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防止火、爆災害的發生
一、防止火、爆災害發生與擴大的基本對策
防止火爆災害的發生的預防對策是最理想、嵌重要的措施。也就是“以防為主”。
預防措施所依據的基本原理是把可燃物、氧化劑、點火源三者分開,使它們沒有結合的機會,這樣就不會引起發火和造成火災。具體措施後麵詳述。
防止火、爆災害擴大的限製對策
指一旦發生了火災事故,限製火勢蔓延、擴大的措施。如:建築物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建造;設置防火牆、防火門、隔火道、防油(液)堤;設置阻火器或水封井等。建築物間留有適當防火間距;在有火災危險的公共場所不能堆放大量可燃物等。
撲滅火災的消防對策
萬一不慎起火,要盡快組織人員及時撲救。在著火初期應采取應急措施,並立即報火警。如果初期滅火做得好,可以避免發生火災,減少損失。為保證滅火工作有效進行,在現場(廠房或倉庫)應按規定配備是夠數量的滅火器材及是夠的消火栓。並應經常檢查。保證隨時啟用。將人、物轉移至安全場所的疏散對策如果發生較大火災,就需設法把人員從危險區撤到安全區。為此,在建築設計上要有安全疏散門和通道;要事先騖劃好安全疏散區等。
二、預防火災發生的基本指施
火災的預防性措施可分為兩大類,即排除火災、爆炸事故的物質條件(包括可燃物與氧化劑)和盡可能消除一切點火源(能量條件)。下而分述之。
排除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物質條件防止可燃氣體、可燃液體蒸汽、可燃粉塵與最常見的氧化劑——空氣相接觸。
①工藝設備盡量密閉化。已密閉的正壓容器或管道要防止泄漏,負壓設備應防止空氣的滲入。
常見的引起泄漏的原因有:
因材料強度下降引起破壞而發生泄漏;
因外負荷引起破壞導致泄漏;
因內壓上升引起破壞導致泄漏;
閥門誤操作引起的泄漏;
焊縫開裂或密封部位不嚴密;
其它原因引起的泄漏,如冰凍造成裂縫等。
應針對以上原因采取措施,加強管理。
②搞好通風除塵。對於某些無法密閉的,存有可燃氣體、蒸汽、粉塵的場所,要設置良好的通風除塵裝置,降低空氣中可燃物的濃度,保證其含量在爆炸極限濃度以下。
③在可能發生危險的場所設置可燃氣濃度監測報裝器。一旦濃度超標就報警,並采取緊急防災措施。
可燃爆危險品,應根據其特性,在生產及貯運過程中分別采取避光、通風、隔離、冷蔵、限量、分散等管理措施,並應采取相應的防火防爆措施。
盡可能消除-切點火源
常見的點火源可分為四大類:
①機械火源:如撞擊、摩擦及壓縮等:
②熱火源:如髙溫表麵、熱射線等;
③電火源:如電火花、靜電火花、雷電火花等;
④化學火源:如明火、爆炸、自燃發熱等。
下麵按各種火源引起火,爆事故發生頻率大小加以介紹。
消除電氣設備火獲
電氣設備或線路出現危險溫度、電火花和電弧是引起可燃氣體、蒸汽和粉塵著火、爆炸的一個主要點火源。
電氣設備發生危險溫度的原因是由於在運行過程中設備和線路的短路、接觸電阻過大、超負荷和通風散熱不良造成發熱量增加、溫度急劇上升,出現大大超過允許溫度範圍(如塑料絕緣的最髙溫度不得超過70℃,橡膠絕緣線不得超過60℃等的危險溫度,不僅能使絕緣材料、可燃物質和積落的可燃粉塵燃燒,而且能使金屬熔化,釀成電氣火災。
電火花可分為工作火花和事故火花兩點。前奔是電氣設備(如直流電焊機)正常工作時產生的火花,後者是電氣設備和線路發生故障,或誤操作出現的火花。電火花一般具有較髙溫度,特別是電弧溫度可達5000~6000℃,不僅能引起可燃物質燃燒,還能使金屬熔化飛濺,構成新的火源。
為了防止電火源引起的火災,應在具有燃燒、爆炸危險的場所,根據其危險等級選擇合適的防爆電氣設備或封閉式電氣設條。
要選用檢驗合格的產品,製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及檢查製度,建立經常性的維修製度,保證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
引入易燃易爆場所的電線應絕緣良好,並敷設在鐵管內,防止因短路產生的電火花。
防止撞擊、摩擦產生的火花
摩擦和撞擊可能產生溫度很髙的火花,這往往成為可燃氣體、蒸汽和可燃粉塵、爆炸物品著火爆炸的根源之一。例如機器軸承的摩擦發熱、鐵器和機件的撞擊、鋼鐵工具的相互撞擊、砂輪的摩擦,甚至鐵製容器驟然裂開時,都可能產生火花,引起火災和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