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試著舉手抬足,他又感知到了自己的重量,雖然這重量微不足道。
而這之前,他的身體比水更輕靈、比雲更飄渺。
他第一次驚慌起來;
第一次手足無措起來;
第一次不知道下1秒鍾該做什麼;
第一次在水中看到自己、並感到陌生和親切;
第一次看到了風吹草動和花的凋謝;
第一次開始張望;
第一次開始等待;
第一次在等待中開始焦慮。
漫長的等待之後,他終於——
第一次聽到了腳步聲;
第一次為之心跳;
第一次再次見到一個人、那個圓墩墩的少女;
第一次如願以償,並再次向她露出春天無風的湖麵般的笑容。
17.幸不幸
饑餓,能把人變成百折不撓的狼
而愛,能讓人變成一心一意的狗
其實,張不太白要找的不是那個少女,而是她的雙眼;
甚至不是她的雙眼,而是她眼中的目光。
要辨認那目光很容易,除了那少女的目光,從來沒有什麼目光敢停駐在他身上,哪怕據說長著千萬隻眼睛的蒼蠅。
要尋找那目光,卻如同在陽光下尋找流星的蹤跡。
人在絕望中反而能心生最堅定的信心,張不太白用自己的行動和表情證明了這一觀點:
他不停地走、不停到找,臉上始終含著微笑(雖然這微笑更增加了他的惡心指數)。
雖然人生都如夢,卻有幸與不幸的區別——
有人不管是真是夢,總是興致勃勃、樂趣無窮,這是最純粹的天然的幸福,也叫天趣,容易丟失,卻不容易找回,11周歲之前的我曾經大把大把地揮霍過;
有人一生都活得認真而踏實,這是最大的幸福,可惜我福薄,長大後,一年中隻有幾天能享受此等幸福;
有人隻是偶爾感歎人生如夢,大部分時間還是循規蹈矩,這是一種平庸,談不上幸或不幸,盡管我不甘於平庸,但一年至少有200天就這樣活著;
有人不停地在真與夢之間患得患失,這是一種可悲,但也有它的妙用,可以借以保證好心情,譬如我和阿Q:得到時,就洋洋得意地真;得不到時,就罵罵咧咧地夢;
有人明知人生如夢,卻永遠被真實所困,這是最大的不幸,我在絕望地暗戀某人時,就是如此的慘不忍睹!
有人徹悟了人生如夢,因此意懶心灰、憤世嫉俗,這是自以為是的不幸,不值得同情,比如說遭受挫折時的我;
有人明白了人生如夢,所以活得輕鬆逍遙,這是讓人羨慕的幸福,每次決定辭職的時候,我才能幸災樂禍地客串一回;
有人雖然知道人生如夢,卻並不不把這當回事,該怎麼過,還怎麼過,這是一種大智慧的幸福,隻有在走過場的時候,我才能如此淡定。
有人雖然不在意自己幸與不幸,但常常被別人的幸與不幸牽動,憂人之憂、樂人之樂,這是一種大慈悲的幸福,上公車偶爾讓座位的時候,我才能小小地體會一點。
那麼,張不太白屬於哪一種呢?
其實,哪一種都不是。
因為上述類別都與人自身的存在及其智慧相關,而張不太白呢?
首先,那目光讓他完全忘記了自己的存在;
其次,我根本沒有機會測試他的智商和情商。
要解釋他的幸福,隻能套用老子的觀點:
“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
他就這樣忘我地尋找著、幸福著。
雖然有時難免痛苦,這痛苦也是幸福的痛苦。
直到有一天,當他走近一座黑黢黢的山岡,聞到風中傳來的一陣辛烈的蔥蒜氣息。
這氣息讓他驚喜無比:那天,當那兩個少女出現的時候,他就聞到過這氣息。
他急忙奔上山岡,卻隻找到一根蔥和一棵蒜。
那蔥葉和那蒜苗在微風中輕輕搖曳,說不出的蕩人心魂,而寸草不生的焦黑背景,更是襯得她們無比翠綠和秀雅。
尤其是那根蔥,如同纖細的手指,輕輕撩撥著張不太白的心,一陣陣發暈,一陣陣生癢。
於是,張不太白就守在那棵蔥旁,不再離開。
不知道是什麼讓他相信:那少女有一天會來這裏。
18.代言鳥
人是最偉大的藝術品,肉眼卻熟視無睹
所以寂寞的上帝才賜予人愛情
因為隻有愛情的眼睛
才看得見對方一個毛孔的寬廣、深邃和美麗
當孫蒜苗趕回那座仙境般的山穀,那少年俊美絕倫的身影果然映入眼簾。
“嗨嗨,嗨嗨,嗨嗨嗨~~”
一瞬間,天地萬物和她一起傻笑起來,雖然溪水中的魚們發不了聲,卻也爭著跳出水麵,吹出大大小小心形的水泡。
看到那少年向自己笑,孫蒜苗更是心花怒放,張牙舞爪就向他撲去,可是才奔了沒幾步,就被一條突然冒出地麵的樹根絆倒了。
這條樹根剛才受到歡樂氣氛的感染,決定立刻追求自己的幸福,招呼都不打,忽然就挺出泥土。
這一絆,頓時絆醒了孫蒜苗:千萬不能又像上一次那樣了。
她站起身,忽然打了個冷戰,覺得身體裏有什麼東西被抽走了一些,但這種時候哪裏還能顧得上這些?
她強忍歡喜,放慢了腳步,盡量讓每一步都沾到地。
她和少年之間隔著一條小溪,她就停在小溪這邊,嗨嗨笑著問:“你叫什麼?”
那少年站在對岸,隻是笑,卻不回答。
她又問了一遍,少年仍笑而不答,她很奇怪:“你的耳朵聽不到嗎?”
少年仍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