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六章“掃黃打非”戰猶酣(1 / 3)

嚴格說來,蘭州文化市場的蓬勃興起,始於1986年6月全市群眾文化工作會議之後。雖然此前也曾經有一段時間出現過劇團排練廳和餐館牛肉麵館開辦舞會的情況,但是,在“清除精神汙染”的運動展開的那個階段,這些舞會歌廳都被勒令取締了。

1984年,我剛到文化局藝術科工作的時候,就曾經帶著由歌舞團幾位歌唱演員組成的音樂普及小分隊到處講解黃色音樂和革命歌曲的區別。演講的主題和邏輯是:鄧麗君的靡靡之音怎能與《國際歌》相提並論,李穀一怎麼能把歌曲《鄉戀》唱成那種味道,用那種軟綿綿甜兮兮的調子,怎麼能“歌唱祖國”;《何日君再來》那是抗戰時期在淪陷區孤島大上海流行的頹廢亡國之音,熱衷於聽這種靡靡之音怎麼能建設好四個現代化。蘭州大學團委書記幫著我的小分隊組織講座,就在我當時在夜大上課的階梯教室裏召集了一大群學生來聽講。蘭州著名的男低音歌唱家戴老師能把《歌唱祖國》分析得頭頭是道,精辟入微,卻總也說不明白鄧麗君究竟怎麼了,李穀一的《鄉戀》為什麼不好。

看起來聽講座的大學生們也大不以為然。

1979年我們去北京演出《南天柱》,小師弟老疙瘩不知從哪裏弄來個日本的三洋“煤磚”錄音機,天天抱在懷裏播放剛剛傳入大陸的盜版磁帶,鄧麗君纏纏綿綿地“不知道為了什麼,憂愁它圍繞著我,我每天都在等待,快趕走愛的寂寞……那一天,你對我說,你永遠地愛著我……”我照樣聽得如醉如癡,如同三伏天喝了調蜜汁的冰鎮甘霖,現在卻要說她的不好,我也是糊裏糊塗莫名其妙。

歌廳舞會不準再辦,音樂茶座倒是可以保留,青年京劇團排練廳的門楣上,就掛出了一塊黑匾,“音樂茶座”四個大字用金粉描了,倒像是個百年老店,可以聽聽音樂卻不準跳舞,名為音樂茶座卻從來就沒賣過一壺茶水,倒是常常在夜裏十一點以後掛羊頭賣狗肉地放著音樂偷偷跳它一場交誼舞,就像是革命黨開展飛行集會搞地下鬥爭。

1986年6月召開全市群眾文化工作會議,選了個搞得好的音樂茶座召開現場會,本意是要推廣正規管理的音樂茶座,文化局領導和部分會議代表被邀請到五泉山下的“蓓蕾音樂茶座”去感受感受。那裏布設著十幾張折疊桌倒是幹幹淨淨,茶客們溫文爾雅彬彬有禮秩序井然,規規矩矩聽著音樂品嚐鐵觀音碧螺春茉莉花茶,首開蘭州電聲樂隊先河的“蓓蕾音樂茶座”“地包天樂隊”彈起電子琴,顫顫巍巍悠揚蕩漾的音樂效果讓代表們覺得真是不錯。

不料,不一會兒就有一張紙條遞到了我的手上,打開一看,上麵豁然醒目寫著幾行大字:“強烈要求辦一場舞會,請文化局領導批準。”落款居然是“廣大群眾”。當時我就坐在帶隊前來視察的文化局田本君局長身旁那排簡易沙發上,作為隨行秘書隨時準備聽從局長差遣。懾於局長威嚴,遞紙條的人不敢造次,卻看出了我的秘書身份,那位遞紙條的先生他倒也挺懂規矩,把紙條遞過來之後就隱入人群。我把紙條送到田局長手上。他看了一眼後並沒有當場表態,使了個眼色就起身離去。不料田局長卻走進了茶座經理人的那間簡易的辦公室,我當然不離左右也緊隨局長跟了進去。田局長讓我請梁新副局長來一下。結果他們一商量就同意了這個請求。前提是隻此一回,下不為例。讓我將這個決定傳達到茶座負責人葉秋明。這位葉先生可是當年蘭州的風雲人物,說葉先生是改革先鋒那有些高抬了他,說他膽子很大敢為人先卻是恰如其分。此公當年開辦了蘭州第一家高檔豪華舞會,第一個引進了廣東粵菜吃早茶的買賣。當年,誰能去他開的那個小小的賓館吃一次早茶,便成了一種身份的象征。當年他幹的買賣是十幾年後算不上什麼了不起的生意,現在街上隨便一個酒家都遠遠超過他當年的那個豪華餐廳。卻不料這老兄後來據說是還不清銀行貸款拆東牆補西牆被作為經濟問題進了監獄。傳說他有個登記著行賄情況的秘密賬本,誰在他那裏吃過一頓早茶收過兩條香煙都登記得一清二楚,據說牽扯到不少領導幹部。這哥們的歌廳酒店剛開張的時候多次邀請我到他那裏看看坐坐,但是,除了查看場地的時候開罐飲料、喝杯清茶之外,我沒有以職務的身份和工作的借口吃過他的一頓粵式大餐,這也就避免了我的名字出現在他的秘密賬本上。否則,後來紀檢委很可能是會找上門來問一問的。

