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民族精神改造與理想人格設計(2 / 3)

“理想人格設計”概觀

以“人的發現”為其深刻變革動因和真正開端的中國新文學,不管它在後來的演變過程中,是否始終自覺地把人的問題作為中心課題去思考和表現,它的全部曆史和成果,在客觀上卻已成為體現著20世紀中國人生景觀的生動具體的載體。其中極有研究價值的方麵就包括了文學對人格狀況的反映和凸現。

關於“人格”,國內外尚無統一的定義,我國理論界一般認為,人格概念具有以下幾方麵的含義:一、人格是個體相對穩定的心理與外在特征的總和(或內在心理和自我意識諸要素整合的產物及其表現);二、這些特征或要素主要包括感覺、信仰、性格、氣質、能力、興趣、傾向性,以及人的能作為權利和義務的主體的資格等等;三、人格是個體在生理素質的基礎上,通過社會實踐逐步形成和鞏固的。另外,在日常生活中以及傳統的對於人格的理解,帶有鮮明的倫理色彩,主要著眼於個人的品格、境界、尊嚴、格調和道德水準等,這與現代人格理論所著重關注的方麵有所區別。這裏關於“人格”概念的使用和探討問題的角度,著眼於前者,力求把20世紀中國文學視野中的人格問題,作為這一曆史發展過程中的社會精神現象去把握和研究。首先對20世紀中國文學中的“理想人格設計”作一個素描。人格理論認為,“理想人格是時代精神的凝聚”,它以“雖不能至,心向往之的特殊功能提升著實有人格和貧乏的現實。”而“理想人格設計”,“是指一種人生哲學或倫理學對於最健康的人格,或最值得追求和向往的人格的看法。一種文化的理想人格設計體現了這種文化的文化精神”。理想人格是與實有人格(或實際普通人格)相對而言的。把“理想人格設計”這一概念引入文學領域,乃是基於這樣的思考和麵對如下事實:首先,文學寫人,表現人的內外世界和反映人的願望追求,其終極目的之一,是在或貶或褒、或否定或肯定和提倡某種人格,而不是純客觀地展示“性格”。其次,本世紀中國文學作為文化的特殊“肖像”和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具有鮮明時代特色的精神活動過程,它比其他任何領域都更突出地、持久地和具體地體現出關於理論人格設計的動態圖景。在不同的曆史時期,文學家往往先於其他人們,自覺不自覺地、理智地或情感地設計了各種各樣的理想人格,鑄造出了不同類型的理想人格模式,進而或隱或顯地把它作為一種價值坐標去反觀、評價乃至規範實有人格。

本書把20世紀中國文學,大致分為四個互相聯係又有獨立特質的曆史階段,即:辛亥革命時期的文學,“五四”時期的文學,20年代中後期至70年代中後期的文學,新時期的文學。這四個階段的劃分,當然不僅僅以理想人格設計的變化為依據,但理想人格設計的變化,卻從一個重要方麵顯示著文學在不同曆史階段的特質及其目標指向,也反映出文學運動過程的內在機製和深層原因。

