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價值與真理之衝突(2 / 3)

20世紀中國文學價值與真理問題的反思

在20世紀中國文學發展過程中,有兩種重要現象反複隱顯。一種是在理論上圍繞什麼是本來意義上的文學、“純粹”的文學,與什麼是有價值的文學、“應該”的文學的爭議;另一種是在創作實踐上圍繞追求文學的“真實性”還是自由地發揮文學“創造性”的探討。前者不斷提出的是關於遵循文學自身的規律與最大限度地追求文學功用價值的關係問題,後者反複突出的是文學追求反映事物終極“真理”而為意識形態尋找合法性還是堅持文學的特性以確立自身價值的問題。這兩種現象時而交織時而疏離,構成引人注目的文學理論和實踐中的景觀。它們的深層都涉及一個根本問題:文學價值與真理的關係及其衝突。

20世紀初,梁啟超探討小說與群治之關係,認為小說是新道德、新風俗、新人心、新國民、新政治的利器,並且強調文學“熏”“浸”“刺”“提”的功能,這既是抬高小說地位和對文學價值的誇大,也是對文學是什麼和文學有什麼用的一種具有時代背景的新解釋。在這之前,康有為就說過:“六經不能教,當以小說教之;正史不能入,當以小說入之;語錄不能喻,當以小說喻之;律例不能治,當以小說治之。”這和梁啟超的觀念是基本一致的。他們看重小說的價值,主要是看到了小說對人心、情感的影響作用,以小說來啟迪民智,其中暗含的重要意思是認為文學比其他方式更能以特殊的方式解釋“真理”和讓人接受“真理”,而對小說本體問題則仍缺乏深刻探討。梁啟超的理論被後來的文學史家普遍認為是為了“價值”而偏離文學特性亦即自身“真理”的觀念。王國維借助於西方理論對文學及其功用的獨特理解,開辟了“重文學自己的價值”,將文學與人生、特別與人的精神需求結合起來的新思路,包含著關於重新理解文學“真理”與“價值”的雙重含義,他是看到了文學表現人生“真諦”的特殊價值的,也在向文學特性即文學自身“真理”的逼近方麵作出了貢獻。

真正把文學價值與文學真理之間的關係問題提高到新舊文學界線的高度,並作為理論問題來探討是在“五四”文學時期。這一時期,反對舊文學提倡新文學,對文學進行“價值重估”,其中反複探討的是文學“本來是什麼”的問題,並將這一問題的探討和文學與現實人生關係的探討結合起來,這在根本上涉及文學真理性的兩個方麵,即文學自身的真理性(文學本來麵目)與文學蘊涵真理性(文學反映現實的本來麵目)。包括陳獨秀、胡適、魯迅、沈雁冰等等在內的一些最重要的新文學先驅者,都把外國文學的“真”與中國舊文學的“瞞和騙”相比較,並由此追究中國文學錯了路子的根本原因。魯迅把文學能否真誠、大膽、深入地寫出人生的血和淚與開出一片嶄新的文場聯係起來(《論睜了眼看》),茅盾認為“表現社會生活的文學是真文學”(《社會背景與創作》),更有許多人提倡文學表現真情實感,“求情感之真”(王統照《文藝雜評三則》)。雖然,這一時期文學追求的真實並不等於真理,但是在當時,認為強調真實就是強調文學的真理性似乎是可以肯定的。可以說,“五四”時期在兩個向度觸及文學的真理與價值的關係問題:一是探討文學自身的真理性與追求新的文學價值融為一體;二是將文學揭示社會現實的“本來麵目”視為文學從假到真的具體體現,是文學向真理的接近。惟其反映真的人生,文學才有價值,才是文學的正道,才具有真理性,這可以說是中國新文學初步建立起來的文學價值觀與文學真理觀。這個時期,人們的注意力集中在新舊文學的對立上,而且更重要的是以追求文學直麵人生為焦點,使得文學價值與真理的關係趨於和諧,雖然在建設什麼樣的新文學方麵幾乎沒有一致的意見,但在文學價值與真理關係方麵卻也沒有出現明顯的衝突。特別值得一提的是,20年代初爆發的“科學”與“玄學”的論戰,就包含了以科學為終極真理與以傳統理學來重建價值之間的分歧。這場論戰涉及中國文化現代化價值重建和功能分化的雙重課題,但一些有意義的命題卻被淹沒在構建終極真理的意識形態論爭之中。雖然這次論戰的命題不是文學問題,也沒有結果,然而它實際觸及的真理(知識)與價值關係問題,卻也是文學理論和創作中的現實問題,並在後來以不同形式反映出來。

