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世界部分國家的考試製度(2 / 2)

日本的考試製度經曆多次重大改革。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由文部省組織全國統一的升學適應性考試。50年代,又恢複戰前各高校自行命題考試。60年代,實行過能力研究考試。70年代,成立隸屬文部省的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頒布了統一考試大綱,從而確立了現行高考製度,即入大學考試(入學考試製)分兩次進行:第一次,所有國立、公立大學參加國家統一考試;第二次,國立、公立各大學在統一考試後再自己舉行一次考試。

國家統一考試。考試內容是文部省規定的《高中教學大綱》規定的範圍。包括日語、社會科學(從政治經濟學、倫理與社會、曆史、地理科中任選兩門)、數學、自然科學(從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等科中任選兩門)和外語(從英文、德文、法文中任選兩門)5個教科類5科目,每類中規定必考與可選考的科目。主要考查考生高中階段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程度和具備接受大學教育的基礎學力情況。

國立、公立大學的第二次考試。第二次考試按係別出題,采用小論文、麵試、技術操作等考試形式。主要考查學生專業適應能力、特殊能力和包括課外活動在內的多種能力,考試科目不超過3科。日本大多數高校均以這兩次考試成績作為錄取的依據。

從日本考試製度看,第一次考試以大綱為基礎,考查學生必要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有利於中學正常教學。因為考試標準化和信度高,有利於學生報考。由各大學舉辦的第二次考試,除了高中必修課內容外,且不拘泥於中學教學大綱,著重考查學生是否具有學好某門類某專業的“適應才能”與各種高層次的能力。兩次考試各有側重,有利於對學生能力測試。但是兩次考試的難易度控製與培養學生思維能力等方麵也存在著一些不足。

近年來,日本入學考試中心為改進完善考試製度,在減少對高中教學的幹擾、增加報考的機會、擴大推薦選拔等方麵,推行了一些改革的措施,以適應現行考試的需要。

二、美國的考試製度

美國的教育是以州為主,實行的是州、地方、聯邦共同負責的管理體製。國家沒有統一的中學教學大綱、課程設置,課程的設置因州而異,國家沒有統一的考試要求。隨著教育的大眾化特點,逐步形成高校的兩大私立考試機構:美國教育測試服務社(ETS)與美國高校入學考試中心(ACT)。

美國教育測試服務社的考試主要包括學生“學術能力傾向測驗”與學生“成就測驗”兩種。學術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是了解學生是否具備勝任高校學習的基本能力,這種測驗不分學科,隻有語言和數學兩大領域,考試和中學課程沒有直接聯係。成就測驗考試主要測量學生特定學科知識與運用這些知識的能力,其成績作為高校對新生分班與學習指導的參考。學生成就測驗考試試題難度大一些,考查學生英語、外語、曆史和社會學科、數學、科學等14個學科。選拔性較強的高校都要求考生參加這類考試,選考1~3門課程,作為錄取依據。

美國高校入學考試中心的考試。美國高校入學考試中心的考試是一種跨學科的“教育發展組試”。它的功能是直接測量標誌考生從事高校學習的準備性能力和技能,與中學教學學習有一定聯係。組試由4個分測驗組成,分別為英語應用、數學應用、社會科學閱讀和自然科學閱讀。試題多為多項選擇題。

20世紀80年代,美國掀起了教育改革運動,中學課程更注重學術性。美國高校入學考試中心、美國教育測試服務社都在探索高考改革,前者相繼拓寬了高考的內容與深度,後者則增加英語寫作,數學部分增加開放試題或加深考試內容。美國高等教育較為普及,高校錄取采用綜合評價法,包括高中課程和高中成績、高考成績、推薦信、麵試等,也有三分之一左右高校采用資格入學辦法。具有高中畢業證書就可直接注冊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