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2月17日,蔣介石在南昌發表題為《新生活運動發凡》的演講。此後,“新生活運動”這個詞語頻繁出現在近代中國的曆史上,這場運動席卷了神州大地各個角落。蔣在演講中提出:“新生活是先求全國國民於食衣住行四項實際的基本生活能徹底改進之一種社會教育的運動”,是使國民革命得以成功,中華民族得以複興的手段。
蔣介石稱“新生活運動”為“精神方麵的重大戰爭”,並自任新生活運動促進會(下稱新運會)會長,接連發表了《新生活運動之要義》、《新生活運動之中心準則》、《力行新生活運動》等演說,並編成《言論集》在全國範圍內印發。國民黨中宣部編印了大量的《新生活運動綱要》、《新生活運動精義》、《新生活運動章則》等小冊子,把“新生活運動”推向全國。
關於“新生活運動”的起源有很多種說法,但都認為“新生活運動”的發起人是宋美齡。一種說法是,當時宋美齡看到南昌市容髒亂差的一麵,市民又不講衛生,於是建議蔣介石向南昌地方政府作出指示,重視城市管理,抓好衛生和文明工作,由此引發了遍及全國的“新生活運動”。
還有一種說法是,1933年夏天宋美齡到廬山避暑,與一批美國傳教士探討中國社會中的一些問題。傳教士提出,南京國民政府若想獲得外國政府的支援和貸款,必須在國內實施社會福利計劃,換取外國政府對南京政府的好感。宋美齡極為讚同傳教士關於中國建設“新政”的觀點,隨後向蔣介石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蔣亦表示讚成。同時,蔣的秘書楊永泰建議,用中國傳統道德中的“禮義廉恥”之說對國民精神加以改造。蔣一生受儒家文化浸淫,推崇王陽明“知行合一”的“心學”理論,於是決定搞一個大規模運動,將他信奉的理念在人民大眾中推廣下去。
為了讓國人在生活習慣和精神層麵上“改頭換麵”,不再讓西方人“看不起我們”,受到美國文化熏陶的宋美齡親任婦女委員會指導長,把推廣“新生活運動”當作一項政治事業來經營,整日忙於開會、撰文、宣傳、演講、督導和接受國內外媒體訪問。
這位指導長並非掛名而已,而是確確實實地參與到了這場全國性的運動中。對於“新生活運動”,宋美齡有著自己的見解:“精神往往重於物質,所以僅僅經濟繁榮,尚不足完成中國大國的地位,同時一定要提高人民道德的水準。”
在這種背景下,全國朝野都興起了“革除民族陋習”、“改善國民生活習慣”的運動,提倡“有暇時常至野外旅行”、“年未滿六十歲者,不得設宴祝壽”、“提倡冷水洗浴”,還有針對生活細節的活動改革。這些活動和理念,就是在今天也應該提倡和遵循。在這場被後人稱作“民族複興”的運動中,中國不少城市的市容市貌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國民也在逐項改掉生活中的一些陋習。
有人把這場“新生活運動”與五十年後中華大地上興起的“精神文明建設”相比,認為提高國民在精神方麵和道德方麵的素質是改善社會風氣的第一要義。
1934年5月,蔣介石在《新生活運動綱要》中,進一步闡明了“新生活運動”的主旨:
以中華民族固有之德性“禮義廉恥”為基準也……我中華民族本為“重禮義、明廉恥”之民族,而“禮義廉恥”之於今日之建國,則尤為迫切而不可須臾緩也……我中華民族有五千年之文化,其食衣住行之法則,本極高尚;時至今日,反有粗野卑陋之狀態,而不免流為非人的生活者,厥為“禮義廉恥”不張之故。
此外,蔣還表白了開始“新生活運動”的初衷:
滌除我國民不合時代不適環境之習性,使趨向於適合時代與環境之生活;質言之,即求國民之生活合理化。
抗戰爆發後,蔣介石意識到提高國民素質才是抗戰勝利的基礎,又對“新生活運動”做出及時的調整,抗戰前以“禮義廉恥”這四維規範人民的日常生活,戰時則應該強調紀律、節約和犧牲精神,要求人民時時刻刻牢記抗敵。
蔣介石還專門解釋了“禮義廉恥”口號:“犧牲自己的全部利益,全心全意奉獻給國家”,“‘禮’是規規矩矩的態度,‘義’是正正當當的行為,‘廉’是清清白白的辨別,‘恥’是切切實實的覺悟。”1939年,新生活運動五周年時,蔣出於鼓勵軍民奮力抗戰的需要,又把口號的解釋修訂為“嚴嚴整整的紀律”、“慷慷慨慨的犧牲”、“實實在在的節約”、“轟轟烈烈的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