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的學生和青年大多很懂禮貌,那些童子軍們搞義賣或捐款也是客客氣氣、彬彬有理的。但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我們使館的一位夫人一天晚上去植物園散步,迎麵來了幾個玩滑輪的毛孩子。其中的一個朝她啐了一口唾沫,然後怪叫著飛快而去。有的移民告訴我,在新西蘭,一些青年學校畢業後找不到工作,但他們看到一張張黃麵孔(亞洲人)一個個都過得很好(中國人勤勞肯幹,又能省吃儉用,移民後用不了幾年,就又買房子又買車),他們心裏感到不平衡。這似乎言之有理。
南茜的話也不無道理。奧克蘭這個擁有近百萬人口的大城市,近幾年來的確世風日下,偷盜槍殺的案子時有發生。我駐奧克蘭總領館的同仁們的家(他們曾經在外邊租房住)幾乎都被“梁上君7“-”光顧過。有一次,一位同事聽見外間有動靜,出去一看,發現是竊賊,他立即追出去,那賊一個跟鬥翻牆而去。
父親的忌日
記得小時侯,每逢祖先去世的日子,家裏總要買些酒菜過“忌日”。一張八仙桌的東西北三麵各放上一排小酒盅,中央放幾個菜,這就是給祖先們準備的酒席。既然是酒席,當然要酒過三巡。每一次“敬酒”,兒女們都要去拜一拜。那時我對這種風俗知之甚少,不過很希望多過“忌日”,因為那天的夥食總有些改善。其實,那些祖先們有沒有出席,隻有天知道。
毫無疑問,這樣的“迷信”活動在文化大革命中都被當作“四舊”掃進了曆史的垃圾堆。但是,我總是想不通,中國人至今還保留著“清明節”的風俗,紀念死去的亡靈,緬懷先輩創業的艱難。這應該是一種有意義的活動。
12月3日是父親的第一個“忌日”。我身在國外,不可能為他辦一桌酒席,但心裏總好像有話要說。晚上轉輾反側睡不著覺。
父親大約出生在一次大戰的年月裏。雖說家鄉太湖有“魚米之鄉”的美稱,但那時的中國農村大部分人過著糠菜半年糧的苦日子。他上了三年私塾,後來因為家裏財力不濟,不得不輟學。他20歲結婚,老丈人開始還算富裕,後來抽上了鴉片,破落成“貧農”。
父親自幼體弱,肚子裏總有一個“痞塊”,用現代的醫學術語來說,可能是“脾大”。由於家裏人口增長,他哥哥提出分家。父親分到了三間空屋子,三升米,還有爺爺留下的債務。
毛主席說過,窮則思變。父親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借了一點小資金,在村頭的“小鎮”上擺了個雜貨攤。由於他在村裏是個“有文化”的人,經營有方,不久,小攤變成了一爿店鋪。到二次大戰結束時,“小鎮”也發展了。小河邊上出現了十幾家店鋪:三家南貨店,一家藥材店,一個兩層樓的茶館,一個魚鋪,還有一間肉鋪、一間豆腐房和一個郎中攤子;外來做生意的人也不少,軋棉花的,打鐵箍桶的,還有我最喜歡的賣膠糖的。他們在木柱上拉出粘粘的“力膠糖”。用一把破布可以換一小塊,吃到嘴裏真可以說甜得掉了牙。不過這種糖用現在的標準看很不衛生。
小鎮上每天有一隻航船開著去浙江的南潯鎮進貨。後來,父親發現有些貨可以就地取材製作。他請來了製酒和做醬油的師傅。每逢這樣的時日,我格外高興,因為一來可以看他們怎樣做酒做醬油,二來,每天我們有雞鴨魚肉吃。
這一步棋走得很高明,小店的收入猛增。“邱隆昌”於是成為鎮上的第一塊牌子。父親對錢財似乎不很在意,當鎮上決定要捐錢修建“紅木橋”時,他一下捐了半座,而且石匠都在我家吃住。
那時的農村沒有什麼娛樂活動,晚上家家戶戶早早地熄燈就寢。但是,我家裏卻燈火長明,煙霧繚繞。村上的叔伯兄弟們,吃完飯總要到店裏來,聊聊家長裏短的事,一邊還可以抽抽免費的水煙。晚上也是我和弟弟最高興的時候,因為我們可以鑽在大伯的“作裙”裏(那時江南一帶農民的工作服,但沒有蘇格蘭男子穿的裙子漂亮)大膽地“作案”。把大把大把的長生果(花生)往棉袍裏裝。父親看見了也不會訓斥,因為我們有一把“保護傘”——父親敬重的哥哥。
到解放的時候,我家可以說是村裏的“首富”。一家6口人,十幾畝田地,再加上一爿店,別人家的孩子都上不起學,我們每天可以喝一碗奶粉衝的牛奶。父親每天喝一個生雞蛋保養身體。解放後,我家蓋過兩次房,後一次蓋的是村裏第一座“樓房”。村裏的男女老少幾乎沒有不來參觀過。這樣的家庭,在“土改”中雖然夠不上“地主”的成分,也被評了個“小土地出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