20年代中期之後,新文學在進一步發展中,關於文學價值與文學真理的衝突問題日益突現。革命文學論爭中關於文藝與政治關係的辯論,隨後新月派提出文學表現人性的觀點和維護文學“原則”的主張等等,都是各文學派別從不同立場和角度對文學真理與文學價值關係進行的新解釋。追求現實價值,還是維護文學“真理”,實際成為論辯的核心。接下來,從30年代左翼與自由主義文學理論的論戰,到40年代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中“從實際出發而不是從定義出發”對文學及其意義的闡發,都把文學真理與文學價值的關係問題具體化,也都是依照自己的理解或者現實的需要力圖解決本來存在的文學價值追求與文學真理追求之間的矛盾,並且在客觀上把爭議向逐步“統一”的認識方向推進。最終,文學作為生活的能動反映的定義(文學真理觀)和文學作為“武器”的價值觀得到確認。但特定背景下的這種統一,為日後的進一步衝突埋下了伏筆。

進入50年代以後,文學在社會結構中的位置和作用有了重大變化,文學價值目標更加明確,同時也逐步趨於單一。從表麵看,或者說從理論上推論,新的社會製度中文學價值與真理的關係是統一的,不存在矛盾和衝突。但實際上,一係列與文學關係密切的政治思想運動和你死我活的“文藝鬥爭”表明,這一時期文學價值與文學真理之間有深刻的矛盾和巨大的衝突。後來出現過的“文學是人學”的觀點、“現實主義的廣闊道路論”等等,實際都與文學真理與價值這一深層問題相關。而諸如作家深入實際以揭示生活底蘊的問題,了解社會現實以揭露社會矛盾本質的問題,用科學的世界觀和理論分析社會關係的問題等等,都成為文學的“重大”問題、“根本”問題。然而這些問題卻始終不能解決,其要害在於,由於現實的(政治的、意識形態的需要等)價值目的的過度強化,使得文學對真理的揭示和表現大打折扣,現實主義被不斷強調卻始終不能得到真正實踐,表麵上的“統一”掩蓋了文學價值與真理的尖銳衝突,其極端,便是文學最終背離了真理原則,也背離了價值目的。

到新時期,從對文學“工具論”的撥亂反正,到現實主義的回歸,從對“純文學”的追求,到市場經濟和全球化背景下對文學價值重建的思考,也都不斷地觸及文學的真理與價值的關係問題。在某些方麵,以矯枉過正的反撥方式把文學真理與價值問題推向另一極端,其主要表現是從二元對立走向了懷疑真理和價值虛無。

對於新時期文學發展的具體過程及其成就如何評價,也許將在今後的文學史研究中會有爭議,比如理論界有以80年代中期為界,或者以90年代初期為界將新時期文學分為前後期的觀點。這種區分是有依據的,但是,對於前後期的文學價值和意義的評價將會有分歧。如果單就文學真理與價值之間關係的和諧程度來說,我們以為新時期前期(八九十年代)處於較好的狀態。隨著思想解放運動和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討論的深入,在探討文學自身“真理”方麵,不管是對文學概念和基本特性的撥亂反正、重新理解和定義,還是在文學創作中強調現實主義的回歸,揭露曆史和現實真相,表現人的真情實感等等,都是文學向真理的接近。在文學“價值”方麵,不管是作者個人的價值實現,還是作品通過讀者接受的社會價值實現,都可以說是達到了非常充分的程度。當時文學地位的提高並不全是借助於其他因素,其中值得總結和重視的經驗就是文學真理與價值的關係的和諧一致。

