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20日,某報紙刊登了該市人民法院對1996年以來由於當事人負債外逃、下落不明等原因致使執行不了的債務案件,詳細公告了欠款人的姓名、地址、欠款數額,並規定了履行期限,逾期將追究法律責任。經報紙曝光後,法院執行庭門庭若市,有自己趕來還債的,有的是欠款人的親屬以及單位要求代還的,也有積極製訂還款計劃的,僅10多天,高達958萬元的債務“死”案結案數就已經過半。
媒體“曝光”適用於那些情節嚴重、後果惡劣的逃債行為。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對逃債、賴債者予以曝光,責令其限期履行。通過這種方式予以揭露和批評,以達到收款目的,這是近年來我國一些地區采用的有效的催款方法。而如何去“曝光”,卻是不同的媒體有著不同的方式。
(1)公告
通過廣播、電視等媒體對欠款人予以揭露和批評是無可非議的。這種批評不僅具有警醒世人、維護社會安定的作用,而且輿論作為一種外在的壓力,還常使欠款人不得不履行債務。
(2)登報譴責
在登報之前,應該對客戶進行調查,對他的還債能力進行評估。如果欠款人有能力償還貨款,屬於惡意延期付款,可以通過登報譴責的方式,給欠款人施加壓力。而欠款人為了保全自己的名譽,往往會被迫做出讓步。但是如果欠款人確實沒有能力償還,這種登報譴責的方式就沒有效果了。
(3)記者招待會
如果欠款人是知名的廠家,商品品牌也很好,他們肯定是最怕曝光的。對於這種情況,收款人可以通過召開記者招待會來給欠款人施加壓力。收款人向相關媒體發出邀請,希望媒體能派出記者前來參加招待會,會上將與欠款人之間的債權債務曝光。一般的知名廠家為了避免曝光,會主動找收款人商量私下解決的方式。
(4)新聞發布會
新聞發布會,通常也稱之為記者發布會,是專業公共關係官員和谘詢人員的活動領域。但是,如果新聞發布的目的和方式都很明確,任何一家機構或公司也可以舉辦這種新聞發布會。對於一些難收的賬,收款人可以通過新聞發布會,將這些債權債務發布出來。雖然這些欠款中有一些已經成為死賬,可是欠款人為了保住企業的信譽,往往會主動前來付款,從而使“死賬”變“活賬”。
無錢有力,以勞務代替債務
在催款的實踐中,有時會遇到如下情形:債務人錢貨兩空,無力清償債務;或是債務人雖有一定的財產,但又難以抵償全部債務。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若是窮追不舍,至多隻能得到部分清償,或將債務人逼至“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的境地;債權人若放棄追償權,又必定會遭受經濟損失。比較好的辦法是:債權人適用勞務抵債法,也即以債務人的勞務抵償債務,這樣既可減輕債務人員負債的壓力,從而調動其償債的積極性,又可確保債權人實現其權利。
以下是兩個使用以勞抵債法的成功範例:
A塗料廠共欠B化工廠83萬元債款。經B化工廠多次催討,A塗料廠僅還款40萬元,剩下的43萬元債款暫時無力償還。2000年6月,B化工廠再次上門催討餘債,A塗料廠仍因虧損嚴重而無力償還拖欠款。A塗料廠主動提出,能否為B化工廠提供一定的勞務,以此抵償債務。B化工廠經了解得知,A塗料廠近年來因資金匱乏、開工不足,致使許多設備閑置。而B化工廠卻訂單不斷,任務繁重,甚至忙不過來。如果讓A塗料廠承擔一定的勞務,既有利於生產,確保債權的實現,又可使其擺脫困境,可謂兩全其美。經協商一致,B化工廠將部分半成品的加工任務交由A塗料廠來完成,原材料等均由B化工廠負責提供。至2003年3月,A塗料廠如期完成了加工任務,不僅使該廠還清了欠款,還因此獲酬30餘萬元。
又如,陳某向個體戶張某借款3000元用於做生意,並留有欠條,保證於次年4月底還款。但直到還款期限已過,陳某仍未履行還款義務,張某經多次催債未果後,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債權債務關係明確,證據確鑿,遂判令被告在判決生效後15日結清欠款。判決書生效後,陳某仍未履行債務。於是,張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張某與陳某達成和解。根據和解協議,陳某先還款1300元,剩下的1700元債款,陳某以勞務抵債,即由陳某(會木匠活)負責整修張某的店鋪並打製4套貨架。待陳某交活後,其所欠債務即一筆勾銷。上述內容經人民法院審查,並記入了執行筆錄,經雙方當事人在該執行筆錄上簽名蓋章後,執行程序即告停止。陳某如約完成工作後,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即隨之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