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實施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的製度
一、實行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製度的理論基礎
在恢複高考製度後,高考升學率幾乎成為評價中學教育質量的唯一手段。激烈的升學競爭,巨大的社會壓力,困擾著教育。因為,以改革考試製度為突破口,要完善中小學教育質量評估手段,就必須建立一個完善的多層次的考試製度。所以,我國從1985年開始了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的試驗工作。當時實行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的理論基礎為:
1.考試製度模式功能的差異性決定必須改革單一性考試製度,建立會考製度。因為,考試製度的選拔性考試模式與標準參照性考試的模式及其功能特點是不同的,所以應用的範圍及效應也是不同的。這主要表現在:
(1)評價的對象不同。高考選拔考試是以選拔率為考試覆蓋範圍,它既能以少部分人為考試對象,也能以多數人為考試對象。這完全由通過率決定。會考(學業水平考試)屬標準參照性考試,是以學習目標完成率為考試覆蓋範圍,通常講,凡通過學習、複習的學生,都應該為考試對象。當時我國每年高中生為250萬人,升大學的僅為18%至20%,大學入學選拔考試覆蓋範圍是20%左右,用高考代替會考,實質是用20%的標準來評價100%的學生。在2008年,全國報考學生1010萬人,高校招生599萬人,錄取率為59%左右,2009年,全國考生1020萬人,高校計劃招生629萬人,錄取率為61%。也還有40%至39%的考生沒考上大學,用高考錄取來評價1000至1020萬考生,既不合理,也不客觀。它必然造成所有考生追求高、難、異教學目標,這是“應試教育”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實行高中畢業會考(學業水平考試),用會考標準參照性考試來評價100%的學生,用高考評價其中60%的優秀生,就可以用不同的標準來衡量不同的學生。高考與高中會考是兩種性質考試,他們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2)考試的內容不同。選拔性考試是一種適應性考試,目的為選拔專業適應性強的學生,試題多以能力型為主。這決定選拔性考試不應有考試絕對範圍,否則就達不到選拔的目的。而標準參照性考試是一種水平考試。是以課程標準為參照考試範圍,且嚴格限製考試內容不準超出課程標準範圍。所以,用選拔性高考代替高中畢業會考,必然帶來“超綱行為”、“題海戰術”與“應試教育”的結果。
(3)考試要求不同。高考是選拔性考試屬相對性考試,以考生集合作為相對目標參照係,確定每個考生在集體中的相對位置。即要把考生在不同層次上區分開。因此,區分度是高考重要考試指標,否則高校就無法錄取。高考的選拔性考試通過線確定都是采用“水漲船高,水落船低”的政策。會考的標準參照性考試是絕對性考試,以教學目標為標準參照係,表明每個學生與標準絕對差,而不是考生之間的區別,合格和不合格是這種考試終結目的。用高考選拔性考試代替會考水平考試本身就違反了教育規律,必然帶來整個高中階段一切為了升學的競爭。因此,隻有健全國家考試製度,才會有利於解決基礎教育存在的問題。
2.高中任務決定必須改革單一性考試製度。按照國家教委的有關文件精神,當時的普通高中具有雙重的教學任務,既有向上一級學校輸送合格新生,又有向社會輸送合格勞動者的任務。然而,在當時隻有高考一種考試的情況下,高中教材、教學計劃、要求完全與高考一致,高中教學為高考服務。高考不考的科目,教學課程就不開,高考不考的內容就不教、不學,高中成為大學的預備校。每年全國高中生花了很大氣力讀完高中,但他們的能力和價值都沒有得到社會應有的承認。帶著“失敗者”的心態走向社會,嚴重地挫傷了他們的積極性和自尊心,不利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所以,實行高中畢業會考,可以理順高中教學、考試和評價關係,端正高中辦學思想,改變隻有在高考榜上有名才能得到社會公認的反常局麵。同時對於完善中學評價製度,加強學校管理,克服“應試教育”,具有積極作用。
3.高考選拔特殊性要求必須改變單一性考試製度。大學入學考試實際上是在已具有從事大學學習資格的學生中,經過高考選拔其中優秀者或者專業適應性強的學生進入大學學習。作為具備大學學習資格者,應該是德、智、體各方麵都得到合格發展的高中畢業生。所以,高考必然是以“分數”或者“總分”為選拔條件,而且是決定性的條件。從理論上看,實行高中畢業會考,就能對全體高中畢業生文化課進行全麵的、客觀的評價,在認定高中畢業生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高考選拔,改變現行體製中把高考作為評價學生、學校的不科學做法。使學生的個性得以發展。
4.我國教育製度性質決定應改變單一性考試製度。我國的教育製度從一開始就明確了它的屬性,教育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為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質服務。現行的考試製度應該說是一種淘汰式的、選拔英才的考試製度。大學通過考試選拔一部分英才,同時,也淘汰下去“不合格”者。這是高考選拔性質決定的。高中畢業會考是一種標準參照性考試,這種評價式的考試製度,使每個學生的知識、能力都得到全麵、合理的評價,從而使學生在社會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從這個角度看,它必然會促進教育更加普及。考試製度是教育製度性質的表現,實現考試製度的改革,才能更好地為教育製度服務。
