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生意無大小(2 / 2)

猶太商人也深諳此道。他們提出:生意沒高低,市場分大小。這句話特別具有深意,仔細分析,我們就會發現,無論經營的商品高低貴賤,這隻不過是商品本身的屬性而已,跟生意的大小沒有必然關係。因為名貴的首飾如果沒有市場,也不過是小生意而已,而小小的紐扣雖是小商品,也可以做成10億以上的大買賣。

在猶太商人看來,大與小是辯證的關係,事業做大了,如果不善經營也會變小,小本經營如果善於運用也會變大,商人應該了解事業由小變大的道理。在商界中,有人認為小商品價值不高,沒有發展前途。其實,在企業經營中,靠生產和銷售小商品發了大財的事例屢見不鮮,關鍵是經營者是否有製勝的技巧。

法國人畢克就是猶太商人上述理論的成功實踐者,完全是靠經營小商品成為大富豪的。畢克在1949年以前尚未找到正式職業。一天,他了解到經營原子筆可賺錢,但沒有資本,於是,找到朋友華爾借來1000美元。可是,按照畢克的計劃每年生產和銷售1億支原子筆談何容易?何況原子筆不是畢克發明的,是一位名叫洛克的匈牙利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發明的。

畢克認為:不管如何,這小商品尚有很大發展前途,但必須要改進洛克的同類產品才有希望,於是,他給生產這種筆定出一個原則:“美觀實用,用完就丟。”

然而在第一支“RIC”原子筆出籠之前,華爾因擔心難成功而拆夥不幹了。畢克沒有氣餒,信心十足地獨自開發該產品,終於推出了“畢克公司”的“RIC”原子筆。

有了產品隻是經營活動的第一步,要使產品變換成貨幣才算達到目的。畢克創造了獨特的經營手法,教給成千上萬的人“用了就丟”,人們丟掉的筆越多,裝入他腰包的錢也就越多。因為,他設計的原子筆是不能換筆芯的,每支筆寫完墨水後就無用了。要使人們“用了就丟”,必須使這種筆成本低,大家才會用了就丟。畢克經過反複研究,本著薄利多銷的宗旨,每支筆售價才29美分。對這麼便宜的東西,人們沒有必要買筆芯更換了。這樣,“RIC”原子筆一下行銷各地,不但流行法國和歐洲,而且推廣到其他國家。

生意無大小。立足於小點,善於開發和利用,就能贏得市場,贏得效益,經商就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