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普通高中畢業會考改革的指導思想、定位與任務
一、普通高中畢業會考改革的指導思想與目的
2000年根據國家教育部下發的(12)號文件的精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麵對全國教育改革的形勢與素質教育的要求,都在探索高中畢業會考改革的指導思想,我們認為:改革完善高中畢業會考要本著有利於普通高中新課程方案的貫徹實施;有利於全麵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有利於普通高中教育培養目標的落實,麵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的全麵發展;有利於高中的改革與發展,促進學校辦出特色與學生個性特長的培養;有利於人才的培養與選拔,為高考改革打好基礎;有利於各類教育相互溝通,構建人才培養立交橋的指導思想。變隻麵向普通高中的封閉性考試為麵向社會的開放性考試;變書麵筆答的單一考試模式為書麵筆答、實際操作、聽說交流及過程評價相結合的多種考試模式;變考試的內容強調“雙基”,並在注重“雙基”的基礎上堅持能力立意;變考生按規定統一參加學科一次正考為考生自主選擇參考科目與時間並可多次參加相同科目考試;變重視考試過程為考試過程管理和試後評價反饋、指導教學並重。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教基〔2003〕6號)、《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08〕4號),為保證學校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麵實施素質教育,落實國家頒布的各學科《課程標準》會考又賦予了新的曆史使命,從會考考試評價向多元考試評價發展。通過改革,完善普通高中畢業會考,進而達到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質量評價、反饋與監控體係,形成普通高中全麵實施素質教育的正確導向機製、管理機製與激勵機製,促進學校轉變教育觀念,端正辦學思想,提高辦學水平,全麵提高普通高中的教育質量。
二、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的重新定位
新的教材體係、新的教育觀念、新課程標準、新的教學目標和21世紀社會對人才的培養,都要求普通高中會考有一個明確的工作定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確定了教育的基礎地位,提出了素質教育以德育為靈魂,以培養學生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為重點之要求。因此,在新形勢下的會考定位為:普通高中畢業會考是國家承認的省級普通高中文化課畢業水平考試,是我國高中階段為全麵貫徹教育方針,全麵實施素質教育,以培養學生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為宗旨,以學生發展為本,以大麵積提高教育質量,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為目的,以確保高中培養目標實現的考試製度。
從教育管理上看:1、要求會考是衡量畢業生是否達到了畢業水平的標準;2、要求將畢業生分成幾個水平等級,並且還希望會考分數能與高考掛鉤,以減輕高考對學生的壓力。這些要求還僅是從分數解釋與利用的角度提出的,但是滿足要求的測驗理論究竟是目標參照性的、標準參照性的還是常模參照性,改革後的高中畢業會考也要求對水平考試的標準有一個明確定位。有關專家對此進行如下表述。
標準參照測驗也稱為掌握測驗,多數人都將它解釋為某種必要的最低水平的臨界分數。這種測驗分數是兩點分布,隻有合格和不合格之分,若會考僅是為鑒別合格高中畢業生,則確定出下限分數,隻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即可。在實際應用中,教育部門為評價與管理,招生部門為高考與會考的銜接,總希望能將合格畢業群體能力區分出多個層次。所以,標準參照測驗的兩項分類不能滿足實際需求。盡管如此,會考還是要借鑒標準參照測驗理論。一是測驗標準能夠擺脫人們習慣性理解的測驗的條框,根據客觀需要建立自己的標準體係;二是鑒別合格的普通高中畢業生是會考的基本目的,標準參照測驗關於臨界分數的理論為此提供了具體的方法。
