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論小說(2 / 3)

但是胡應麟雖沒有將箴規一類遺忘,卻放在最後,與桓譚的特別看重,態度不同。他把誌怪傳奇卓然前列,與現代的看法相近。也許他原想把傳奇放在第一,因為比較晚起而抑在第二的。這是說,在這一千六百年之中,雖然小說的定義大體上還沒有變動,但是因為範圍擴大,新的東西占據了重要的位置,而從前人所著重的東西退為附庸了。這裏麵就包含有觀念的演化。明朝人的特別看重傳奇是受了宋元以後白話小說的影響,在當時人的觀念中漸漸地把虛構的人物故事作為小說的正宗。胡應麟是喜愛讀宋元以來的白話小說以及元人戲曲的,在他學者式的著作裏也常常提到。

但這是明朝人的看法如此。若問在唐宋時代是不是把傳奇文學特別重視,很難得到肯定的回答。雖然唐人傳奇給予宋元說話人以及戲曲家以最好的題材,使這些故事普遍到一般民眾,但在士大夫和文人中間似乎不曾得到特別的推崇。這麼多的唐宋筆記很少提到它們,加以讚美或批評。像洪邁的推崇它們的敘事優美,說過“唐人小說不可不熟”的話,是少見的。範仲淹的《嶽陽樓記》,有人以“傳奇體”三字譏笑它。以古文觀點而論,傳奇體的作風失之於柔靡繁縟,正如詩裏麵的宮體與元和長慶體。而中國人的性格是核實的,從前的文人對於曆史和掌故的興味超出於虛幻故事的嗜好。所以據宋人的看法,小說的最高標準也許是《夢溪筆談》和《容齋隨筆》。至於古代的神話書以及後來的談列仙,誌鬼怪,或出於史地知識的荒唐,或出於道家方士的秘錄,或出於冥報冤魂的迷信,或出於閭閻喧傳的異聞,在作者並非一無根據,在讀者也抱將信將疑的態度,不必全認為子虛烏有的。而唐人傳奇以偶然的姿態出現,確是有意創設的虛幻的理想的故事。它的興起是因為唐代的舉子們好遊狹斜,體會出男女愛悅的情緒,以寫宮體詩的本領來寫小說,而同時這些舉子們幹謁名公巨卿借虛造的故事來練習史傳筆墨,作為“行卷”文學的一種。唐人所最重視的文學是詩,唐代的文人無不能詩者,以詩人的冶遊的風度來摹寫史傳的文章,於是產生了唐人傳奇。這是一派新興的文學,從殘叢小語中脫穎而出,超然獨秀,但是篇幅那樣的長,離漢人所謂小說最遠。我們用現代的或西洋的意識要冠以短篇小說的名稱,在當時人看來這樣一種東西怕要算長篇小說吧!以至於使第十世紀裏那部中國小說的總彙稱為《太平廣記》的編者感覺到體例的特殊,幾乎沒有地方安放而放在最後。

唐人傳奇是高度的詩的創造,值得讚美是不成問題的。但是當時讀者的反應,怕是毀譽各半吧。因為原先所謂小說是要記載名物風俗、治身理家之言,含有道德日用的意義,而唐人傳奇如珠玉寶貨、珍玩之品,卻不是布帛菽粟,堪資溫飽。而且那些虛幻的故事甚至到了荒淫和誣陷人的地步,輕薄到使人不能容忍。現代人說唐人開始有真正的小說,其實是小說到了唐人傳奇,在體裁和宗旨兩方麵,古意全失。所以我們與其說它們是小說的正宗,毋寧說是別派,與其說是小說的本幹,毋寧說是獨秀的旁枝吧。

元明以後,筆記小說雖依舊盛行,出來了不少著作,但體製和門類再不能超出宋以前所有。依據現代的觀點,唐人傳奇已到了文言小說的最高峰,九七八年《太平廣記》的結集,可以作為小說史上的分水嶺,此後是白話小說浸灌而成長江大河的局麵。若照老的標準,認為小說不單指虛幻文學,那麼宋人的筆記還是在向上進展的道路上,筆記小書到了宋代方始體製完備,盛極一時,例如胡應麟的第四五兩類即是宋代學者的貢獻。這兩個說法都通。總之在十三世紀以後,由於白話小說的興起,一般人對於小說的觀念漸漸改變,以虛構的人物故事作為小說的正宗。小說的古義隻有少數學者明白,如胡應麟即為其中之一人,而他以誌怪和傳奇兩類卓然前列,即已受通俗文學的影響。