辛亥革命時期的文學,——大致以戊戌維新失敗及梁啟超提出“新民”主張並創辦《新小說》雜誌為上限,以1915年陳獨秀創辦《青年雜誌》、“五四”思想啟蒙運動開始為下限,——是在內憂與外患並存、希望與絕望交織的時代背景下演變的。這一時期,在不同的治國興邦的方案和“新學”中,對於改革“國體”、“政體”的重視是一個十分突出的時代現象,“借製度改革以解決問題的途徑”的意識,在當時的思想文化領域有著重要而實際的影響。這反映在文學上,便是政治色彩很濃、功利目的明確的作品的集中出現,特別是以宣傳鼓吹新的理想政治、理想社會製度為核心的各種新小說的產生。如梁啟超的《新中國未來記》(1902年),旨在“發表政見,商榷國計”,宣傳的是以維新主張建國的思想。蔡元培的《新年夢》(1904年),是對自己關於未來中國社會的觀念的一種演繹。影響很大的陳天華的《猛回頭》《警世鍾》(1904年)等,都突出了對於理想社會製度的向往和宣傳鼓動作用。他們所關注的重心顯然還不在“人”,少有對理想人格的憧憬,更難有對理想人格的具體探索。但是,辛亥革命時期,畢竟是我國精神界發生變動的重要時期,畢竟有了“開發民智”、“新民之道”的提倡,對“民”的更新及其“智”的開發的企望,無疑反映著對理想民族性和理想人格的一種新的追求意識。更重要的是,辛亥革命時期湧現出了一批體現著中國傳統崇高人格精神的仁人誌士,他們之中就有以天下為己任的文人學士,如陳天華、鄒容、秋瑾、早期南社詩人等。他們一方麵借文學以喚起民眾,一方麵身體力行,以自己的崇高的人格力量感召民心,並把這種精神滲透到文學活動和作品中。因此,辛亥革命時期文學中的理想人格,不是理性的“設計”和客觀的展示,而是一種“體現”,它主要作為一種精神體現在秋瑾、柳亞子等人的詩文創作中,體現在抒情主人公的形象中。特別像譚嗣同為變法獻身,像秋瑾這樣的巾幗英雄,都比較充分地體現了對傳統的依附人格的勇敢反叛。然而這種精神變動並沒有在當時的文學中得到相應的表現,人格問題沒能真正進入作家的視野。這一點並不構成辛亥革命時期文學的突出缺點,它是與這個時代文學整體的思想藝術水平相平衡的。因為,我國辛亥革命時期的文學,既然沒能達到如俄國革命民主主義文學那樣對“誰之罪”的追根究底,對“怎麼辦”的思考探索的水平,也就難以在此基點上對“新人”進行追蹤和創造,對於人格以新的人格取向和準則進行理智的設計。它有待於新的時代變革創造新的條件和氛圍,有待於文學與人的價值關係的重新認識和調整,有待於文學家把人的思考和探索推進到新的曆史高度。從這個角度說,魯迅在這一時期對國民性的探索,對合理健全的人性的思考,以及把這種探索和思考與文學功能的重新認識結合起來的努力,有其獨到的意義,它實際上為“五四”新文學以新的觀念意識來思考和反映人格問題準備著條件。

“五四”時期的文學,其發生發展,受到“借思想文化以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一社會改革的思路和意識的強烈影響。這一思路和意識認為,解決中國的社會現實問題,應首先從解決中國人的思想意識和重建新的世界觀入手,“立人”爾後“立國”。“五四”文學,無不與“五四”愛國的民主政治運動有著重要的聯係,但它主要作為“五四”新文化運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思想啟蒙色彩和對人的生存發展的思考顯得格外突出,並帶有以前不曾有過的內容和特點。“人的發現”和“立人”的意識,為理想人格的設計準備了新的文化氛圍和現實條件,它使得“五四”新文學從它的奠基作《狂人日記》開始,就具有十分鮮明的特征,即對人的精神世界和智慧風貌的高度重視,對人的個體意識和獨立特性的充分關注。與之相聯係的現象是,文學在表現理想的社會、理想的政治的同時,把焦點移向了對理想人生、理想人格的追求。在魯迅的小說和雜文中,在郭沫若的《女神》和《三個叛逆的女性》中,在文學研究會作家對社會人生問題的探討中,在淦女士等的愛情婚戀小說中,甚至在楊振聲的《玉君》裏,在許地山帶有濃厚宗教色彩的作品中,在周作人、沈雁冰等的文學主張中,都從不同的方麵(或正麵“設計”或反麵否定)共同呼喚和期待著中國有新的理想人格的出現。因此,他們從諸如人與曆史的關係、個人與社會的關係、父與子的衝突、婦女觀、婚戀觀以及日常生活現象等方麵,批判了種種蔑視人格、扭曲人格的社會現象,從不同角度探究了這種種弊害的根源和惡果,提出了清除這些弊害的種種設想,同時對新的理想人格進行了初步設計。這些,似乎不需要特別加以論證。