根據目前的測驗技術,會考應當能夠在某種程度上支持教育與社會的要求。
1、會考(學業水平)考試分數應當能反映學生了解、知道與掌握的知識。
2、劃分若幹成績的等級,使每一等級對應學生的典型行為的特征,基本反映學生能夠做到的標準。
3、會考與和高考進行整體性設計相比,會考提供的是學生的基本素質情況,但高考進行的是專業性測試,目的是為高等學校錄取新生提供參考。
前兩個方麵運用標準參照性測驗方法在理論上基本能實現,鑒定高中畢業生的學業,為社會企事業單位招錄普通高中畢業生提供參考,但第三方麵,傳統思路采用常模參照分數體係,以便和高考的選拔相對應。如果考慮高考未來的多元化發展趨勢,不必非將會考分數直接並入高考分數係統,通過會考對學生的基本素質狀況進行分析,高等學校在較全麵掌握學生的基本科學素質的基礎上參考選拔考試成績決定取舍,會考也可采用標準參照性測驗為基礎,以滿足實用性評價的數據采集方法為手段,以反映學生的知識與能力水平為目標。
三、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的使命和任務
1.質量監控。普通高中會考運行具有穩定性、周期性、數據結構的係統性等特征。有效利用會考數據可對基礎教育實施質量的監控,為教育決策、課程決策和國家的人力資源決策提供參考。
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體製建立,學校辦學自主權的逐步擴大,社會力量辦學形式的發展,教育模式的多樣化與課本的多樣化等新形勢,決定了教育教學不能僅依靠行政監督與行政命令來管理,必須建立完善的教育質量監控測評體係。會考是標準參照性測驗,是體係化、製度化的測評係統,對於基礎教育質量監控方麵有其不可低估的作用。
2.學校實施素質教育的有效監督與指導。我國注重考試,曆來強調分數對學生評價的重要作用。雖然20世紀末期教育觀念發生了較大的改變,但高考分數還是被作為傳統評價的支撐點,左右著家長、學生、老師的思想。當校長、教師不能正確理解或為保護局部利益而違背教育原則時,行政命令難以有較為全麵的檢查與有力的製約。
會考具有監督、導向、激勵、調控、鑒定的功能,會考所體現的教育觀、人才觀與質量觀往往比宣傳與行政命令更能直接影響學校和老師。正確的會考導向與監督機製是國家教學計劃貫徹執行的保證體製。所以,正確實施會考有利於促進教育觀念的轉變,有利於規範辦學行為,指導學校貫徹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全麵提高教育質量。
3.教育內外關係協調。高中是基礎教育的出口,普通高中畢業會考是衡量學生學習水平、鑒定合格畢業生的考試。因此,會考將基礎教育與社會及非基礎教育連通起來。(1)會考為社會的人員錄用、高校招生提供參考依據;(2)會考依據社會需要的知識、能力標準,調整考試方向、考試標準,反映社會對基礎教育的需求。
通過會考數據的分析可以督促政府和教育部門共同建設實施素質教育的大環境。及時反饋、發布正確的具有權威性的會考結果,並引導社會、家長用正確的標準評價學校的辦學水平,關心與支持學校的工作,有利於緩解學校的社會壓力,有利於素質教育社會大環境的建設。
4.改革變動時期的高考,更需要強化會考,以穩定基礎教育的教學。新世紀開始,全國實施“3+X”高考改革,這是高考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改革就要有探索、調整,甚至反複。高考的大變動,必然會帶來基礎教育教學的大波動。但從保證教育質量出發,需要有穩定的教學思想,穩定的教學安排,穩定的教學課程方案與學習訓練。會考是依據課程基本標準進行的考查,從根本上保證了基礎教育教學的穩定性。因此,會考在某種意義上是高考改革的基礎性保證,在高考改革變動時期,會考的作用更為突出,責任更重大。
四、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性質、功能
2004年在會考的基礎上一些省份相繼進入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開始學業水平考試,它是普通高中綜合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依據國家統一標準,在國家指導下由各省份組織實施的全麵檢測普通高中學生課程修習水平的標準參照性考試。
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管理和監控,規範教學行為,確保學分管理質量,為師生的教與學提供指導;檢測學生學科基礎目標達成度和知識體係形成狀況,保證學生全麵素養形成必備的科學文化基礎;為高校招生選拔提供參考依據。
