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改革,完善勞動力市場
當前浙江省正在實施“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的戰略,意味著要從資源消耗型經濟走向生產率推進的經濟,同時意味著要重塑浙江省的經濟優勢,轉變企業的競爭戰略。從企業角度看這種轉換應從兩方麵著手:
(1)鼓勵企業創新,做大做強規模以上民營企業。把勞動成本上升作為推動技術進步、產業升級的機遇,通過改善管理、挖掘潛力、技術創新等途徑,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全要素生產率,以相對成本下降抵償絕對成本上升,以物耗成本下降抵償勞動成本上升,以交易費用下降抵償生產成本上升,走集約化經營、創新式發展之路,形成新的競爭優勢。浙江省國有企業經過改製,激發了活力,近幾年利潤大幅上升,勞動者收入也隨之成倍增加,平均工資比外資企業和民營企業高出70%—100%。民營企業要借鑒杭鋼集團等國有企業經驗,通過技術創新、激勵製度創新,加快發展,在做大蛋糕的同時實現與員工共享雙贏,和諧發展。
(2)對處於創業階段或發展初期的廣大中小企業加大支持,提供良好的創業環境。尤其要扶持科技型企業、知識型企業、現代服務業領域的小型企業發展,在資金、土地等要素提供優惠。過去很多地方受“增長饑渴症”驅使,種種政策都向大企業、外資傾斜,造成企業競爭中的兩極分化現象。越是實力強的大企業、越是得到種種優惠。這在實際上是對中小企業的歧視,壓製了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也由此激化了“弱資本與弱勞動”的矛盾。
從勞動者角度看,這種轉型也對勞動者的素質與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勞動者的思想觀念、能力結構、人力資本水平也要隨著兩創戰略的實施進行更新和提升。同時,勞動力市場秩序的確立、勞動關係調整、勞動力供求關係的調節也進入了新階段。
浙江省應按照勞動力市場法製化、一體化的要求,進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勞動力市場,為此要重點采取以下措施:
(一)大力貫徹和落實勞動法律法規,把和諧企業建設納入法製化軌道
以《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仲裁法》實施為契機,在浙江省全省範圍內開展勞動法規大宣傳,勞動執法大檢查活動。全麵檢查勞動法律的落實情況,增強企業和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責任,使企業普遍認識到協調勞動關係、尊重和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不僅僅是企業的善舉,更是企業不可推卸的責任。同時也增強員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既能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又能自覺遵守勞動法律和企業合理的規章製度,形成依法治理勞動關係,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良好氛圍。
與此同時,應組織力量認真研究勞動法律統一性與區域發展差異性、勞動契約的穩定性與勞動力高流動性矛盾,盡快製定“勞動三法”的實施細則,解決《勞動合同法》實施中的難點,特別是社會保障和長期簽約問題。
(二)加強對非正規就業勞動者的關心和保護,消除勞動法規實施的“死角”
我國有8000萬人左右的非正規就業者陳詩達:《浙江就業報告(2007)》,第118—119頁。,浙江省也數以百萬計。調查研究表明,非正規就業是勞動者權益受損最嚴重的領域,也往往是法律保護、政府管理難以企及的“死角”。筆者近期在杭州“四季青服裝市場”的某村調查,該村上萬名農民工大部分是非正規就業,簽訂勞動合同者不到10%,過去經常發生勞動糾紛和惡性事件,後經過當地村委會的嚴格監督與管理,情況大為好轉。因此,對非正規就業勞動者的保護,不能僅靠勞動執法部門,必須與社會管理相結合,建議省綜治辦牽頭,各部門、各級地方政府和組織通力合作,把“綜治進民企”與“綜治進鄉村”、“綜治進社區”結合起來,推廣杭州市等地對外來務工者實行“網格化管理”的經驗,建立完整的信息網絡和勞動管理網絡,加強對非正規就業者的管理,保護其正當權益,並研究這一群體的社會保障問題。這既是改善民生的需要,又是社會穩定和諧的重要條件。
(三)以提高勞動分配率為主線,綜合考慮初次分配與再分配過程,全麵理順分配關係,優化利益分配格局
收入差距拉大,發展成果分享嚴重失衡,是當前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而出現這種狀況的原因是多方麵的,因此不能靠單一措施解決,必須係統研究,綜合治理。在初次分配領域,當務之急是扭轉勞動分配率下降趨勢。具體措施有:①調整最低工資並保證其得到實施;②嚴格遵守勞動法規和勞動合同,杜絕欠薪、克扣工資、變相降低工資標準等現象,保證職工的基本權利;③通過集體合同,提高勞動者的談判能力,使勞動報酬水平與企業效益同步增長;④改變長期以來抑製企業工資增長的不當行政幹預,支持企業提高工資水平。在再分配領域,關鍵是完善社會保障體係建設,尤其要實現社會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工傷、醫療保險的全麵覆蓋,使勞動者免除生存威脅,從根本上緩解其弱勢地位,增強其在勞動力市場上的自主選擇能力。其次要調整公共財政支出結構,更多地向普通群眾,尤其是農民和城市的弱勢群體傾斜,對初次分配領域的收入差別起到矯正作用而不是放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