值得引起注意的倒是這樣一些現象,“五四”時期的文學,越是具有更多新特質、包蘊更多理想人格含義的藝術形象,越是顯得“籠統”,模糊朦朧,而且大都具有象征意義,如狂人、瘋子、夏瑜、女神、天狗、鳳凰等等。越是適合傳統審美欣賞心理、容易為一般讀者所立刻接受的形象,越給人留下作家“深思熟慮”的印象,其描寫也具體細致,形象也似乎較為鮮明,如楊振聲《玉君》裏的主人公,許地山小說中的尚潔等。這種現象至少說明這樣一些問題:第一,“五四”文學在關於理想人格的表現上,一開始就出現了人格準則的意向交錯或衝突,帶有新舊交替時代的色彩。它除去作家的個人因素(如許地山受佛教教義的影響)外,主要原因還在於中國傳統的倫理型人格理論與西方現代科學型人格理論之間的衝突。魯迅、郭沫若等所向往的理想人格,注入了他們對人的現代化的思考的成果,吸收了新的社會思想和觀念意識;他們當然著眼於中國新的理想人格主體的建構,但又對中國傳統理想人格模式的弊端有深刻的認識或感知,特別是對培植畸形人格的封建傳統文化精神疾惡如仇,對其進行理性的批判和強烈反叛,他們的理想人格中自然就有較明顯的外來影響的印跡,有不合傳統規範的特征。而許地山等人塑造的形象中,其人格理想更多側重於東方傳統的倫理道德的評價,他們在一定的範圍內和意義上,其人格是“高尚”、“純潔”的,卻少有人的真正覺醒和人格獨立意識。正是從這種衝突和比照中,我們比較清楚地看到“五四”時期文學中在關於理想人格問題上的實質性變動。第二,與此相聯係,“五四”文學中的理想人格設計,其主導方麵,主要還是一種對新的理想人性的寄托,一種對新的時代精神和群體意識的具象化、人格化,“理想人格”是這個時代精神特征的“凝聚物”和載體。

基於這些原因,“五四”文學中那些較集中地體現了新的理想人格的藝術形象,都具有“新”、“奇”、“大”的特點。其“新”,是作家竭力要在形象的人格特質上劃出鮮明的新舊界限,把反抗傳統的依附性人格作為重新設計新的理想人格的前提,其中特別重要的是對個體人格的自覺和獨立自由意識的強化,充分顯示理想人格中的智慧力量。狂人、夏瑜、女神、鳳凰、天狗以及中國式的“娜拉”們,他們對周圍世界的觀察和評價,對自我的意識,以及對未來的追求,都具有一種不同以往的全新的人格理想準則和目標。其“奇”,是指“五四”文學中具有新質的理想人格形象,大都以不合傳統道德規範和審美標準的形態出現,充分顯示新的道德力量。奇怪的舉動,荒誕的心理,不合邏輯的意識流動和複雜怪異的內心世界,給人以心靈的震撼,也給以“痛快的刺激”。這種外表的奇異,乃由理想人格準則的裂變所決定。一向以“君臣父子仁義禮信”的宗法倫理來規範人際關係的中國,一向以所謂“去欲存理”、修身養性為人生重要目標的中國,一向以“克己”、“舍身”、“逆來順受”和“節烈”為人格信條的中國,一時間出現了反對各種強權而具有獨立人格的形象,傳統的理想人格和被尊崇的人格準則受到了懷疑和挑戰;而這些形象一經注入個性解放、“超人哲學”、“泛神論”的血液,便以一種新的姿態顯示自身的人生信念和價值,並以新的目光打量和評說這個古老的世界。其“大”,是指形象的巨大特別是人格力量的巨大,它側重顯示其意誌力量。“狂人”、“瘋子”、“女神”、“天狗”等,他們麵對的是整個黑暗社會甚至全宇宙,盡管常常顯得孤單,但他們的出現卻打亂了以往的安定和秩序,引起的是普遍的震動。作家們以象征的手法顯示人格形象的高大和能量的巨大,不惜創造出現代神話形象。這一方麵反映出他們渴望新的理想人格的情態,反叛傳統的執著和堅毅,但另一方麵同時也流露出在理想與現實的巨大衝突麵前的惆悵——為了在精神上與整個封建勢力對壘,使新的理想人格與“舊人”抗衡,唯有以半人半神、半狂迷、半清醒的特殊形象,方才顯得“和諧”與適宜,方才能突現理想人格的特質和力量。