一、改革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的模式
教育部將會考決策權下放給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為會考的改革提供了充分的空間條件。使全國高中畢業會考從形式、內容、科目與方法的高度統一變為靈活多樣,體現了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的多樣性、民主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改革全國普通高中會考模式基本如下:
1.全方位的考試模式。陝西、吉林、寧夏、甘肅、貴州、新疆等省、自治區、北京、重慶市等仍然實行高中畢業會考的全方位考試。實行這種方案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認為:高中畢業會考是檢驗高中學生所學文化課是否合格的水平考試,這種考試是國家承認的省級文化課會考,不存在免考或考試科目下放的問題,這是會考的目的、性質與功能決定的。
2 .會考的“3+3+3”模式。河北、天津市等省實行這種模式。“3”分別是限定考試科目、任選考試科目與考查科目,即語文、數學、外語為必考科目,其他6科,如地理、曆史、思想政治、生物、物理、化學,可任選3科為考試科目,其餘科目為考查科目。海南省也是這種模式,即“3+3+4”,語文、數學、外語必考,其他7科,包括信息技術,考生可在這7科中任選3科為考試科目,其餘4科為考查科目。這些省、市文化課考試還是省裏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統一發布成績。實踐科目由市、地命題,縣、區組織考試,成績隻分合格不合格。2002年,天津市又改為“3+6”,語文、數學、外語必考,其餘學科為考查科目,分別記為合格與不合格。上述考試科目的設定,強調了工具學科的重要作用,任選3科考試體現了學生考試的自主權,有利於高考學科的學習與教學。考查科目的設定,旨在不同的文理科考生,隻要相應科目達到合格即可,意在減輕學生學習負擔。
3 .會考的“3+6”模式。山東、福建、浙江、黑龍江等省實行這種模式。“3”指的是語文、數學、外語,由市(地)或縣、區組織會考,省裏進行宏觀監控,也就是說,省裏把3門工具學科考試權力下放。“6”指的是新課程計劃還包括信息技術,上述這些學科由省裏統一命題,學生參加全省統一考試。實行這種模式的省認為:語文、數學、外語是工具學科,又是高考必考科目,學校、家長與學生都比較重視。考試權力的下放,有利調動地方教育部門工作的積極性,減輕學生的學習負擔。隻要省裏宏觀控製措施得力,不會降低考試的信度。其餘7科包括信息技術,省裏統一命題,統一考試,主要是防止學校為追求升學率不按課程計劃上課和及學生因學文或學理而產生的偏科現象。
4.市、地組織會考。廣東等省在教育部下發 2000(12)號文件後,把會考實施權力下放到市、地組織。主要意圖是高考改革實行“3+大綜合”後,淡化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在高中教學管理中的作用。
各省考試、考查科目的設定基本上是依據高中課時計劃安排進行的。高一為地理、曆史、信息技術。高二為生物、物理、化學、數學及生物、物理、化學實驗考查。高三為思想政治、語文、外語與綜合實踐活動課。因絕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推行一年兩次考試製度,並允許學生提前報考或多次重考,因此兩次文化課考試所有學科均不分年級可以參加考試。
5.現在全國的會考轉製成學業水平考試,在會考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革和完善使之更好的為基礎教育服務。
二、改革後編寫的會考《考試標準》
高中畢業會考的權力下移,正逢國家推行高中新課程改革,新的課程改革涉及課程目標、課程結構、課程內容、課程實施、課程評價、課程管理等六個課程領域,作為課程評價、課程管理重要組成部分的會考考試,必須要編寫符合新課程標準要求的《考試標準》才能推進課程改革的深入進行。這是因為,會考作為標準參照性考試的考試標準是課程標準要求的具體體現;是教師教學學生學習目標水平層次基本要求的依據;是考試評價、評估的依據,是高中合格畢業生水平標準。
1、會考《考試標準》要求符合課程改革精神與素質教育,可以促進課程改革理念的落實。在教師課程改革理念與認識還難以跟上課程改革要求與缺乏自覺性的情況下,可從考試結果與檢驗上糾正課改理念及認識上的差異,力求操作環節上不出現方向性錯誤。