許多年以後的一個春節期間,我作為宣傳部文教處長,與政府文衛處長一起陪同市上的幾位領導同誌前往市精神病院慰問在春節堅守第一線的醫護人員,無意中卻在住院病人的水牌子上看到這位仁兄的名字,就問了問院長,此人是否就是當年的那位葉先生,院長點頭稱是,我很感興趣慫恿帶隊的市上領導同誌去病房瞧瞧他,領導同誌卻不以為然地搖了搖頭。當然,這些都是後來的事情了。

那天當我通知葉秋明,說局長批準舉辦一場舞會時,葉秋明握著我的手激動萬分,轉身就將文化局長的這個決定公布於眾,這就聽到茶座裏爆發出暴風雨般雷鳴的掌聲。挪開桌子,音樂響起,茶客們紛紛翩翩起舞,熟練的舞步卻暴露出他們操練交誼舞已經不是一天兩天。

舞會解禁的消息一傳十,十傳百,全城的音樂茶座紛紛起舞不管不顧,雖說當時全市也不過有十幾家音樂茶座,卻如同解凍的冰河一發不可收拾,就此一瀉千裏終於發展到今天的規模。當年我帶著幾個人查看場地研究審批了十四家舞會的時候,分管文化市場的副局長就說市場已經飽和,暫停審批看一看再說。現在蘭州的舞廳酒吧卡拉OK恐怕上千家都不止。

此後,我和田局長就辦了前邊所說的那趟廣州之行,才知道改革開放春風化雨必須有具體措施,文化市場當然需要嚴格管理,推進建設卻更需要放寬政策大力扶持。方針和政策便是“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建設”兩條腿走路。田局長敢於拍板決策開放舞會,今天看來不過小事一樁,當年卻需要巨大的魄力和勇氣,的確是擔著一定的風險的。社會的發展進步其實就是這樣一點一滴漸漸改進的。

我當了社文科長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管理文化市場,我執筆起草了蘭州曆史上第一份《文化市場管理(暫行)規定》,蓋了個文化局的章子就送到報社,刊登在《蘭州報》上一亮相就成了管理依據和行政法規。重點工作則是審批和管理舞會經營活動,首先是統一票證,舞會經營場所必須到文化局購買統一印製的入場券,同時繳納5%的所謂管理費,所收款項納入文化局財務統一管理。為這買票賣票管理辦法的落實,確實發生過不少的爭執,起先是市文化局有這個權力,不久縣區文化部門和省上也看到了這是一塊肥肉,就不免產生分一杯羹的動議。協調之後就將蛋糕切成幾塊。結果在省城蘭州就出現了省市區三級管理舞會的局麵,為了收取這5%的管理費,“八路軍”與“新四軍”產生誤會發生摩擦的事情就免不了地出現了。可是這個話題過於敏感,雖然是我的親身經曆,還是打住為好。

