的困惑273評價),但至少對評價的權威性發生了動搖,更毋庸說“判決”了;至於曆史的發展是否存在某種必然的規律性,學術界至今仍有爭議,我自己則是覺得這是一個十分可疑的命題。
由此而引發出的是曆史研究、敘述的主要目的、功能是什麼的問題:是通過曆史的敘述與再闡釋,對曆史作出評價,並給讀者提供某種規律性的認識,還是主要提供曆史的事實,“供讀者了解當時的情況”,自己去領悟曆史事實本身所包含的豐富的(有時甚至是難以言說的)內容。也許這是一時難以想清楚的,因為其中包含了許多複雜的問題。比如洪子誠先生在談到“供讀者了解當時的情況”的預設目的之後,還提出了一個目標:“能稍稍接近曆史”,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是否存在著一個“曆史的本來(原初)麵目”?我個人認為是有的,也就是說,曆史的敘述是有一個客觀的基礎的,它是受客觀存在著的“曆史的本來(原初)麵目”的製約的,因而不可能具有絕對的主觀隨意性;但另一方麵,這樣的“曆史的本來(原初)麵目”又是後人可以趨近而無法完全把握、複原的,曆史的敘述也總是具有一定的主觀性的,選擇本身就包含了某種主觀預設與意義闡釋,所以曠新年在《作為製度的文學史》一文中就提出了這樣的問題:“從1895、1928、1942這些年代出發,我們在多大的程度上逃脫了曆史的預設?”這裏所討論的曆史敘述的主觀性與客觀性,文學史研究與寫作裏的悖論,等等,都涉及曆史哲學的根本性問題,因此,現代文學研究界的幾代學者之間,不同的研究者之間,都是存在著意見的分歧的。而《百年中國文學總係》的寫作實驗能引發出我們的這些思考,這本身也算是一個貢獻吧。
由此產生的是文學史敘述策略的選擇。這就是幾位作者一再強調的,突出曆史事實(原始材料)的描述,多側麵、多方位、多層次地展現“原始景觀”,給讀者提供盡可能廣泛、開闊的想象與評價的空間。這裏需要特別提出的是對“曆史細節”的突現。李書磊大概是注重“人”的描述的關係,在這方麵有相當出色的運用。例如“曾經驚天動地”的陳獨秀晚年竟因“暴食致病致死”這樣的細節描述,確實是驚心動魄,“讓人對曆史詭異的戲劇性生出一種迷離的悵惘”。而郭沫若抱著自己書齋裏的花瓶(準備作嬋娟懷抱的道具)冒雨趕到北碚去看《屈原》演出的細節,卻寫出了此時已經欣然受命為“文化界領袖”的郭沫若,仍然保留著“跡近可笑”的“少年般的天真和放任”的這一麵,這對於今天的讀者更具體、真切地理解特定曆史情境中的人的複雜性與多麵性,是大有好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