“五四”文學中的理想人格設計,就總體上說,主要是一種“終極描述”而非“過程描述”。也就是說作家以各種不同的表現方式表達著對新的理想人格的設想、構築,並以被象征化的、誇張的、甚至荒誕的形象加以外化。但所有這些,大都是對理想人格總體特征的一種想象和描述,一種對其終極目標的希冀和把握。當然也有人試圖對理想人格進行具體的“過程描述”,如郭沫若,但這種描述在當時還必須借助於曆史神話題材和浪漫主義的手法。比如在《鳳凰涅槃》中,鳳凰的整個涅槃過程,其每一“細節”都有象征意義,它既是詩人“設計”的祖國更生的過程,也是新人、新的人格更生的過程,然而這種“過程”顯然在當時還僅僅是一種詩人的理想,還難以通過現實人生的描寫來展現達到這種理想人格境界的過程。這也許可以部分地說明,“五四”文學中那些試圖寫出“超人”形象和“愛與美”的化身的作品,何以給人以“空泛”、“點綴”和“生造”的印象,人物轉變過程何以唐突、生硬和匆促。“五四”文學中理想人格設計的上述特點,既打著鮮明的時代烙印,又與理想人格設計在當時的實際功能相關聯。比如,魯迅的作品以“揭出病苦,引起療救的注意”為其重要特點,但魯迅小說的深刻性和現實性,對人生洞察的深入和評價角度的獨異,正在於他心目中有自己獨特的新的理想人格的準則,有一個用以衡量人生的新的人格價值坐標係。與魯迅相似的葉紹鈞,明確告訴世人,他的作品在“諷它一下”的後麵,是對人生的“未厭”,是對理想的向往。這也說明,文學中的理想人格設計,不等於理想人物塑造,它不一定要付諸具體形象,而可能體現在字裏行間,關鍵在於作家是否具備追求新的理想人格的意識和形成新的人格準則觀念。而理想人格與實有人格在觀念上的區分,是作家對現實的清醒認識的一種表現,它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這個時代文學對人生揭示的深廣度和對現實觸及的力度。

“五四”高潮過後的一段時期,曾經以人的發現、個性解放為其特質的理想人格設計,逐漸失去了現實基礎和社會條件。早先那種對力量巨大、品格超俗、獨立不馴的個體理想人格的期待和謳歌,已為普遍的悲哀和彷徨所取代,甚至“五四”高潮期對人格問題思考的深度與這時作家的內心矛盾程度成正比。就以最勇敢、執著的魯迅來說,“呐喊”過後,在追憶和沉思中,他痛心地意識到,中國近代知識分子人生道路的艱難,除去客觀外在的原因之外,內在的人格缺陷也是重要原因。或者說,外在壓力造成內在人格的畸變,是知識分子悲劇的直接根源。像呂緯甫這樣曾充滿朝氣和反傳統精神的知識分子,在如蠅子一樣“飛了一圈”之後又回到原處,重教起了“子曰詩雲”,又走上了中國傳統文人的人生老路。像魏連(《孤獨者》)這樣孤傲拔群、具有新人品格的少數清醒者,在客觀環境的壓力下,也變得乖戾消沉,甚而躬行先前所反對的、反對先前所躬行的,自戕式地結束了自己的人生。特別是像子君(《傷逝》)這樣曾勇敢宣布“我是我自己的,他們誰也沒有幹涉我的權利”的人格獨立者,實際上,“她當時的勇敢和無畏是因為愛”,而當她麵對現實人生和需要更堅毅的健全人格時,則暴露出人格的孱弱無力和實質上的依附性,以致她在無愛和無望中孤寂地走向了墳墓。這些知識分子形象,甚至包括像《離婚》中的莊愛姑這樣具有一定反抗精神和人格自尊的農民群眾的形象的塑造,都反映出魯迅在“五四”後對人格問題的深沉思索,如果再聯係他的同一時期的雜文以及《野草》,這一點就更為清楚。他後來曾自述在寫《彷徨》時,技術比先前好一些,“思路也似乎較無拘束,而戰鬥的意氣卻冷得不少”。這種意氣的冷卻或情緒的減少,當包括理想人格設計受挫。這在當時具有普遍性。郭沫若在飽嚐人生“苦味之杯”之後對“星空”的悵惘,創造社和文學研究會其他作家創作的變化,以及1922年後新出現的大批文學社團的創作傾向,都清楚地反映出這種特點。從對人生問題的熱烈探討變而為冷靜客觀地寫實,從浪漫地對理想的憧憬變而為對現實不滿的宣泄和尋求刺激,便是表征之一。這種現象,宣告了“五四”時期文學中理想人格設計的暫時終結,同時它又是一個過渡並孕育著新的轉機。

20世紀20年代中後期,隨著時代形勢的變化,“以政治鬥爭為解決問題的途徑”的意識逐漸產生重要影響,而且越來越變成一種共識。這種意識的形成,顯然是與當時關於中國革命的前途、道路、途徑、任務等社會改革的綱領的進一步明確相聯係的。而對文學領域來說,這種意識的占據主導地位,就意味著對人在新的社會變革大係統中的位置、作用、價值等新的認識和評價,政治因素將成為一個首要標準,而文學中理想人格的設計將不會離開政治這一軸心。這也預示著文學運動的“重造”必然要造就出具有時代色彩的新的政治倫理型人格,這種人格不是唯一的但卻是最重要的、占據主要位置的理想人格範型。

