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最牛作家(1 / 1)

09 最牛作家

中國俗話說:“人比人,氣死人。”今天,我把一個叫郭敬明的作家,和同是作家的葉文軍先生,試“比”一下,看能不能“氣死人”。

郭,超級明星;葉,小小囊螢。郭,著作等身;葉,薄文方興。郭,譽滿天下;葉,寂寂無名。郭,紅裏透紫;葉,兩眼發青。郭,千萬富翁;葉,一文不名。郭,官居副處;葉,小小百姓……

這麼“比”,是不是就把葉某人“氣死”了呢?不會。因為,還有比郭敬明更亮的明星,更巨的著作,更爆的榮譽,更紅的人士,更闊的富翁,更炫的官僚呢!小葉如一味跟這些“更”相比,比得過來嗎?比而生氣,即便有八十一命,也統統氣死啦!但是小葉若跟小郭比抄襲,比因抄襲而受到的懲罰,說不定會氣死——就看他有沒有那麼大氣性了。

話說這小郭,乃是個天才少年作家,著書如泉湧,寫而優則財,優則名,優則官,優則爆……各種好處,源源不斷,接踵而來。這,都是應該的,別人不必妒忌——有本事,你也“寫而優”呀!

可這小郭,其實不算小了,芳齡雙十有加矣,居然多出一隻手來,要剽竊別人的書,具體說,是把莊羽小姐的長篇小說《圈裏圈外》,抄成了自己的《夢裏花落知多少》。瞧這美夢做的,竟將他人私宅,當成了自家後花園,怪道渾不知“花落有多少”呢!

而這位小葉先生,也不是“善茬兒”,也跟火爆的名作家郭敬明學抄襲——真是打錯了歪主意,你跟人家比?

小郭抄了,盡管被人民法院判處罰金並被責向莊羽登報道歉,卻僅僅甩出20萬元了事——他有的是錢!然而道歉,沒門兒,也決不悔過——名氣太大啦,連法院也拿他沒轍,隻能幹瞪眼。人小牛大,牛氣衝天。法律?照“衝”不誤!

鬧得沸沸揚揚的“抄襲門”甫過,小郭便由文壇大佬、挺牛的大作家、作協某榮譽副主席,和一位我想不起大名的、中國第一著名大學某牛氣學者二人介紹,欲“牛”到作家協會去!小郭果然光榮地、輕鬆地、示威般地,攜著剽竊的長篇,一舉成為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任人反對、批評、呼籲,一概無用——似乎,作協成了藏汙納垢之窩。

小葉呢,抄襲了幾個短篇,可能原作者尚未及秉入法院,即被新疆地方作協和中國作協,雙雙開除。痛快!我近日收到的2008年第6期《作家通訊》說,“剽竊抄襲是對原作者著作權的嚴重侵犯,有悖作家職業道德,中國作協堅決反對這種行為”,所以,“根據《中國作家協會章程》,作協書記處作出了取消葉文軍會籍的決定。”挺明理,挺依法辦事啊!但是,在郭敬明問題上,作協又狠狠自掌嘴巴!

小葉,你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了,對這樣的處罰,自然沒有話說。如果你想申辯,說什麼同一個“章程”,為什麼小郭大抄之後,反被作協榮幸地“笑納”,你這老會員隻抄一點點,卻被地方和全國作協“雙開”,你就打錯算盤啦。因為,我前麵列的那些,你都是無法跟人家小郭“比”的,就不要比了。

其實關鍵是,我猜小葉當初的入會介紹人,還沒有“牛”到全國作協“副主席”那個級別。要不然,為什麼一樣抄襲,兩種後果呢?最關鍵的是,自古即有“竊國者王,竊珠者寇”之說;或王或賊,或出或入,還不是任裁判者——作協玩於股掌之上!

韓寒小子,說自己如當作協主席,下一秒鍾就解散作協,瞧把他能的!我看正因為他沒有這個權力,他才敢出此狂言。

葉文軍先生,你須先檢討自己,如若硬跟人家郭敬明比,決然“氣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