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喜新厭舊(2)(2 / 3)

現在想來,導致我激動的主要原因是我從來沒有穿過高跟鞋。我媽不給我買,她不買的理由是因為我個子比同齡人高,又瘦得像個猴,穿上高跟鞋還不成了打棗杆啊。再說了,那時候,我老爸還對我寄予厚望,將來當個軍官什麼的,老穿高跟鞋腳會變形,驗兵肯定完蛋。再說了,女孩子隻有成年了才穿高跟鞋,一個破小學生穿高跟鞋成何體統?

他老人家不知,我們學校裏有很多女孩穿高跟鞋了,老師也不管,隻是跑步有些受苦,引得男生哇哇地叫。當天早上,天沒亮我就起來了,目的是逃過老媽的眼睛穿上高跟鞋上學。當我穿著那雙高跟鞋出現在學校的時候,我感覺所有的眼睛都衝我來了,幾個女生圍過來,你穿高跟鞋啦?誰的啊?不是新的吧?還有一個女生非得讓我脫下來給她穿穿。女生穿起我的一隻高跟鞋,站得亭亭玉立,挺胸收腹的,很高興也很美麗。

早操上,我就在眾人的羨慕下穿著高跟鞋跑步,因為鞋大腳小的原因,我跑一步就得退一步,以免高跟鞋與我的腳突然分開。在跑的過程中,同學們的眼睛都不好使了,老盯著我的腳,結果一個接一個地撲倒在地。氣得老師大喊,你,穿高跟鞋的,出來!

那雙鞋被老媽沒收了,她怕我難過就安慰我,等我十六歲的時候,就可以穿高跟鞋了。到時候一定為我買一雙。這個願望沒等她幫我我自己就實現了,學校征文得到二十塊錢,我用來買了一雙紅色的高跟鞋,坡跟,厚底,穿上長一些的褲子,根本看不出來。這雙鞋是我生命裏記憶最深的鞋,就像張愛玲的第一支口紅,永遠地留在了我的記憶深處。

那一年,我剛剛十一歲。

十一歲的高跟鞋成了我心中的夢境。無數次,都如電影一樣出現在我的夢裏。想想,都覺得幸福。

長發女孩

在我的記憶裏,我是一個喜歡留著小子頭的女孩。小時候,因為我老爸老媽的原因,他們也願意把我當成男孩來養育。以彌補我不是男孩的缺憾。由此可以看出,我的父母是多麼的重男輕女了。在十二歲之前,我是一個衣著打扮和女孩子沾不上邊的人,如果不是性格的原因,我可能就是勇猛的二小子。可是我的性格不好,非常內向,非常害羞,平時走路都要低著頭,覺得低下頭就看不到熟人了,就不用打招呼叫別人爺爺奶奶叔叔阿姨了。以至有一次在街上,一個女人對背麵站著的我,叫出了小兄弟。在我回頭的瞬間,她滿臉通紅,對不起對不起,你怎麼理個男孩頭啊。

無疑,這是我記憶或者成長裏的痛苦片斷。十五歲以後,我開始留長頭發,娃娃頭,學生頭,有時候還把短得不能再短的頭發用橡皮繩紮起來,像個小醜似的搖來晃去。不久,覺得紮頭發也挺麻煩的,夏天也挺熱。於是又理了一個短頭發。頭發一短,就顯得我的脖子長了,不友好的人給我起外號叫長頸鹿。我那個恨啊,恨不得把絞短的頭發接起來。(那個多年的願望在今天成為現實,可以接頭發了,一根二塊錢。)

少年時期一過,我就分外地喜歡裙子、高跟鞋,言談舉止也向女孩兒靠攏。隻是頭發,因為種種原因總是留不長。在留到一半的時候,總是不能順利地讓頭發度過難看期,三七二十一,去理了新發型。理了之後,望著一地的頭發,難受得直想哭。

初戀那年,男生很喜歡長發女孩,他說女孩子留長頭發特別好看,齊到腰,輕輕一甩,無限風情。他又說你應該留長頭發的,你脖子長,個子高,不留長頭發可惜了。如此,留長頭發的心再次鼓動起來,暗中發恨,不管怎麼樣,一定要留出長頭發來。結果,頭發剛剛齊肩,又剪掉了,原因不是和初戀告別,而是聽了人家理發師的話,你得留娃娃頭,你留娃娃頭絕對好看。

在以後的很多日子裏,我一直留著一種發型,娃娃頭,後麵齊的,前麵齊的,看起來很乖很老實的樣子。再後來幾年,我的發型變了變,一個好朋友幫我設計了一套獨一無二的發型,像衣店裏的模特,二邊七分齊斷,後麵自然成長,前麵的劉海齊齊的斜下來。這個發型從某些方麵說獲得了很大的成功,我走在街上,因為這個長短不齊的發型引來了很多的回頭率。每到一個地方,人們都會對我的發型產生興趣,哪兒理的,誰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