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以為是寫報告文學,便忽略了概括的功夫。報告文學常寫一個具體事件,一個地方的見聞,但其中有概括。沒有概括力的報告文學,簡直沒有。報告者說著一個人或者一件事,這人或事是真有的,好像就是單獨的,事實上,報告者之所以選擇了這個人,或這件事,就是因為這個人代表了一群人,這件事在一時、一地是典型的。
基希寫了一個洪門弟兄,一個猶太人,一個梅蘭芳,一個李蓮英,但這不是一個人,是盡人皆知的事。通過新聞,在外表不失人名,地名,時間的具體化,而實質上是一種概括,這在報告文學上的藝術概括能力,比一般故事的概括更難。
事件有時大體相似,上次敵人殺死我們一個青年婦女,下次敵人又殺死一個青年婦女,如果我們每次執筆這樣寫:
有這麼一幅慘圈:一個全身袁服都被撕破的少婦,屍身橫躺著,乳房邊被刺刀紮了幾個紫色的大裂口,下身也是模糊的血泊,她一定是死在被奸淫之後……
隻是這樣單純的記錄,血債記在紙上了.但我們對不起死者。因為,如果敵人上次這樣殺害我們十個,這次殺害我們二十個,我們的死者和所受侮辱者便是三十個,而人民的仇恨便要越過三十個。用不變的,不能概括的方式寫兩次,我們交給複仇總隊的文藝力量是太少了!要能夠概括,要一次比一次堅強有力,文章要灌注著新仇舊恨,要趕得及人民的感情。
報告文學總得要表達出一些新的東西,這新的東西,不單指它那新聞的性質,而是除開新聞性以外,它能表現一個事件的本質的部分,甚至這事件以外的,和它本身有關的部分。報告者之能成為一個暢達的報告者,在於他對一個事件有全麵的、透人的觀察和了解。
上麵舉出的敵人對我們的殘害,那是新的。如果,我們像記賬一樣一次又一次地記下了血債,那我們就沒有新的東西了,而現實是存在著那新的東西。一滴血,再加一滴血,是兩滴血。仇恨是倍數地,或超越倍數地增加了。以血紅的題材寫成的報告文學,在血紅的現實麵前,顯現成淡薄的甚至無色的東西,報告者就感到最大的悲哀了。
新的事件的特點是從事件的發生、形態和結果表現出來。
報告者能深入,能實感這個事件給予他的一切刺激,就能捉住這些特點,而把事件表現為新的。不能,便失敗了。
例如在《山藥窖裏的死屍》裏;血汙掩蓋了晃屍的臉,腸子和衣裳黏成一團,有的是被刺刀挑死的,有的被槍彈揭下了頭蓋,有的被砍斷了胳膊……
“這不是×的爹嗎?…這不是×的娘嗎V…這不是……我的苦命的兒呀!”現實在沉痛地激勵地向報告者呼喊啊!在這樣的題材下,用“素描”的手法作文章的總結,夜裏是會做噩夢的。
業寫報告文學而不能概括,常常是因為作者缺乏應有的靈敏的聯想力,有的人聯想力單弱到今天睡在床上便想不起昨天走在路上,單弱到不能從暮靄想到朝霞,不能從山想到水。
看到一滴血,便隻單純地想到:這是一滴血呀!在腦海裏攪不起感情的波瀾,想不起就是這一滴血,敵人曾經獰笑過一下,而孤寡不知要悲泣幾多天呢!這是一隻羊,這是一匹馬,——隻是單純的判斷,玩玩形式邏輯可以。寫報告的人,要能從羊想到放羊的故事,從馬想到騎兵隊,感情可以擴張成海洋,激勵為旋風,這就是聯想力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