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生活篇(3)(2 / 3)

母親生於一個農民家庭。那時的女孩子都要纏足,她也曾經纏過足。纏足是一種很殘酷的風俗,女孩子的腳要用長長的裹腳布緊緊地裹起來。這一裹要十幾年,直到長成“三寸金蓮”。纏足時,骨頭不能正常生長,腳形畸變不說,一到夏天,腳上的肉腐爛發臭,這種痛苦可想而知。我的姥爺、姥姥還算開通,看到女兒實在痛苦,同意讓她停止了纏足。

母親從小是一個“苦腦子人”(家鄉土話,意即“善良而能忍氣吞聲的人”)。在那重男輕女的農村裏,家裏有什麼好吃的都是她弟弟獨吞。非但如此,弟弟有什麼不高興的事,總要拿她出氣,非打即罵。母親從來不還手。

母親嫁給父親家以後,生育了4男1女。剛結婚時,家裏很窮。她除了撫養孩子,每年還要看三次蠶。一家幾口縫縫補補,漿衣做鞋的活都由她來做。每天她總是第一個起床,最後一個躺下。後來父親開了店,她成了“東家娘娘”,但母親還是原來的母親,有時甚至更辛勞。因為店裏除了店員幫工外,還有親戚朋友在家吃飯。大家吃完了,她才上桌。這時,桌子上已是杯盤狼藉,她就吃點殘羹剩飯,還要洗那麼多的碗筷酒盅。

母親的善良是遠近聞名的。自打嫁到我們這個村子後的60多年中,她沒有和鄰居紅過臉。她總說:“吃虧就是便宜。”

在三年自然災害時期,糧食特別緊張。她很會精打細算,所以我們家一般不會弄到“揭不開鍋”的地步。村上有一個鄰居,分到糧食就放開了肚子,隔三差五地總要跟人家借糧。由於經常隻借不還,其他人都不願理她。但她每次向母親借,多少總能借到。母親說,他們一家很可憐。

我們家有一門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我們都叫他“娘舅”。其實這個“娘舅”是個假的。在我家開店的時候,“娘舅”幾乎天天要來店裏坐坐,晚上還能美餐一頓。困難時期,“娘舅”餓得實在沒有辦法,就來我家“做客”。我記得最困難的一個夏天,從食堂打來的稀粥隻夠每人一碗,這時,“娘舅”來了。那天我看他已經瘦得沒了人形,走路的力氣也沒有,鞋底不離地麵。母親盛出了幾碗粥,桌子上正好每人一碗。我去廚房叫母親來吃,我看見她正在用手指刮缽頭裏的粥湯。她輕輕地對我說:“你快去吃,我不餓!”我當時真想大哭一場,但有“娘舅”在家裏,我忍住了。我捧起碗,淚水和著稀粥,三口兩口吃完了這頓“飯”。

從那天以後,“娘舅”再也沒有來我家。不久,聽說他去世了。一想起母親在這樣的情景下讓“娘舅”吃了“最後的晚餐”,我總是熱淚盈眶。

這時,我看見南茜的眼睛裏也噙滿了淚花。

我當了幾回“上帝”在新西蘭,我倒很願意去商店看看,雖然很多情況下我隻是隻看不買。因為那裏的售貨員不管你穿好穿壞,也不論你想買還是不想買,總是笑臉相迎笑臉相送。有時自己隻是想看看貨物的質量和價錢,以便把有限的美元用在刀刃上,但服務員還是那樣耐心,真是百問不厭,有時甚至跪在地上給你試鞋。在這種情況下,顧客倒顯得不好意思。但即使這樣,你仍可心安理得地當你的“上帝”。

有兩件事使我難以忘懷。在新西蘭銀行存錢所得的利息要交利息稅,其稅率為利息的20~30%,但是,中國使館的外交官是例外,隻交2%就可以了。一次,我存了一筆美元,半年到期後,我發現利息稅扣了我30%。我向銀行的職員作了說明,她先一個勁地道歉,然後告訴我,稅款已經繳到國稅局。她耐心地給我講解了要去哪些部門辦什麼手續才能追回多扣的利息稅。雖然手續很繁瑣,開始我幾乎失去了信心,但是到哪個部門,工作人員的態度都是那樣和藹可親。最後,我居然拿回了60美元。我給女兒買了一雙漂亮的皮鞋。

另一件事是我開的BMW(寶馬車)不知什麼時候開始冷卻水的溫度總是居高不下。由於使館的業餘司機都不懂機械原理,所以有點小毛病都隻管開著。有一次,我開車去機場回來,水箱像鍋爐一樣冒熱氣,我害怕起來。這時,正好經過南茜的家。我停下車,準備在她那裏灌點水。還是南茜老馬識途,她說現在千萬不能加冷水,雖然不至於爆炸,但水箱因為一漲一縮會發生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