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串吃不成了,一點兒胃口也沒有。當我們倆憤憤離去的時候,搞得老板一臉不解和茫然。以此為戒,以後再去吃飯的時候,為了不讓自己惡心,都要不惜金錢避開能穿拖鞋的地方。滿以為裝修豪華、燈紅酒綠的地方肯定不會碰到拖鞋男人了。哪知還真有例外,我的一個朋友老大不小,一直沒有結婚。我等熱心人兒,就琢磨著找個人把她打發出去。終於有一天,我手頭有一個不錯的主兒,我和朋友暈倒地發現,他竟然穿了一雙沙灘拖。
雖然是開車,雖然是周末,雖然此拖不是彼拖,但出來的時候,我朋友失落得想要撞牆,像祥林嫂一樣嘮叨:他怎麼穿了沙灘拖,他怎麼會穿沙灘拖?
永遠的喇叭褲
前幾天和一個服裝設計師聊天,她說自己設計了這麼多服裝,留在記憶深處的竟然是喇叭褲。說到喇叭褲,八十年代的女孩子可能不知道,但七十年代的女孩一定記憶猶新。喇叭褲在那個時代,代表了時尚和潮流。喇叭褲是一種很好看的褲子,上麵緊下麵寬,根據褲管的大小,可分為七寸,和九寸,當然還有更寬的,穿起來撲拉拉地,像個掃把,不僅蓋住了現代女人的大腳,也順手牽羊打掃了衛生。
流行喇叭褲的那年,我已經記不清自己在做些什麼,但有一點我記得很清楚,我走到哪兒,都能看到喇叭褲,起初是時髦點的女孩穿,後來像跟風一樣,大姐,大媽,連阿姨都有了喇叭褲。我媽看不上那種上麵太緊下麵太寬的喇叭褲,但又執不過我的吵鬧,心不甘情不願地翻騰出一塊不知猴年馬月的格子布。這塊布我從心裏是看好的,我早想翻出來做件衣服了。但是絕對不是喇叭褲,大街上流行的喇叭褲都是單色的,沒見過有花格子的喇叭褲啊。可是我媽呢,好像為了省錢一樣,不管我同不同意,把那塊可以做裙子的花格子布找人做成了六寸半的喇叭褲。
做就做了,難過也沒辦法了。不過那褲子除了下麵窄了些,總體看出來還挺特別的。如果我穿著這樣一條招搖的褲子上街,還不得讓人家回頭了再回頭啊。隻是,我不喜歡六寸半的喇叭褲,按照我的想法,做成九寸半的喇叭褲就好了。我喜歡越來越寬的褲腿,不僅能蓋住一雙大腳,走動起來,大有風吹楊柳的風情。
果然,我把那條褲子穿出去,人家都說可惜了,褲腿做了六寸半,根本看不出喇叭來。我一個師姐建議,我要是願意,她可以把我把這條褲子做成十寸的大喇叭。十寸沒見過吧?馬上就要流行十寸的喇叭褲了。
在師姐的鼓動下,我們倆躲在屋子裏改那條喇叭褲。對於師姐,我很相信,她是一個心靈手巧的女孩,織毛衣、刺繡、針線,在別的女孩不屑一顧的時候,她做得繪聲繪色。五年級的時候,她就給自己設計了一條裙子,說不上特好看,但挺特色的,這兒補一塊,那兒挖一塊。隻是,我不知道六寸半的喇叭褲如何能改成十寸,難道要把褲腰上的布給扯下來嗎?
師姐拿著大剪刀,三下二下地就把我的褲子剪了,左一塊,右一塊地往一起湊。湊來湊去,發現褲子搞成了裙子,而且褲腰也提不上去了,成了低腰褲。
為了把腰提上去,我們倆又費盡腦汁地折騰。從下午一直折騰到晚上,我媽來叫吃飯,我馬上把褲子塞到枕頭底下,但悲傷的事情還是發生了,那些散落在地下的碎布片讓她明白了一切。
那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條喇叭褲,也是最後一條喇叭褲。我媽是不給我買了,我也不敢指望她了。等到我工作了,等到我有錢了,可是社會也不流行喇叭褲了。
我愛高跟鞋
我對高跟鞋的喜歡程度,不亞於葛老頭喜歡銀子。每次逛商店,看到各種各樣的高跟鞋,我的眼睛都不由自主地發亮。如果有可能,我恨不得把所有的高跟鞋都買下來,堆在房子裏,今天一雙明天一雙地換著穿。為此,我經常鼓動自己和周圍的女孩子,要穿高跟鞋,隻要有機會,一定要嚐試穿各種各樣的高跟鞋。我覺得高跟鞋和平跟鞋的區別在於,一個走路無聲散漫,一個走路亭亭玉立。那種美,是比不來的。
記憶裏,第一雙高跟鞋是從表姐那討來的,一雙黑色的半高跟鞋,尖頭粗跟,三十九碼的鞋套在我的腳上,一走一拖拉。這雙鞋是被表姐淘汰下來送給我的。當時那個激動啊,睡覺也不踏實,半夜三更還穿著鞋在屋子裏走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