把20年代中後期至70年代中後期這半個世紀的文學史劃為一個階段,一方麵是依據這一階段文學與人的價值關係、文學賴以發展演變的主要社會時代特征,亦即政治鬥爭(從提出文學與革命的關係,到文學服從於政治,再到“以階級鬥爭為綱”)對文學運動的深刻影響;另一方麵便是注意到這一階段文學的這種共同目標、文學中理想人格設計的共同特質,以及用以反觀實有人格、表現和評價社會人生的價值取向和準則的內涵。作為一種總的趨勢和整體特征,這一時期文學中的理想人格設計按照以下主要軌跡在演變。其一,在人格取向上,由“五四”時期的重個體向重群體、重整體轉化。個性的發現、個體意識的增強、個體人格的張揚,曾是“五四”文學中理想人格的主要標準,個人與社會的對立、個體與群體的衝突也曾給那一階段的文學塗上了異樣的色彩。而到了這一時期,從個體向群體的轉變、從個性主義向“集體主義”的轉變成為衡量作家政治意識和評價人格的重要標準。20年代後期出現的一些作品及其“新人”形象,大都隱含著這種價值取向和標準的變化。從《倪煥之》《虹》《一九三〇年春上海》及稍後的《家》《三人行》《路》等,到40年代《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後的解放區文學,一直到新中國成立後甚至“文革”期間,盡管文學在表現內容上、在人物形象的具體特征上有了重要變化,但這種重群體的取向始終是理想人格的首要條件,他們人格力量的巨大和崇高就在於個體與群體的利益的高度一致,“忘我”“無私”因而無所畏懼。其二,在人格準則上,是階級意識和政治色彩的強化,它的進一步發展是對傳統的血緣人倫關係人格準則的徹底摒棄。20年代後期開始,文學中關於個人人格的優劣、精神風貌的評價,逐漸把出身與階級意識、信仰和政治立場等作為重要尺度。個人的價值、人生意義和人格的高低,不僅取決於他的信念和行為,還取決於在階級鏈條、政治鬥爭中的作用。這樣,忠誠、堅貞、克己、利人、視死如歸、威武不屈、剛正不阿等優良品質,再不是一種抽象的東西和個人的修養,而是與政治鬥爭、民族鬥爭的活動相聯係和被具體化,人格主要被視為政治品格。比如,《光明在我們前麵》和《到莫斯科去》(胡也頻)中的主人公,因為信仰的轉變和政治立場的改變而奠定了他們人格中值得肯定的基調,其他人倫關係在階級、政治標準麵前便“是非分明”,人物的轉變也顯得必然並易被接受。而《子夜》中的吳蓀甫,盡管他個人的人格具有某些優點,尤其是當他與趙伯韜相比時更是如此,但作品告訴人們,由於他的階級本性和政治態度所決定,終於暴露出他的人格缺陷,以至於去強奸女傭而發泄自己的憤懣。從作者對這個“否定”形象的刻畫過程中也可以反襯出對人格準則運用的某些特點。其三,是理想人格的“載體”由知識分子向工農兵的轉化,即:日趨傾向於在農民、士兵、工人階級的形象中“設計”理想人格。因為在觀念和理論上認為,隻有他們才是曆史的主人並代表著理想和未來。這似不用贅述。其四,對理想人格的設計,由原先的側重“終極描述”向“過程描述”的轉變。這種轉變既有現實生活基礎,又是文學發展的一種標誌,同時也與文學功能追求指向相關聯。茅盾的短篇小說集《野薔薇》(特別是其中的《創造》)和中篇《路》、長篇《虹》等作品的出現,代表了創作中一種重要而明顯的意向,即對人的思想意識、鬥爭經曆、人生道路等方麵“過程”的具體描述。比如,從人性解放到階級意識的覺醒、從個性主義到集體主義等等。這些過程的內在線索和變化軌跡主要是人的精神意識,而人格由不健全到健全則自覺不自覺地成為結構故事的“綱”。與之相聯係,此後對作品的評價和人物形象的評價,也把“過程”作為一個重要方麵,人物轉變的是否自然、可信、真實成為許多評論主要的著眼點。所謂理想人物、英雄人物、正麵人物、中間人物和反麵人物界限分明的區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上述傾向發展的一種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