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這時我突然發現自己懷孕了。那是安然的骨血,是50歲的他所夢寐以求的兒子或者是女兒。我懷著難以言表的心情把這件事告訴了他,一直在離婚問題上態度曖昧的安然第一次果斷地握著我的手說:“竹,謝謝你,這是我們愛的結果,也是我此生最後的機會,我要回去跟她談離婚的事兒,無論如何我要對你和孩子負責。”
已經對這段感情心灰意冷的我不明白為什麼突然間就又柳暗花明,再做一次母親的喜悅衝昏了我的頭腦,那時候兒子正讀寄宿學校,出版社的工作又不需要坐班,我在家裏任憑腹中的胎兒長起來,等安然辦好離婚手續再跟我結婚時,我已經體態臃腫,行走不便了。可盡管這樣我還是很奢侈地去訂做了兩套禮服,請了幾桌朋友、同事。再婚雖說不是什麼值得炫耀的事兒,但對於我來說它卻是一次再生,在這場“戰爭”中我贏得了自己愛的人,重新組織了一個家,這個家是我終生的至愛。
1999年5月26日,我剖腹產順利地生下了一個女孩,取了個名字是我們倆人都喜歡的“安靜”。曆經了風風雨雨,人到中年的我們都很珍惜這來之不易的安寧生活。有了女兒以後我回單位請了長假,在家做起了專職太太。安然在醫院上班收入比較高,他又是個很顧家的男人,我們的生活不算富裕,但也能自給自足。突然間成了兩個孩子的母親,我除了滿心的幸福感,便是滿身的疲累感,我也是三十幾歲的人了,這種年齡帶孩子可不像年輕的時候,可盡管累,我的心裏是甜的。我從來沒有關注過別人再婚後過得怎麼樣,而我的再婚我一直認為是比較滿意的,因為我跟安然是因為純粹的情感走到一起的,所以彼此的相互珍惜和寬容使我們的生活從一開始便走得比較平穩,我實際上是個要求並不高的女人,對婚姻也沒有過高的期望值,隻要身邊有個踏踏實實的男人和我一心一意過日子,我就可以很知足。
怎麼也沒想到我們這“安靜”的日子隻維係了半年多便再也難以安靜,原因卻是因為安然在離婚前與太太簽訂的一紙契約。剛開始,我隻知道安然在每個月的18日要給他母親送去1000元養老費,雖說多了點,可因為那是安然的母親,而老人對我也不甚熱情,我也就由他去。可後來,我從老人的抱怨中得知,安然每個月隻給母親100元錢,有時還一拖好久,這讓我非常奇怪,再三追問,安然才承認每月18日的那1000元錢給他前妻了,因為這是他在契約中承諾的。我當時都有些蒙,忙問他契約中他還承諾了什麼,安然難為情地承認他一星期值兩個夜班實際上是其中有一天晚上不是醫院安排的,而是他前妻要求的,他要在每個星期在前妻那邊過一個晚上,“不過,我們根本是分開睡的,她身體不好,她隻是要我陪陪她。”安然的解釋在我耳邊像蚊子哼哼一樣地討厭,我幾乎看不清他臉上的表情,隻覺得心裏一陣陣往上湧淚水,眼睛卻澀澀地一滴也流不出來,我隻是問,隻是問:“為什麼?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為什麼要答應她,簽下這樣的契約?”
安然見我臉色蒼白,身體直打顫,也有些害怕了,他一邊趕緊把我懷裏睡熟的女兒接過去,一邊無奈地不停解釋:“我……我這也是被她逼的呀,當時你這邊懷孕了要結婚,可她那邊死活就是不同意離,你讓我怎麼辦,後來我給她跪下了,我告訴她隻要肯離婚,什麼條件我都答應她,我當時隻想盡快結束這個婚姻,所以,她提出來的條件我想都沒想就答應了,可事後我又不敢讓你知道,我明白這對你來說是不公平的事兒,可如果不這樣,我們就沒有安寧的日子過,她這個人生了這麼多年的病,脾氣怪得很,我又很怕她來傷害你們母女,所以……竹,你要原諒我,我也是沒辦法,我心裏並不情願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