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確實是一個屬於六十年代的形象。
《點亮我的火》也是一個屬於六十年代的形象。
所以,我說莫裏森是那個時代搖滾歌手中少有的詩人。一般歌手和詩人的區別就在於歌手隻會唱雪月風花的後庭之花,而詩人卻能夠唱出那個時代最動心和最慟心之處。
三
明白了這一點,我們也就明白了為什麼正在莫裏森搖滾生涯鼎盛時期,他會毅然決然地離開了搖滾離開了美國,帶著他的女友帕米拉來到了巴黎。他厭倦並毫不猶豫地遠離了那些在別人看來格外羨慕的名譽地位和金錢。誰能夠像他這樣做得到?淺薄的歌手為了多出一盤盒帶多登台幾次亮亮相,不惜拜倒在石榴裙下或投入大款的懷抱;偽詩人更可以在剛剛寫完告密信後立刻寫效忠的詩。或在剛剛手淫之後立刻寫出純真無比的愛情詩。功成名就的搖滾名家賺了大把大把的錢,即使不再唱了,也會買輛高級轎車,在郊區再買幢豪宅,或是投資商業,辦個自己的公司,頂不濟也要開家咖啡館……這樣的例子隨手可以舉出許多,藝術和商業就是這樣迅速地完成了從猿到人的轉化,已經成為一種值得驕傲的時髦。
莫裏森看透了這一切,他視這一切如浮雲糞土。他來到了巴黎。他在巴黎一間並不大也不豪華的公寓寫詩。在他寫的那些詩裏有一首詩,他這樣憤世嫉俗地說:“我要在所有的美國音樂上麵,盡情小便。”
莫裏森拋棄了浮華熱鬧的一切,來到巴黎,不是為了別的,而是為了寫詩,能夠在一個他認為富於藝術氣息的地方安安靜靜地寫詩。
現在還有這樣的詩人嗎?
僅僅這一點,就足以讓我原諒了他以往的酗酒、性亂和一切尋歡作樂的放蕩不羈等等的劣跡斑斑。
詩和他的墮落是莫裏森的正反兩麵。他往昔那種將麥克和酒瓶齊飛、大麻共亂性一色的失控與瘋狂,正是他對詩追求而不可得的放縱的自殘,是詩韻亂了陣腳散落一地而長成滿眼的荊棘。
他來到了巴黎,就是要把這些散落的詩韻重新撿回來。他自己說過:“我們原來是在山腳下瘋狂起舞的精靈,如今變成了在黑暗中凝視前方的眼睛。”
據說,他在巴黎瘋狂地坐在打字機前寫詩。不住地寫,寫,直抵地獄之門。
一九七一年七月三日,心髒病突發,他死在自家的浴缸裏。有人形容他頭耷拉在浴缸旁的樣子像是大衛畫的那幅名畫《馬拉之死》。如果有畫家為他也畫一幅畫,名字應該叫做《詩人之死》。
他是一個真正的詩人。
他被埋在巴黎的拉雪茲墓地。那裏埋有他學生時代就喜愛的詩人波德萊爾。他可以和他並肩長眠在那裏,那裏肯定有無數的詩和青草鮮花一起開放在他們的周圍。
在他窄小的墓地裏,那塊灰白色的墓碑上隻簡潔地寫著:“吉姆·道格拉斯·莫裏森(1943—1971):詩人、歌手、作曲家”。
將“詩人”這個稱謂寫在最前麵,是對的。莫裏森確實是一個詩人。
十年之後,一九八一年的七月三日,大門樂隊的其餘三個人:曼紮萊克、伯比和約翰相聚在拉雪茲墓地莫裏森的墓前,麵對歌迷一首首唱起莫裏森生前唱過的歌。雖然,在莫裏森在世時由於莫裏森的放縱和癲狂,他們曾不無責怪地說自己簡直是他的保姆,不住地替他擦屁股,而對他怨恨不止。但是,隻有他們才理解莫裏森。畢竟他們和他是同一時代的人。在墓地,他們三人喝光了帶來的一瓶紅葡萄酒。那情景,想想都會讓我感動。
今年是莫裏森死去整整三十年。不知拉雪茲墓地前還會不會有他們三人,還會不會有那些沒有遺忘他的眾多的歌迷。
就讓他安靜地躺在那裏吧。“當音樂結束時,請將燈光也一並熄滅。”——這是他在歌中唱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