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〇年五月七日,沈金梅同誌,從北京代購中華書局標點本《魏書》一部,計八冊;《北齊書》一部,計二冊。我的二十四史為“百衲本”,但非商務印書館影印的百衲本,而是晚清以來,各書局各種版本的雜燴。善本甚少,閱讀、貯存均不便。所缺數種,擬以標點本充之。今見此書,卷帙亦甚繁重,且有汙損。今日修整,甚感勞頓。年已老,日後仍以少買書為佳也。
國家組織人力,整理標點二十四史及《資治通鑒》等書,傳播文化,嘉惠後學,可以說是一種千古盛事。經過整理的二十四史,從方便閱讀方麵說,比以前各書局所出的石印本、鉛印本要好得多。
但每部書前麵的出版說明,卻寫得很是八股,盛氣淩人。單純以階級鬥爭為綱,評價一部古括,不隻有誣占人,也違反曆史唯物、辯證唯物之義。標點本《魏書》,出版於一九七四年,出版說明,加入了批判“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的內容。引用“語錄”,也未免牽強附會。既然重印,批判一通之後,又不得不承認其多種價值,立論也就自相矛盾。當然,這種寫法,自有其時代曆史背景,作者的“局限性”,也可能為後世讀者所諒解吧。
《魏書》號稱“穢史”,初不知其穢在何處。是內容蕪雜呢?還是所記多狠褻之事?讀了一些篇章,發見《魏書》文字典雅,記事明斷,雖不能說是史書中的上乘,但也很夠一代文獻資格,實在談不上一個穢宇。
《魏書》為魏收所總纂,他的傳記,載在《北齊書》。
魏收,字伯起,巨鹿人。他生於宦家,十五歲學習作文。
讀書很用功,“夏月,坐板床,隨樹蔭諷誦,積年,板床為之銳減”。他文思敏捷,“下筆便就,不立稿草”。但為人輕佻,綽號“驚蛺蝶”。奉使梁朝,竟然買吳婢入館,遍行奸穢。因此,人稱其才,而卑其行。
修魏史時,所引史官,都是依附他的人。有的並非史才有的“全不堪編輯”。參加修史的人,自行方便,“祖宗姻戚,多被書錄,飾以美言”。魏收是總編輯,並歡出大話:“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舉之則使天,按之當使入地。”這就太不像話了。
當時言論,都說魏收著史不公平,皇帝“詔收於尚書省與諸家子孫共加淪討”。這場辯論,皇帝親臨,空氣非常緊張。雖然表麵上,魏收占了上風,告狀的人,被定為“謗史”,“鞭配甲坊,或因以致死”。魏收也受到皇帝的責難,戰栗不止。《魏書》也奉命“且勿施行,令群官博議”。於是“眾口喧然,號為穢史。後來,魏收又奉詔,對史書更加研審,頗有改正。但“既緣史筆,多憾於人,齊亡之歲,收塚被發,棄其骨於外”,這種結果,在曆代史官中,恐怕是最不幸的了。
其實,魏收雖然監修《魏書》,大的關節,他是做不了主張,要看皇帝的意圖的。但在一些不顯著,不甚重要的地方,他還是可以施展才華,上下其手,或加美言,或加惡語的。這些地方,皇帝不一定留意去看,但所記的那些人,或那些人的子孫,是一定要看的,特別關心的。另外,給誰立傳,或是不給誰立傳;給誰立正傳,或是給誰立附傳;誰的文字長,誰的文字短,這都是是非所在,恩怨所係,編撰者和監修者,應當慎重從事,公平對待的。而像魏收這樣的人,卻是意氣月事,很難趨於公平的。雖然史書要求秉筆直書,但因政治的要求,史官的愛惡,即使是良史,恐也難於達到真正的直。求其大體存實而已。特別是像《魏書》這部著作,修書與時代相近,魏、齊兩朝相連,一些當事人的後代,都在朝中做官,就更注意其中的褒貶,因為這不隻是祖先的名譽問題,也是現實的政治問題了。
魏收自視甚高,性又褊急,他的著述生涯,他的官運,也不是那麼順利的。他受過簦楚,皇帝在宴會時,還讓大臣們,當麵開他的玩笑,揭他的短處。有時皇帝高興了,也當麵誇獎他幾句。說他有文才,說他比那些武將還有用處。
甚至說:“我後世身名在卿手,勿謂我不知。”我們知道,魏、齊的那些皇帝,都是什麼人物。在這種環境下,魏收能把這部著作,終於完成,也可以說是夠堅韌的了。他所處的境地,皇帝給他的待遇,也不外是司馬遷所歎息的“倡優畜之”而已。
這部《魏書》,雖被有惡名,然終不能廢,也沒有別人的著作,能把它代替。列於諸史之林,堂而皇之,不稍遜色。
這是因為事過境遷,朝代更替,利害的關係,感情的作用,越來越淡漠了。誰好誰壞,都已經成為曆史,甚至古代史,與讀者任何人,都沒有關聯了。時間越久,史事無證,越沒有別的書能代替它,它就越被讀者重視,因為它究竟還是當時的人撰述的最可靠的材料。古書的神秘神聖之處,也就在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