90年代後的中國文學,在真理與價值的關係方麵,既有前所未有的理論認識上的發展和成果,也有值得正視的問題。從積極方麵來說,文學領域進一步對其真理性進行了深入探索,對過去一些被視為真理而實際是謬誤的觀念進行了批判清理,對過去以真理的身份發言的文學現象提出了質疑,對宏大敘事有了反思,對文學的“元話語”思想疆域有了衝擊,文學向世俗、個人、詩意、感性、體驗諸方麵深入。文學不再“遮蔽”而大膽“敞開”,不再構築烏托邦世界而表現現實世界、特別是內心世界和體驗的“世界”。從總體趨勢來說,中國文學在向文學自身的真理性與文學作品中“置入真理”方麵,在文學的價值回歸方麵都有新的收獲,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文學“真理”與“價值”及其關係在後現代主義思潮的影響下,受到來自多方麵的懷疑和顛覆。第一,是對文學規定性、文學規律、文學定義自身的懷疑和顛覆。文學是什麼?文學應該是什麼?具體來說,什麼是詩,什麼是小說,什麼是散文,什麼是戲劇等等,在觀念更新的浪潮中被泛化、邊緣化、模糊化。我們並不否認,文學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乃至文學的分類是隨曆史的變化而變化的,文體的變革為文學帶來的新氣象是人所共知的。然而,任何事物都是有基本規定性的,有限度的,藝術也同樣,超過了事物的限度和基本規定性就是對事物本身的否定。文學其所以為文學,其所以可以進行藝術分類,正由於它們各自有其基本規定性和價值屬性。而當前文壇的現狀不是定義太死,而是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極端,從以前的隻講實際價值與定義過死過窄,到過度地隨意消解文學基本定義概念,一味放縱地打破文學類型的界限,漫不經心地對待文體的創造。誠然,打破文體基本界限,固然可以帶來許多創作自由,但超過極限也會使小說、散文、詩歌等等在擴展自己的邊緣時有模糊自己特性的危險。失去文學自身基本的“真理”標準,是文學表麵繁榮而傑作不多的重要原因。第二,對文學真理性的根本懷疑與蔑視。在對以真理的身份發言的宏大敘事進行消解時,連同文學作品應該具有真理性的觀念本身進行顛覆。以往文學對人物命運與曆史、社會的關係的關注,文學著力表現的真理、社會規律等等受到嚴重質疑,消解中心性、規律性、權威性、整體性、同一性、確定性,追求差異性、偶然性、不確定性和邊緣性等等成為新觀念。它的積極意義是對以真理名義發言的文學“元話語”的消解,對虛假崇高的“祛魅”,而其消極影響則是以相對主義來懷疑真理、懷疑終極價值和文學的超越性。這是文壇的價值混亂與價值多維性相互裹纏的重要原因之一。第三,價值主體意識的過度“私人化”和價值觀念上的犬儒主義。毫無疑問,新時期以來,文學在打破大一統的價值體係,追求文學價值的多維性和觀念的多元化方麵有著重大的積極意義,它是文學繁榮和多樣化的重要理論基礎。這種現象的出現,與文學活動主體的歸屬意識從國家、民族、階級向自我、個體轉變有極大的關係,“主體性”問題的討論可以說是一個標誌。但是,目前創作中帶傾向性的問題是,不少作家缺乏博大的精神情懷和對於人類的普遍的精神價值的追求,過分地強調文學價值屬性的個人性,甚至恥談文學的價值追求,相對主義盛行,表麵上的價值多元掩蓋著實際上的價值無序和價值失落。與此相關的一個現象是對於中國現當代文學及其研究價值的不斷質疑,而質疑的深層原因之一其實是對現當代文學所具有的“真理”性的懷疑,是對現代文學所曾經遵循的規律的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