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信仰進行論證,這一活動貫穿著西方基督教哲學發展的全部曆史。在近代,隨著理性主義的興起,為信仰進行辯護的活動麵臨著更為直接的挑戰。平心而論,在理性能力越來越受到認可的近代,基督教信仰所麵臨的挑戰要比以往所麵臨的挑戰更加嚴峻,可以說,宗教信仰在世俗人心目中的地位逐步以加速度的趨勢呈現出江河日下的狀態。自笛卡兒以降,作為個體的人的主體地位逐步突顯,為信仰進行辯護就需要針對每個個體,喚醒他們的認可。正是在這樣嚴峻的背景下,近代出現了很多精彩的為信仰進行辯護的論證。這些論證中的一個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帕斯卡的“賭博說”(Pascal’s Wager),而克爾凱郭爾“信仰的一躍”(Kiekegaard’s leap of faith)說則經常被宗教哲學家拿來與帕斯卡的“賭博說”做比較。
帕斯卡的“賭博說”可表述如下:即便是我們並不知道基督教是真的,我們也應該“賭”它是真的,因為如果我們賭基督教不是真的而又證明它是真的,我們就會失去所有的東西,而如果我們賭基督教是真的而又證明它不是真的,我們什麼也沒有失去;所以我們應該選擇基督教。帕斯卡的“賭博說”已經讓許多反對意見俯首稱臣。
帕斯卡賭博說詳見於《沉思錄》第233節:
既然非抉擇不可,所以抉擇一方而非另一方也就不會更有損於你的理智。這是已成定局的一點。然而你的福祗呢?讓我們權衡一下賭上帝存在這一方麵的得失吧。讓我們估價這兩種情況:假如你贏了,你就贏得了一切;假如你輸了,你卻一無所失。因此,你就不必遲疑去賭上帝存在吧。
把終極的信仰問題,托付於個人的賭博,聽起來未免顯得不太嚴肅。所以有好多人為了避免這種尷尬,都說這種論證方式“顯然是一因人而設的論證”。但是,正是帕斯卡自己,在其緊隨上述引文之後的“賭博篇”中,就已經明確地論述說:“事實並不如此;所有的賭徒都是以確定性為賭注以求贏得不確定;然而他卻一定得以有限為賭注以求不一定贏得有限,這並不違反理智。”
就是說,是賭徒就得冒蝕本的危險,但這並不影響你去賭。因為賭博的本性就是這樣。這樣做並不違反理智。信仰就是要冒險。
不但如此,帕斯卡還進一步把自己“賭上帝存在”的說法上升到信仰之真理的高度,甚至認為這是惟一之真理。他寫道:“在一場得失機遇相等的博弈中,當所賭有限而所贏是無限的時候,我們的命題便有無限的力量。這一點是可證的;而且假如人類可能達到任何真理的話,這便是真理。”
所以,並不能說這是因人而設的權宜性論證。相反,帕斯卡賭博說是帕斯卡整個信仰學說的集中而形象的體現。有學者指出,帕斯卡“開拓了意誌主體的新途徑。由此可以上承奧古斯丁的傳統,並且下啟齊克果(克爾凱郭爾)的風格。”
不過,也有宗教哲學家指出,帕斯卡賭博說起碼存在著如下的問題:
考慮一下這些問題。(A)如果伊斯蘭教或其它一些宗教或哲學正確怎麼辦?在這種情況中,似乎相信基督教確實會產生實質損失——起碼失去真理,有可能的話還會失去永恒的救贖。帕斯卡似乎隻考慮到了兩個選擇:基督教或者非宗教。不過我們已經看到,帕斯卡事實上是對的。事實上隻有兩種選擇,提問者通常會在他們追問的這一點或那一點上認識到這一點。當然,對於那些並不接受這一前提的人,帕斯卡的賭博說不會具有說服力(盡管它反映了真理);而對於那些接受這一前提的人來說,它就是具有說服力的。(B)賭博說對於自我是一個俗麗的訴求嗎?的確,它確實訴諸了個人利益,但是耶穌和經文經常也在做著同樣的事情。盡管基督教提倡自我犧牲,但正是自我犧牲本身帶來長遠的祝福。愛上帝和尋求個人的最大好處並不是不相容的。事實上二者是不可分割的。(C)賭博說假設不能確切地知道基督教為真嗎?不。它假定質疑者在這一點上不願意承認基督教的確實性。(D)賭博說力勸提問者偽善,力勸他們向他們並不確切相信的東西承擔責任嗎?帕斯卡確實勸提問者在這種情況下像基督徒一樣行動——去教堂(在他的情況中,去集會),認罪,用聖水等等——以作為一種覺醒了的真實信仰的手段。
帕斯卡賭博說所存在的這些困難也為威廉·詹姆士也在其名為《信仰的意誌》的演講中所承認:“由於這種計算而固執采納地對於彌撒和聖水的信仰,是缺乏信仰真實性的內在靈魂的;如果我們自己處在上帝的位置上,我們或許會特別高興取消對於這一類信仰的無限獎賞。”但是詹姆士在經過進一步的深入分析後指出,由於我們就生存在由信仰、理智和情感所混合的狀況中,理智自身並不象我們所認為的那樣必然是我們生活的主宰,所以經由我們的主觀意誌通往信仰之途並不像我們乍看上去的那樣不可能。或許正如德爾圖良所說:“惟其荒謬,故而可信。”我們的主體意誌可能恰恰是通往信仰的真正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