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要特別說明,三種聚焦及特征,僅是大致上的說法,因為我強調焦點是變化轉換的,重要的我們是考查敘述者看與被看之物中間的關係調整。而恰好這個關係在一個作家,一部作品中不是一成不變的。對文本而言,隻要有一個大體的焦點控製,潛在的有技術地轉換生成焦點,反而是類如一個靈活的手術刀,那會解剖各種各樣的事物。
第五,在真實與謊言之間說話的可信任度。怎樣說話的目的,一是把話說得技術,說得最好,是一種特殊的說話方式。二是把話說得讓人相信,達到敘事的目的,有最好的效果,前者說話有方法,後者說話有目的。三是說話有作家的,有敘事者的,他說話的依據並不一樣,作者可能根據理念,或自己感興趣的說話,可敘述者說話,他要合乎於文本之內的一切遊戲規則,不能亂說。簡單說,說話要有依據,說話不能犯錯。使用語言說話也成為一種認知方式。說話求真、求準、求效果。這應該說沒有錯,說話成為一種確定性的表達,但剛好是這樣,便產生了問題,我們作為一種敘述藝術,他應該和一切其他學科的說話方式區別開來,應該說除藝術範疇以外,都是一種確定性說話方式。而藝術不能這樣,它采用非確定性方式說話,文本的張力會更大。一個文本采用完全與社會價值相反的,否定性的,他或者是對社會破壞的話,或者是瘋狂的囈語,或者謊話連篇,或者一個文本你不知所雲,全是一些碎片,他說話與所有的規範都不相符合了。你就會思索我們到底要真理,還是要謊言。你哀歎小說家的話沒有任何可信任度。如此說你剛好是委屈他了。一切反常規的話,正好是他說話的目的。因為他要揭露的,正是為什麼要說這些話呢。為什麼母親死了莫爾索會無動於衷呢。還有一個極端的例子是帕斯瓜爾幹脆把母親殺掉了,母親是生命之源,他卻認為她是萬惡之源。《帕斯瓜爾·杜阿爾特一家》寫的便是罪惡和苦難。
有這樣一段文字:我在船上,在水麵上滑行著,我不需要劃船,退落的潮水正好把我衝下去,不管怎麼說,我根本沒看到槳,他們一定把槳拿走了。我有一塊木板……我用木板把船撐開。天上有許多星星,相當多。我不知道天氣是怎麼回事,我既不冷也不熱,一切似乎都很平靜。河岸漸漸遠去,這是不可避免的。一部小說全是這樣非明似明的,語言沒連貫的,漂浮,恍惚狀態。看起來每句話都明確,幾句話連起來又不確定了,它像一個精神病患者自言自語,讀者會問小說能這樣說話嗎?可是貝克特就這麼說了,這是他的小說《歸宿》寫的是一個既沒勇氣死,也沒勇氣活的一個人的傳記。這個人四處找住宿,山洞裏,山頂上小屋,夢中的船上,哪兒才是自己的歸宿呢?連小木棚也不是,他沒有住宿。他的《逐客自敘》也是如此,最著名的話劇《等待戈多》更是這般無意識的反複囉嗦,他獲得了1969年諾貝爾文學獎,因為他揭示了現代人的精神困境。
藝術中要寫反常狀態,全部用正常語言是無法完成的,除了醫學研究反常以外,其他學科都是表達人與事的正常狀態。小說不同,表達反常狀態,揭示人性的一些極限,其目的是找出這些反常的根源,用魯迅的話說,是引起療救。揭示病態社會的病態人格,這方麵有許多優秀的作家,俄國的陀思妥耶夫斯基,魯迅的《狂人日記》,還有卡夫卡的作品,都極為深刻敏銳地透析到人性的最深處。這一說話方式似乎離開了敘述學的規範,文本的研究是不提倡向社會學與心理學延伸的,但作為說話方法我這裏必須說明它。
我們依據什麼,用什麼方法說話有一個創作學的問題,作者根據一個素材,找到視角,傳輸一種理念,甚至已經設計好了敘述話語。可敘述者執行時,並不一定按作者的本意講述下去,中途會有很多變化,甚至是意想不到的,或者徹底地改變,這是作者和敘述者的矛盾,我在第一講已經談過,這是什麼問題呢?敘述者說話是根據事件進行中的變化而寫作,受具體的語境製約,故事既是編撰的組織在一起,但它又是相當自足的,既事件有自身的行動邏輯,或者人物他也有自己的性格邏輯。作者要強行改變人物與事件的運行軌道,我們便有理由懷疑他的真實,這時敘述說的是假話了。我以為,根據事件或人物本身的邏輯發展,這叫自覺敘述。
