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語式,是寫作者選擇了一種言語的表述方式。傳統認為有兩種:一種為講述,一種為顯示。自後現代以來,我以為出現了另外兩種方式:第三種方式,姑且叫它為幹預式。一定意義上講幹預式也是傳統的。第四種寄生式,是從顯示中分離出來的。
下麵我們分別敘述這四種方式。首先說語式是我們要對小說話語方式有一個整體把握才有利於深入言語的內部。這四種話語模式,其實為兩種,講述與顯示是限製性模式。而幹預式和寄生式實際上是一種混合模式。然而四種模式各有優點特色,你選擇其中一種方式實際上便是對另外方式的放棄。
1.講述式。按傑姆遜的說法,講述法,指在一部小說中,作者常常進入作品,告訴你一種觀點,這種觀點當然是作者認為具有真實性,有意義的東西。(《後現代主義與文化理論》5頁,北京大學出版社)簡單說便是作者在給你講述一個故事,並提示你重點與意義。
話說宋高宗南渡,紹興年間,杭州臨安府過軍橋黑珠巷內,有一個宦家,姓李名仁,見做南廊閣子府募事官,又與邵太尉管錢糧。家中妻子,有一兄弟許宣,排行小乙。他爹曾開生藥店。自幼父母雙亡,卻在表叔李將仕家生藥鋪做主管,年方二十二。那生藥店開在官巷口。忽一日……
(《警世通言》251頁齊魯書社)
這裏是《白蛇傳》的故事,我們從開篇二字,話說便可以清楚這個故事是作者講給你聽的。作者講述他隻會講他認為重要的內容,會有一個意圖在其中,《白蛇傳》題旨是不分人妖隻要懲惡揚善,救人濟世便是好的。作者講述他把一切看見的都告訴你,或者采用虛擬的手法,那也是作者視線內的一切事物。例如西湖及許仙、白娘子活動的場景,告訴你怎樣看待人物,他們的行動、語言、手勢、表情,而不是讓人物之間彼此評價。同時講述者還會特別注意抓住你,讓你隨時感到會發生什麼,總有重要的東西等著你。講述活動便是故事與人物展開與行動的過程。講述者就是這麼一個信息傳導者,高明的講述者會含而不露,每在關節緊要處,恰到好處地停頓與提示。講述特別是中國小說的一個傳統。宋元話本,實際上都是說書人的腳本。明清的長篇小說也一律使用講述的方式。連《紅樓夢》也不能例外。講述有兩個要素決定它是通俗性的:一,凡所能用語言對大家說的,一定是通俗的;另一點故事性是抓住聽眾的唯一法寶,故事是對擬想中的大眾的,因而它也注定是通俗的。講述便表明在口頭上的言說性,即有可言說性那便一定是有可讀性。中國傳統小說都是如此。講述是一種方式,它可以針對小眾講述,也可針對專業講述,這都不影響作品的品位。這也表明講述也能產生偉大的作品。魯迅的大多數作品都使用講述,《阿Q正傳》講述方式很典型。老舍的重要作品《駱駝祥子》、《離婚》及大多數作品都是講述,而且老舍還很濃厚地保留了話本的痕跡。講述的好處在什麼地方:一,講述能夠很好地調整讀者與故事的距離,說書可以把故事推得很遙遠,也可以拉得很近,甚至是耳語式,這樣便有了親切感。二,你是聽人物與故事的行為,你不必擔心要害與意義,因為講述者會在故事進程中給提供各種信息。他告訴你一切,便不用你猜摸。三,講述是一個民族文化的傳統習慣,你永遠在一個文化氛圍裏感受生活,你感到在聽自己的故事,會有一種親情感在其中。四,講述者控製所有信息,因而一個智者會把許多屬於他的思想含而不露地告訴你,講述的小說也同樣可以啟智啟思。當然這種講述式不適合現代心理分析小說,不適合精微細致的思想表達,也無法表達幻象紛呈,意識飛動的人物體驗。簡單說,講述適合表現人物和故事的外部行為,而不適合內部描寫。還一個值得注意的,講述很容易造成文本聲音的單一化,因為一切屬於動植物,山水,城市,各種人物的一切活動都通過了講述者過濾,那麼你聽到的一定隻是講述者的聲音(思想觀念)。
2.呈示式。布斯《小說修辭學》稱之為顯示。呈示式是指那個講述者退場,由顯在變成了隱在。呈示式比較複雜,它可能是作者視點寄在主人公上,從他的角度來處理周圍的關係。也可能是一個我,作為眾多人物的一員,僅以我的視角去觀察,並不介入其去講述。更多的一種是作者采取全視角,焦點隨處移動、調整、變化。整個文本隻有一個客觀世界在自主地全能的活動。沒有一個外部的人與物去中間活動,也沒人告訴你文本中的一切秘密。凡屬文本形式和內容的思想均是你看完後擔綱一個統攝者,來組織展示整個文本,通過分析估評才能獲得的。鬱達夫的小說基本采用了顯示的方式。《迷羊》以我的視點,但我是其中的主人公。《沉淪》則始終有一個第三人稱視角在和人物移動,身份很適合。《她是一個弱女子》則以鄭秀嶽為主人公的視角。《遲桂花》與《碧浪湖的秋夜》都是以人物活動變化來改變視角,是一種全聚焦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