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小說言語的語式(2 / 3)

他的四周都是黑沉沉的夜氣,仰起頭來隻見得一彎藍黑無窮的碧落,和幾顆明天的秋星。一道城牆的黑影,和怪物似的盤踞在他的右手城壕的上麵,從遠處飛來的幾聲幽幽的犬吠聲,好像是在城下唱送葬的挽歌的樣子。

(《鬱達夫小說》98頁,浙江文藝出版社)

這是鬱達夫小說《秋柳》中的一段文字,它嚴格控製在質夫的視聽感知之內。不提供質夫視域之外的任何信息。你在這兒找不到講述者。他以書中人物質夫的活動和觀察視點展開文本,因而小說中你隻看到各種人物交往的關係及故事向前的發展。很顯然小說中取消了一個講述者的痕跡。這是一種現代小說(自福樓拜以後至後現代主義時期)的表達方式。取消講述者的好處何在?其一,讀者和文本的人物與故事直接交流,避免隔了一層的感覺。其二,它讓事物與人物直接顯示出來,具有更高程度的客觀性,使人相信文本提供的這就是真的。其三,更好地誘導讀者參與其中,他會自動去判斷人物、場景、故事中的一切,每一個人都會產生出自己的獨特感受。

據我的經驗,如果我們選用曆史或民俗的敘述,表明人物故事都是已發生了的,我們從後麵去追蹤人物、故事,使用講述式很有魅力,但要注意的是不要把講述的故事、人物意義表述得太滿,應留有空白,留一些讀者創造的東西。而故事與人物是當下的,是你的實際生活中正在發生的,你在寫作時,你自己都無法對全部人物與故事進行整體的把握,純粹體現了一種現代創作方式,這適合選擇呈示式,使作者與文本進程保持同步關係。這樣更符合現代小說的本質要求:即故事正在發生的幻覺。

講述和呈示是兩種大的敘述方式,僅是一個大致的劃分,實際上,古往今來的創作者並不那麼嚴格的區分,講述中也會有呈示,而呈示的方式中也會有講述。《紅樓夢》寫日常的賈府生活的行動大致都是呈示的,但《紅樓夢》作為整體方式它絕對是使用的講述方式。需要進一步說明的,中國故事的講述方式比西方不同,中國小說的講述大致隻會在行為推進中有濃厚的痕跡,而對人物動機和主題的揭示並不多,並且不喜歡眾多議論,偶爾有說書人的議論,那是為了吊胃口布置的一種懸念。或者在主題故事之前采用一個入話,說一個相關的小故事鋪墊一下,再進入大故事。話本小說都走這一條道路。但西方菲爾丁的《湯姆·瓊斯》講述過多的在議論,在動機與意義上的揭示,甚至包括作者的倫理宗教態度。這與西方人重視小說的理性闡釋有關。即使是呈示,大量的人物內心活動,心理辯證法的大量介入,使心理呈示也變得像講述人在給你剖析一個心理現象。這是中西小說最大的差別。中國小說的心理活動是隱藏在敘事之後的。切忌把心裏話都說白了,更別把內心衝突挑明了展示出來,這與中國傳統文化習慣有關,重行動,輕心理。

薩特對這兩種方式有精彩的說法。他認為在一個文本中即使刪除所有這些各種形式的作者聲音,我們所剩下的也還將向我們揭示出一種令人羞愧的人為做作(轉引《小說修辭學》22頁,北京大學出版社)。所以講述與顯示的要害並不在於講述人是否在文本中出現與否,因為一切文本都是寫作者的結構,僅在於寫作者從指導思想上告訴讀者多少問題。從根本上說還是一個敘述視角的問題,講述式是指作者胸有成竹,其故事與人物了然於心,講述人說的故事有從後麵跟蹤敘述的性質。而呈示則要求講述人和讀者與文本保持同步,作者並不預先知道得更多。說白了是讀者有可能更多地參與活動,引起讀者更多的思索。但是呈示和講述比較,顯然缺少了一種作者的聲音,卻可以使文本更好地保持客觀性、中立性、冷漠性、公正性。也就是說,有一種平等的價值觀在文本裏麵,眾多人物,讀者均可以自由對話達到巴赫金複調小說的目的。如果依照薩特的說法,顯示的小說也不能做到把作者徹底從文本中趕出去的,藏得再好的作者必然會在文本中泄露自己的情感、思想及寫作詭計。我們大可不必太在意追求作者在文本中聲音多少,關鍵找到一種適合作者本身的講述方式,同時該講述方式又是適合文本所陳述的人物與事情的和諧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