第六,說話的速度與距離也有很重要的技術性,節奏、頻率無疑是極為重要的說話方法。距離(Distance)在敘述中事件有密度,在大小多少之間會有一個分離間隔,這個間隔便是距離,距離是表示人物事件在時空之間的分隔有多遠。《局外人》第一部僅兩天,莫爾索在母親死後去海灘誤殺了阿拉伯人,每次插入母親生前的事便有了時間距離。第二部寫在監守所中有5個月時間,而牢外有四五個證人,有律師、神甫等的活動,他們之間是一種空間的距離。敘述者把這一切講述出來時,嚴格依照敘述環境提供的時空距離進行。文本中的距離是表現在錯時狀態下的事件。事件敘說時不會和講敘時間一致,因為講述時事件已發生過了。所以文本中敘述的事件總是在錯時中進行。例如去年我在北京僅待了兩個月,其餘的時間我去了九個地方。時間上我的距離已經一年了。但在北京的跨度兩個月(時間的),跨度九個地方(空間的)。如果我要講述去年的故事,時空距離與跨度便會很密集,而且錯時會很厲害,分別九個地方的事件均是有時間的,你要按事件邏輯聯係,不錯時是不可能的。錯時即打亂了時間的順序。《金腦人傳說》是一種外在式追述。給太太寫信的時候是現在發生時,而金腦人的故事卻是完全另一時間裏的從前。這種錯時很好理解。《局外人》莫爾索在牢裏了。但故事卻在牢外發生著,一切法律程序都在牢內,最後結束在牢內的死刑,這便是混合式追述。這裏的錯時會有一種跳進跳出的感覺。第三種是追述發生在素材時間跨度之內,叫內在式追述,這個很好理解。他的錯時很小。文本內距離的調整是必要的,因為你不能在錯時中穿梭事件,那會很零亂,因此,你要保持敘事的集中,時空的移位必不可免。
在速度(Speed)中有三個概念是要注意的,順序(Order)、節奏(Rhythm)、頻率(Frequency),所有的敘事學著作都會注意在這一領域進行研究,它涉及的是時間與事件的長短,以什麼秩序組織,在時空中保持什麼樣的速度。在這個領域裏、你可以把一個文本肢解得非常破碎,然後進行理性的比較分析。這裏有一個矛盾,文本的速度是作者承認的,還是讀者承認的。應該說,一個作家對文本的速度是一種感性化的把握,受製於作家身體、心理、情緒、智力諸方麵的因素,有作家喜歡速度快的節奏,可有的作家喜歡從容舒緩。有的作家隨著年齡而改變,青年時快速,晚年時緩慢。在文本內部,有的作家開篇節奏快,後來慢了,有的則開篇慢,後來快了。因而這個速度在作家那兒是一個潛意識狀態,跟著感覺走。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文本的速度與作家的性格不成正比。急性子寫從容舒緩的作品。慢性子的人寫節奏快的作品,這都大有人在。在作家看來,順序、節奏、距離都是寫作中自然而然的事,但敘事學卻集中大力研究,用功最力是法國的熱奈特,他的《敘事話語》總共五章,其中有四章是重點研究的是我剛才提到的幾個概念。這一領域可以專門著一部書。如果僅是從理論上解釋這幾個概念好說,但它必須要進行大量的例證分析,而且節奏、距離、頻率都不是細節的局部可以透視的,它需要對整個文本綜合分析,熱奈特選擇普魯斯特的《追憶逝水年華》是有很深的匠心的。而且也隻有這樣才能把這一領域的技術說透。這裏有兩點說明:其一,文本的速度相關的這些術語,從語言表層,文字排列,某一個單一因素我們無法規定,必須建立在時間、空間、事件、人物,以及他們相互關係中才能準確判斷,不能因文本中提供了某一時間詞,某一,地名就可以說速度的快慢,頻率的密集,因為速度與事件的大小多少關係極大。其二,我們不能隨意對這一技術性領域作好壞的評價。或者說速度快好,頻率密集好,或者說速度慢好,距離遠好。這種籠統的評判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一個文本的速度、距離、順序他即是作者選定的,同時他也是敘事者決定的,也就是說,一個文本他自身有速度、距離、順序、節奏、頻率的要求。它既合乎於事件與人物的客觀本性,也受一個作家心理素質等綜合的文化因素影響。假定我們也可以從美學上製訂一個度,作一些局部的調整,使某一文本的這一技術領域盡善盡美。接下來的問題,一是現在沒一本敘述學製訂的準則,二是作為一個文本他本身就不需要這種完美,某一方麵的或缺、失衡,或許剛好有一種特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