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重在抒發內心樸實的感情,以自我的真情作為審美中心線索。在這篇作品中,我們可以讀到許多誠懇而動情的話語,它們增添了寫人散文的閃光力量。特別是作品結尾處的一段:“如果他還活在世上,他一定會對我說好好幹吧,你的日子比我處得好。而現在我已經超過父親的壽命,我當然還要幹,而且還要對我的兒孫輩說,好好幹吧,你們的日子比我處得更好。”這段話雖然是沉靜托出,但卻是炙熱有力的。這是作者關於追求人生未來美的真情獨白。
中國美學理論有句名言:“蓋寫其形,必傳其神;傳其神,必寫其心。”([宋]陳鬱《話腴·論寫心》)作者以己之心,寫人物之心,所以這篇散文也就有了獨創處和感人處。
鴿子的漫步。
馮亦代。
想不到紐約街頭,在行人的匆匆腳步間,不時會見到雙雙對對的鴿子在人行道上悠閑地覓食。它們並不因行人的雜遝而驚避,行人看見了鴿子,反而小心避道而行。這是些美麗的鴿子,銀色的、灰色的、雜色的……間雜在男男女女色彩繽紛的長褲與絲襪之中,色調和諧,真個好看。
據說這批鴿子是紐約人為了美化城市環境,而特別飼養的,可是誰也不知道那麼大一群鴿子,究竟棲息在什麼地方。因為我們不僅在熱鬧的中城區見到,即使在其他城區和近郊也遍地皆是。看著它們的小腦袋一顛一顛踱著小步,東啄一口西啄一口,那種無視身旁飛馳的汽車與倉促的步履,猶如是苦行憎在沙漠上獨步,那種昂首自若,置身世外的超然姿態,令人生羨。
相形之下,紐約人走起路來,簡直如衝鋒那般迅速,幾乎近於快跑。奇怪的是他們的腳跟,絕對不會踩到鴿子身上。人的步伐那麼迅速,而鴿子的步伐那麼緩慢,這種對比,是無法用文字寫出來的。好似一首樂曲,繁弦急管中夾雜了adagio(很慢)的旋律,在不協調中有和諧,在和諧中又有不協調,這中間顯出一種美來。我經常神往地注視著鴿子慢步與人們疾行的光景,而且似乎聽到兩者合拍的曲調。
紐約人的走路,不,應該說是美國人的走路,他們是以疾行為標準的。除了病弱的人,即使他已屆花甲之年,走起路來還是虎虎有生氣,一陣風似地過去了,特別在過馬路的時候,我想這大概與美國人珍惜時間有關。如果在早上上班時這樣走法,我們會懷疑他們怕遲到,怕扣工資。但就在中午,明明有一小時的休息時間,他們也還是這樣向前衝法,甚至一手拿著漢堡包或三明治,一手拿罐可口可樂,邊吃邊喝,急急向前行去。
剛到紐約,我和董鼎山在街頭漫步,我真怕迎麵來的人,或後麵跟著的人會撞到自己身上。但是我們走過了幾處街區,也未被人衝倒。相反,倒是我往往碰在他們的臂上,或夾著的衣服上。隨著而來的,不是我的,而是他們的致歉;當然我也向他們致歉,但決沒有他們的那種迅速反應。
紐約人的疾行,似乎已成了他們的國民性的象征,這也許是種工業社會的反映。因為我在北京街頭走路時的步伐,在中國人中間並不算太慢,但與美國人的行路相較,隻能自愧不如。
曾經有個美國友人問我,有什麼事情可以最快最準確地區別出中國人與美國人的不同來。我不加思索地說,“走路”。從北京經香港到紐約,我最強烈的感受,就是美國人的走路是衝的,香港人的走路是追的,而我們走路卻是遲遲疑疑地在踱方步。這位美國朋友說我倒喜歡你們那種悠然自得、有條不紊的步伐,因為你不易掉隊;而在美國,如果你不趕前一步,你就會永遠落在後麵,而落在後麵的人是無法生存的。生活太緊張了,受不了。
我們的談話已經超出“走路”的範圍,而把“走路”和“進步”作為同義語了。我心裏有些隱痛,我們在文明的路上,走得太慢太慢了。別人已經走到超工業社會,而我們還在曆史遺留給我們的重重陰影裏踱著方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