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易燃易爆場所,機械的轉動部分應該用兩種材料製作,其一為不發火材料,如銅、鋁等有色金屬;機器的軸承等轉動部分,應該有良好的潤滑,並經常校正、調節及清除附著的可燃汙垢;敲打工具應用木製、銅製或包銅的鋼製;禁穿帶釘的鞋,必要時應鋪設不發火地麵。
在搬運或吊裝盛貯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金屬容器時,禁止在地麵上滾動、拖拉或拋擲,並防止容器互相掩擊,以免產生火花引起燃燒或容器爆裂造成事故。
還有時生產中的易燃介質(如棉花等)裏混有金屬物,在生產中這些金屬物與高速旋轉的機件碰撞也會產生火花引起火災。這常發生在紡織行業中。因此,要注意避免使金屬物混入易燃材料中。
嚴防明火
明火、敞開的火焰、火星等。敞開的火焰具有很高的溫度和很大的熱量,是引起火災的主要火源。常見的明火包括,
生產用火。如電焊和氣焊(這是主要明火源)、噴飣、加熱爐、翻砂化鐵爐、垃圾焚燒爐、非防爆型的電氣設備、開關等;
生活用火。如煙頭、火柴(這是常見的明火源)、燈火、打火機、煤氣灶、煤油爐等。
為防止明火引起火災、爆炸事故,在進行電焊與氣焊操作時應嚴格遵守動火安全規程,不能有絲亳大意。在易燃易爆場所,(廠房、貯罐、管溝)不得使用蠟燭、火柴或普通;工具照明,而且應采用封閉式或防爆型電氣照明。禁止吸煙和攜入火柴、打火機等。隻允許在指定地點吸煙。
汽油噴燈是一種高溫明火的加熱器具,在維修作業時應用較多,如用於化凍、烤模、除漆和焊接等局部加熱等。但噴燈的火焰溫度可達1000℃,如使用不當,當加工物件上有可燃易爆物頃時,會造成火爆事故。因此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動火製度。
防止自燃
前麵講過,自燃分受熱自燃和本身自燃兩類。
工業常見的受熱自燃引起的火災類型有:
明火加熱。在熬煉(熬油、熬瀝青等)或熱處理過程中,加熱溫度過高達到可燃物質的自燃點而引起著火。
摩擦熱。在加工可燃物質如棉、纖維等)的機械設備中,由於軸承或其它相對運動部分摩擦生熱,引起可燃物受熱自燃。
化學反應熱。某些化學反應大量放熱,有可能引起周圍的可燃物質受熱自燃。如生石灰遇水反應放熱引起可燃物自燃是典型的例子。
另外在化工生產某些放熱的化學反應(如硝化、聚合等)中由於操作不當,反應失控,則可能引起著火或爆炸。
絕熱壓縮。氣體在很髙壓力下突然所縮時,釋放出來的熱量來不及導出,溫度驟然增髙能,使可燃物質受熱自燃。同樣道理,可燃氣體和空氣的潘合受絕熱版縮時,髙溫會引起混合氣的爆炸。
這類火災案例不多。例如氫氣或乙炔氣從高壓容器、鋼瓶中噴泄出來,因噴流猛撞空氣,使其一瞬間受到絕熱壓縮放熱升溫,產生自燃著火。所以為避免高壓鋼瓶的氣表(減壓器)因絕熱壓縮而燒毀,要求慢慢打開瓶閥,不要過猛過快工業上容易產生本身自燃的物質有:
管道和煙道中的可燃性沉積物,倉庫中堆積的油紙、油布等易氧化物品,工業廢棄物、油質的廢棄物及垃圾等。
此外,在密閉係統內的高溫的可燃物質溫度(已超過自燃點)一旦泄漏與空氣接觸也能引起著火。
高熱表麵
固體表麵溫度超過可燃物的燃點時,可燃物觸到該表麵有可能一觸即燃,另一種情況是可燃物接觸高溫表麵長時間烘烤升溫而著火。
常見的高溫表麵有:通電的白熾燈泡、電爐及其它通電鎳鉻絲表而、幹燥器的髙溫部分、由機械摩擦導致發熱的轉動部分、髙溫管道表麵(保溫層破壞處)、煙筒、煙道的高溫部分等。此外熔融的爐渣及熔融金屬也厲此例。消除靜電、放電火花物料之間摩擦會產生電火花,聚積起來可達到很髙的電壓。靜電放電時產生的火花能點燃可燃氣體、可燃蒸汽和粉塵與空氣的混合物,也能引燃火炸藥。
防止靜電火花引起的火爆事故,主要在於防止靜電的產生和及時消除已產生的靜電,使靜電不會因積累過多而產生靜電火花。
首先要防止靜電的產生。如限製易燃液體及固體顆粒在管道中的流速,防止不同油品扣混及油中摻水夾氣等。
其次要避免靜電的積累。常用釋放法。如設備接地、增大工作場所空氣相對濕度、往物料中加抗諍電劑、地麵敷設導電橡膠或噴塗導電塗料等。還要設法消除人體帶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