二、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目的、性質及功能
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製度的實施,是健全我國考試製度的重大舉措,也是為了克服當時單一高考製度的局限性,建立完善多層次考試製度的需要。目的是:“為了全麵貫徹教育方針,加強教學管理,推動教育改革,大麵積提高教育質量,給中學以正確導向。”高中畢業會考的性質是“是國家承認的省級普通高中文化課畢業水平考試”。它的考試功能定格為“是檢查、評價普通高中教學質量的一種手段,也是考核普通高中學生文化課學習是否達到必修課教學大綱規定的基本要求的重要手段”。從普通高中畢業會考性質、任務、作用中不難看出,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與高考是性質完全不同的考試,建立這種考試製度是要克服當時單一考試製度的局限性,根據不同性質與任務要求,設置不同層次的考試,使普通高中畢業會考水平考試與高考選拔考試各司其職,相輔相成,從而達到理順高中教學、考試和評價關係的目的,並試圖通過高中畢業會考的導向功能,使中學從“片麵追求升學率”的誤區中走出來。實現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的目的要求。正如當時國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誌所說的那樣:高考衝擊中學教學,是多年來就存在的曆史性問題,也是許多國家普遍存在的世界性問題。這次改革試驗如果成功,將有利於解決這個曆史性的難題,有利於提高民族素質,多出人才,出好人才,為建立有我國特色的考試製度作出貢獻。
三、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試驗、實踐與轉製
我國的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從1990年在全國推行至今已有二十幾年了。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經曆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85~1989年,為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的試驗階段。第二階段從 1990~1999年,為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的實踐階段。第三階段為2000~2006年,為教育部下放會考管理權力,各省改革完善高中畢業會考的轉製階段。第四階段從2004年至今逐步轉製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1.高中畢業會考的試驗階段。會考製度是1983年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提高普通中學教育質量的幾點意見》中提出的,這個文件指出:“畢業考試要和升學考試分開進行,有條件的地方可按基本教材命題,試行初、高中畢業會考。”
1985年,上海市根據國家教委意見,率先在全市開始高中畢業會考試驗改革。當時的初衷是想利用高中畢業會考來代替高等學校的招生考試,但遭到高校與中學的反對,高校認為會考試題簡單,沒有區分度,不利於高等院校招生錄取。中學則認為,按原來高考的辦法進行會考,勢必加重學生學習負擔。
1986年,國家教委《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製度“七五”期間改革規劃要點》的文件中指出:“改革高考的分類的科目設置,必須解決高校招生與高中畢業考試混同的弊端,而使二者分立,各司其職,初步設想是: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中會考的基礎上,進行高校招生的考試。”
1987年,上海市實行高考、會考科目分開的考試辦法,語文、外語、數學3科為高考科目,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政治6科為會考科目,高考科目和會考科目按 1 : 1 計人總分。
1988 年,浙江省實行高中畢業會考,製訂了《浙江省普通高中證書會考和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試行方案》。是年,全省曆史學科進行了會考。
從1988年起,湖南、雲南、海南、貴州、湖北省先後開始了高中畢業會考改革試驗。在試驗期間,李鐵映同誌強調指出:“要改革高中考試製度。實踐證明,一些省、市試行的高中畢業會考製度,是一種有益的嚐試,各地要認真研究,積極試驗總結,逐步推廣。”何東昌同誌也提出普通高中“要有一套體現教育方針的、科學的考試高中畢業生資格的辦法,這將代替目前實際上存在的主要以高考升學率作為評價普通高中和高中畢業生的片麵做法。實行會考是建立這種考試製度的一項重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