2、會考機製可依照會考參照性《考試標準》促進教師和課程標準的互動,實現互動式教學過程,實現學生自主學習、合作學習、探究學習以及新課程標準所要求的學習方式。
3、教育的地域差異,學校之間差異,需要會考《考試標準》協調課程標準的實施,教育發展的不平衡,地域、學校教育的差異,以及不同體製學校對課程標準理解與執行中的差異,進行相應的檢查。會考《考試標準》和課程標準有著共同的價值取向,這個取向就是課程目標規定學生學習普遍應達到的最基本要求。
因此,會考《考試標準》是檢驗課改理念與實施行為的依據。
1.編寫會考《考試標準》的指導思想。把握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方向,堅持全麵實施素質教育的目標,全麵貫徹教育方針,遵循高中教育的性質、培養目標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發揮新課程體係的整體教育功能,促進學生活潑、生動與主動地學習。使學生在思想品德、學習方法、思維過程、情感態度、審美情趣、科學與人文素養、環境意識、社會責任感、人生觀、價值觀上有所提升。培養學生的應用意識、創新意識、合作意識和實踐能力,提高學生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分析、整理、處理信息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
2.編寫的原則。會考《考試標準》的編寫要符合新課程方案對普通高中培養目標的要求;以國家頒布的教學大綱與國家課程標準為依據,結合各省普通高中的教學實際;充分體現課程改革與學科教學改革的方向;在範圍上嚴格執行國家製定的教學大綱要求,緊扣教材;在內容上要突出主幹知識與基本技能,注重學習方法和思維過程的考核;關注學生的情感態度、人生觀、價值觀;注重應用意識、創新意識、合作意識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大麵積提高教學質量;要注意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要有利於教學評估,發揮考試對教學的積極導向作用。
3.編寫的要求。(1)要以學生的發展為本,注重學生個性養成、潛能開發、能力培養與智力發展。堅持水平考試的性質。(2)在注重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同時,還要注重基本能力與基本態度的培養。(3)要注重道德教育與人文教育,注重人文學科在課程中比例與內容,注重學生社會責任感、使命感。(4)要注重課程和學生生活與現實社會的聯係,實現課程考試的社會化、生活化與實用化。(5)要注意課程的個性化與多樣化的特點,滿足不同區域與不同學生不同發展的需要。(6)注重課程結構的思想特點,特別是板塊主幹知識的整合,在側重學科知識整合的基礎上,要注意綜合學科知識的整合。(7)要注重聯係學科前沿知識科技新發明、新發現的引用,培養學生的科學精神。注重對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考查。(8)要注意減輕學生的學習負擔。
4.編寫的範例。在新的課程改革理念下,有諸多考試標準目標分類。僅舉下麵一例,供同行商榷。(1)基礎性的標準:主要包含本學科學生學習與發展必備的終身受用的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A.說出、背誦、識別、再認、複述、描述。B.說明、解釋、分類、概括、區別、整理。(2)發展性的標準:能應用所學的知識解決簡單問題,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加強對知識的融會貫通,提高實踐能力。C.使用、證明、檢驗、分析、應用、總結。(3)擴展性的標準。D.設計、質疑、解論、規劃、評價。實現知識與能力的遷移和滲透,能夠利用綜合學科的知識,解決問題,提高綜合能力。E.解決、計劃、推廣、撰寫。(4)研究性的標準:獨立或合作進行研究,掌握研究性學習的方法,培養創新精神。F.發現問題(提出問題),設計方案,搜集整理資料,分析解決問題,完成研究報告。(5)思想性的標準。樹立正確的世界觀與價值觀,掌握科學思想與方法論,培養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精神,具備良好的科學、人文素養與環境意識。思想性的標準滲透在各學科知識體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