文化部在二十一世紀之初終於取消了文化部門收取市場管理費的這一實行了十幾年的部門規定,就已經說明了國家法製建設的進步確實不可同日而語。

那就說說思想是如何一步步解放的,也許能夠皆大歡喜。

說,當時勝利賓館的樓頂平台被一位具有商業經營頭腦的經營者看中,具體是誰,無關我這部書稿的緊要,就不提這位先生的尊姓大名了,雖然當時他也與我很熟,巴巴結結地老是要邀請我去坐坐,十幾年後卻不知去向。當時,他修修補補地就將這個樓頂平台給裝修成了當時蘭州最豪華的舞廳。開舞廳你就開你的好了,我不是已經看過了現場,同意你營業了嘛,來社文科市場辦領了入場券,去工商局領個營業執照,到公安局辦個治安許可證,你就開始賣票做你的營生不就結了,卻驚世駭俗地將舞廳的招牌申請為“金城夜總會”。在當時,“夜總會”這個名稱不諦離經叛道石破天驚的構思。隻有西方與香港才用這個招牌,社會主義的土地上怎麼能有什麼“夜總會”呢。結果,是否批準這一名稱,居然引起一番爭論。我不便於在這裏敘述當時爭論的具體過程,誤傷了當事人那就非我本意。我隻是想說,在1987年前後,“夜總會”三個字居然也曾讓我們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概念之爭,實際上是路線之爭,而“路線”,在當時確實是不可大意,絕不能馬虎的事情。但我剛剛從廣州考察回來不久,當時的思想觀念已經有了一定的解放程度,我咬文嚼字的意見就是,“夜總會”不就是在“夜”裏,大家“總”的聚“會”在一起的場所嗎,這有什麼不可以的呢?

最終,各方麵權衡再三之後,還是允許他們使用了“夜總會”這個名稱和招牌。此後,“金城夜總會”這幾個字被經營者做成了體積高大色彩豔麗的霓虹燈,閃爍在金城夜空長達十幾年,成為一道亮麗的風景和醒目的標誌。

今天,我為我當時堅持的“思想解放”的“路線”感到驕傲,盡管這點“解放”在今天看來微不足道,幾乎不值一提。

舞廳剛剛興起的那個階段,多數經營者都想法子逃避文化部門收取的那5%的管理費,有的舞廳就自己印製入場券。檢查入場券使用情況成了一件棘手的事情。影劇院和舞廳治安情況也不是很好,雖然有當地派出所管著,可是,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酣睡,各個管理部門掌權的人人都以為舞廳是自己的臥榻,都要在舞會上顯示管理權,八個大蓋帽管一頂大草帽的事情在那個年代早就出現了。同時市場上不斷出現的非法出版物和色情淫穢出版物鋪天蓋地,泛濫漫延,屢禁不絕。那時候的社會文化科看起來兵強馬壯,經常能有十幾個人在這裏工作,但那隻是在搞大型活動時臨時抽調,活動結束後便門可羅雀,在機關正式編製裏的卻隻有三個人,正副兩個科長手下其實隻有兩個兵,其中一個還是借調的。我就想起了當年在蘭州劇院用演員“把門”的那一招,抽調一些人組成一支隊伍,不就有人可以做這項工作了嗎。私下裏給田局長彙報了這個構思,向分管影劇院工作的許副局長提出建議,向分管社文科的梁新副局長做了溝通,當即得到讚同,一上局務會討論就得到批準。

於是,我和手下人一商量,便立即進入實際操作階段。

我說的手下,就是從電影科合並過來的原電影科幹部小雪同誌。當年他確實是我的部下,不知道小雪要是看到我這樣說是否樂意。小雪是高級幹部家庭出生,他父親是當年的法院院長,相信現在四十歲以上的不少蘭州人都在法院的布告上看見過這位鼎鼎大名的老法官的名字,那槍斃罪犯布告上的紅勾,就是他老人家用朱筆批的,為尊重老人起見,就不直呼老人家的大名了。

我們的構思是,將前一段時間在劇院“把門”的治安糾察組擴充一下,組建一支文化稽查隊伍。但是當時,還真不知道有“文化稽查”這個概念和名稱。小雪從小在政法係統的家屬大院裏長大,耳濡目染了專政機關的權力手段和無邊威力,就建議將這支隊伍命名為“文化治安隊”,我一聽大呼妙極,立即起草文件與公安局協商,充分利用了我妻子在公安局工作多年,上上下下關係很熟的有利條件,直接找到公安局辦公室韋主任先行協商,意見統一之後,韋主任頭前帶路剛一通報,我就直闖當時分管治安工作的劉濟剛副局長的辦公室。劉局長正發愁影劇院和舞廳治安狀況混亂,打架鬥毆喝酒鬧事層出不窮,公安局派出所警力不足人手不夠,現在居然有一支隊伍送上門來,簡直是天上掉下個林妹妹外加一個大餡餅,可遇而不可求卻求之不得。我向劉局長彙報了文化局關於兩家合作成立文化治安隊的設想,於是,雙方一拍即合,劉局長當場表示同意這一構想,說公安局黨委研究研究很快就有正式答複。臨出門還給我一盒中華煙,公安局的女婿也是嬌客嘛。