到了《四庫全書總目》的編者重新改訂小說的意義時,他們認為小說隻是記瑣事、瑣語、異聞的小書,把胡應麟的後麵三類多半送到雜家類裏麵去了。他們對於白話小說不願著錄,因為要用古雅的標準。其實他們如明白《漢書·藝文誌》的小說家本是收集閭裏淺俗的小書的,那麼白話小說又何以不可采錄呢?假如他們明白漢人所謂小說家本是無所不談的,而雜家是綜合學問的著作,那麼那些小書都應該放在小說類,不必派到雜家類裏去。而且他們所用的標準也不夠清楚,照現代的觀點,他們放在小說類裏的書多數仍是內容不純的小書。所以四庫書目的編者實立於尷尬的地位,於古於今,兩失其依據,代表了幾位十八世紀的學者對於小說的觀念。

小說的內容本不曾規定,可以無所不談的,但後來那些無所不談的書被人認為不是小說而派入雜家,是小說的意義由廣而趨狹。小說本來是殘叢小語,像《山海經》那樣的有係統的著作,古人不認為小說,唐人傳奇的興起,當時人目為小說中的變體,稱之為“傳奇”,為“雜傳記”,到了後來卻成為小說的正宗;是小說的篇幅由小而化大。隻有一個意義是不變的,即小說者乃是無關於政教得失的一種不正經的文學。

現代的小說史家對於這些龐雜的筆記小說甚願有所甄別,他們參酌中西的標準,隻願承認胡應麟的前邊兩類和第三類的一半。即如《世說新語》之類,其實離開西洋意義的小說也很遠,不過因為曆來認為是小說,且是殘叢小語的正宗,所以不被摒棄。其去取之間,實際上已用了兩種不同的標準。至於被摒棄的部分,也並不是一無文藝性的。即如宋人筆記,多數是可愛的小書,唯其作者漫不經意,隨筆閑談,即使不成立為小說,也往往有小品散文的意味,實在比他們文集裏麵的製誥、書奏、策論、碑誌等類的大文章更富於文藝性。我們覺得假如小說史裏不能容納,總的文學史裏應列有專章討論,以彌補這缺憾。如有人把筆記文學撰為專史,而觀其會通,那麼倒是一部中國本位的小說史,也是很有意義的工作。

以上說明在文言文學裏所謂小說書的性質。下麵繼續說在白話文學裏所謂小說的幾種意義雖然和西洋文學裏所謂小說接近一點,但也是不能完全符合的。

白話小說或稱章回小說,出於說書人所用的底本稱為“話本”的一種東西。在中世紀的中國,開始發展,它的曆史和上麵所說的文言小說並不銜接,而是另外開了一個頭。以前對於它的曆史不很清楚,相傳說是起於宋仁宗時,現在我們對於這方麵的知識已增加了不少。宋人筆記記載著汴京和杭州說書界的情形。再早一點,第九世紀的詩人元稹和李商隱已經提到或暗示當時社會上有說書的人。更早的材料我們找不到。現代的學者都相信唐宋人的說書是受了佛教徒說佛經故事的影響的,此事已成為定論。敦煌石室所發現的通俗講經文和變文是小說史上最可珍貴的材料。在宋代說書人中,仍有“說佛”一家是單立成派的,雖在當時已不占最重要的位置,但這是一把最老的交椅。

宋代的說書者稱為“說話人”,“話”字包含有“故事”的意義,他們所說的題材稱為“古話”,即是古書或故事的意思。說話人分四個家數,其中“小說”和“講史”兩家最為重要。據宋人筆記的記載是:(一)小說謂之銀字兒,如煙粉,靈怪,傳奇。說公案,皆是樸刀杆棒及發跡變泰之事。說鐵騎兒,謂士馬金鼓之事。

(二)講史講說前代書史文傳興廢戰爭之事。

可惜那些小書的記載文章條理不清,因此學者之間發生了疑問。有人認為小說隻包括煙粉、靈怪、傳奇三類,而說公案與說鐵騎兒可以合並,另單立為一家;有人主張小說家實包括上麵五類。總之,當時的小說隻是其中的一家,和講史對立,各有門庭,有嚴格的分別。講史依據史書而飾以虛詞,講說三國誌、五代史等話本是長篇,要費一年半載方能講完一部書。小說講單篇故事,取材於前人的小說或民間異聞,講離合悲歡佳話或神仙靈怪的小品,每天說一回書,一回書即是一個單立的故事。這兩家所說的題材不同,而說書的派頭也不一樣。小說的得名還是因為是短篇,而且比之講史一家說曆代興亡的大題目,小說家所說不過是些兒女私情和社會瑣聞,寄寓些喻世、警世、醒世的小道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