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了孫女兒,仍熱發瘋似地找。她一個人在村裏亂轉,跑到南莊去到處打聽,依舊那樣呼喊朱立秋的名字,想攔,但攔不住,想勸,她根本不聽。孫女瘦了,不吃不喝,頭不梳臉不洗,身上瘦成了骨頭架子,臉變成了窄窄的一條,眼窩也深深凹陷下去。
“爺爺,他會不會被人殺了?被人殺了?會不會、會不會?爺爺你回答我!回答我!”王瓊不但這樣反複地問王通森,見了程玉蘭更是拽住不放,要他們賠她的“朱裏奇”。
孫女兒如此依戀朱立秋、離不開朱立秋,倒讓王通森忽然想起了王瓊的母親,也就是自己當年的兒媳陶小霞;小霞和兒子王懇好的時候幾乎就把王懇視做生命,兩人形影不離,如膠似漆,王懇說什麼小霞信什麼,王懇讓她怎麼做她就怎麼做,王懇身上的汗是香的,脫下的襪子也是香的。冥冥之中,孫女兒似乎被她母親符了體,怎那麼像她的母親呢?實際上,在澳國家裏的時候,別人看不出來,他王通森或多或少已經看出了,孫女兒對朱立秋的態度似有些曖昧,但她的父親不管她,王瓊又被嬌慣得性格執拗,一個做爺爺的怎好管?即使管,也絕對管不了。再說,朱立秋是個好小夥子,是個善良的年輕人,又救過他的命,怎忍心開口?怎忍心傷了那年輕人?
然而幾天過去,立秋不但沒有回來,連郭向東也不見了蹤影。
王瓊思念、尋找朱立秋愈發嚴重,又忽然驚喜地對王通森一口氣地說:“爺爺,我想起來了!朱裏奇和我們家簽過用工合同,那合同上有他的籍貫和準確的家庭地址,我要讓阿月或者奶奶,找到那份合同,然後按上麵的地址給我發過來傳真,或者打一個電話。我想,朱裏奇肯定是回他家鄉去了,我得去他的家鄉才能找到他。”
王通森也喜出望外,問:“他的身份證呢?你沒見那上麵的地址?”
王瓊笑爺爺:“你真糊塗,身份證一直帶在他身上。”
王通森想了想,說:“不行,阿月和你奶奶都不會發傳真。再說,那合同在哪兒,她們怎麼知道?怎麼找得著?”
這一下又打擊了孫女兒。孫女臉上又變得煞白煞白,像一張紙。
“我回去,回澳大利亞去!”在沉默了一陣以後,王瓊猛然說出了這樣的話。
這話也立即啟發了王通森。
回去吧,回去也好。但是,回去了,就別想再回來!如果說王通森早就有意把孫女和朱立秋分開,那麼現在機會來了,而且是個恰到好處的機會。他曾經設想過,不妨給朱立秋些錢,抑或給他另外找個工作,就此讓他離開王家,離開王瓊;也許回朱立秋自己的老家去,也許到別的地方,從此兩不相擾,各不相幹,也算他王通森補償了那次的救命之恩。但沒有想到,朱立秋卻突然失蹤!更沒想到,孫女王瓊那樣不要命地尋找他。
王通森又想到他們回來的天數;是了,他們已回來十多天,而孫女向學校請了多少天假呢?請了十天,明顯超期,而澳國的學校有明文歸定,超了假期等於無故曠課,無故曠課不但要罰款,還要載上不良記錄。好,很好,既然機會來了,就要抓住這個機會、利用好這個機會,索性順水推舟,就讓王瓊回澳大利亞。但是,寶貝孫女,你就別想回來,即使朱立秋回來,你們也不會再見到麵,不會再廝混在一起,讓人貽笑大方、笑掉大牙,說他王通森的孫女居然和一個農民工、打工仔好上了、甚至戀愛了,簡直不可思議。
但王通森不可能讓王瓊一個人回澳,遙遙萬裏,他不放心。於是,他用村委會的電話撥通了王懇的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