這之後,就由我執筆起草文件,兩家合署簽發了組建文化治安隊的請示報告,報市委市政府審批,卻一直沒有得到明確答複。傳來的消息總是模棱兩可,既不說行,也不說不行。

可是形勢卻是如此嚴峻,滿街的書攤都在兜售亂七八糟的書刊雜誌,可謂,有攤皆販黃,無書不盜版。省市領導天天打電話找田局長和梁新副局長的麻煩,文化市場亂成這樣是怎麼搞的?再不采取措施這局長你倆就別當了,撤職罷官還是輕的。——當然這是文學描寫,為了渲染氣氛而已,“撤職罷官”一說不過是一句誇張的台詞,但是那時候確實經常有上級領導詢問這方麵的情況,我寫彙報材料已經是家常便飯。人大政協也三天兩頭地組團視察文化市場,就這樣按兵不動幹等著決不是個辦法。那就不管政府是否批準,既然公安局長已經同意,報批成立文化治安隊的文件也送到了政府,行使文化治安隊的職權已經天經地義,合理合法,水到渠成,時不我待。

我當即又排出名單,以文化局名義調兵遣將抽調人馬,這就從各個劇團抽調了十幾個沒事情幹的青年演員,幾乎全是身材高大、一身武藝、體格健壯的精幹小夥子,這就組成了一支特別能戰鬥的文化治安隊。有時候就是一個電話,人就前來報到,工資卻是一直由原單位發。那時候選調人馬全憑我一句話,我看上了,給梁新副局長彙報一聲就打電話發函抽人,我看不上軟纏硬磨也沒有用,這也就得罪了幾個想來文化治安隊工作但不夠條件的好兄弟。

人是抽調齊了,可是出去檢查市場處理問題收繳非法出版物,大家都穿著便衣,這就很缺乏威懾力,有些經營者不大買賬。我就找到公安局辦公室韋主任,調撥了一批橄欖綠的警察製服,每人先發他一套穿上再說。那時候警察製服也是剛剛從藏青色換成了橄欖綠,一些邊遠地區的公安人員還沒有來得及穿上新製服,我們卻捷足先登,每人一套。小雪又通過他當科長的警察大哥的關係,以文化治安隊的名義不知道從哪裏弄來兩輛嶄新的警用跨鬥摩托,隊伍一出動一輛車上裝著三四個人,兩輛摩托帶著七八個人,穿著警服一出去就形成了一個標誌鮮明的戰鬥分隊。檢查文化市場又不是扛槍打仗圍剿叛匪,有時候派出去三兩個人足以應付任何局麵。沒有牌照的摩托就敢開著滿大街瘋跑,招了急,打開警笛警燈耀武揚威掠過一陣狂飆,我坐在摩托跨鬥裏不免有些憂慮擔心,這要是出了事情怎麼辦。再一問,結果會開摩托的小雪和小杜也是蒙混過關,兩人居然都沒有駕駛執照,小白倒是有個駕駛執照卻是個軍車執照早已經過期作廢了。好在小雪人頭熟,滿街的交通警察都知道這是誰的公子,也都知道他的哥哥是誰,就那樣招搖過市狂飆突進了兩年多,根本就沒有一個交通警察過來問問,你這不掛牌照的警用摩托是怎麼回事情。

開著摩托車狂飆可絕不是為了好玩,確實是有正事要辦,清繳非法出版物,檢查舞廳歌廳遊戲房,忙得不亦樂乎,瞅不冷子還要看看錄相廳,雖說錄相廳是歸廣播局音像製品管理科負責,可曲科長沒有稽查隊伍,手下隻有一男一女兩個科員也是勢單力薄束手無策,他的科員檢查錄相廳老板不買賬,打傷了他的兵,他也無可奈何,因此不責怪我多管閑事到了他的地盤,反倒是一有事情就給我打電話求援,我立刻派出僅有的兩輛摩托車拉著幾個身強力壯的文化治安隊員當即趕到案發現場,練過功夫的青年演員剛剛穿上警服,比警察更有警察派頭,一身正氣、趾高氣揚、八麵威風、一切都不在話下,不管走到哪裏當場就擺平了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