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掏包作家(1 / 1)

05 掏包作家

一提“掏人腰包”,尤其是“專掏人腰包”,咱們首先想到一個詞:“小偷”。如今的小偷賊膽包天,不光在熙熙攘攘的超市,更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過街天橋,就把第三隻手伸進別人腰包裏去了。小賊以此為生,可不是“專掏人腰包”的家夥嗎?

魯迅在《不應該那麼寫》一文裏說過:“現在市場上陳列著的‘小說作法’之類,就是專掏青年的腰包的。”如此看,對於“專掏人腰包”的美稱,小賊們還不能專美——尚有一幫雅士,也是可以歸於此類的。

魯迅戳穿了這幫雅士的鬼把戲。他說:“從‘小說作法’學出來的作者,我們至今沒有聽到過。”拿無效的東西騙青年的錢,不是掏人家腰包是什麼?

高堂雅士與市井小偷就沒有差別嗎?有:不管小偷多麼大膽,總要遮遮掩掩,並不發廣告宣示說,“我要掏您的腰包啦”;雅士則不然,他們明打的旗號,是為了青年的未來。如此,則前者的勾當,自然見不得人,要遭眾人唾罵、群毆,所謂“小偷過街,人人喊打”(注意別“防衛過當”);而後者的雅舉,則頗為迷惑人,說不定還廣受追捧。

如今有魯迅鞭撻過的那類現象嗎?有。僅舉一例:媒體報道,一個名為“青春寫作旅”的夏令營開營儀式,日前在北京大學未名湖畔博雅塔下的著名會議中心舉行,一些著名“大家”作為“寫作旅”老師冒雨蒞臨。隻是,“台下中學生和家長表示,學費太貴了。普通寫作班,每班共收幾百元或千元”,而“寫作旅”8天授13次課,學費4900元,學員食宿自理,算下來每人每節課約收377元。

新雅士們此舉的“花活”在於:一、仍走“小說作法”老路,不過換了更為煽情的雅名——“青春寫作”。二、不但指導老師為“文學大家”,還在名校名湖之濱的名會堂舉辦“開營式”——會堂名字中即有一個“雅”字、一個“博”字,可用於廣為招徠。

“青春寫作旅”拉名校大旗遭到輿論批評,主其事者辯解說,辦這個“旅”(他們不叫“班”,沒檔次)與名校“沒關係”,北大也說跟自己“無關”。可他們打的牌子卻是名校和名校教授,並且“特意強調”了這一點,能說“沒關係”?你為什麼不在“北窪溝亂草胡同”辦這個班,並且特別強調這個名稱呢?一位把兩個孩子送到“寫作旅”的母親說,她正是衝著名校名家的“名頭”來的。如果說“班”和“校”兩者沒有“實質性關係”,則他們的宣傳便是“矯稱”,用心良苦,含有欺詐成分,更為不堪。人們隻能說,他們“掏人腰包”有方。

對於“作文速成”的質疑,操辦者辯曰,他們“不專門講作文技巧,而是讓青年學生感受大師的風采”。好吧,就算“大師風采”值這個價,可人們仍有一問:你那“大師”是誰封的,夠不夠大師的格?二問:一副“風采”就值那麼多錢,加上高深學問、熱情服務態度、循循善誘品格……總價幾何?如今之大師,果真“價值連城”了。如果孩子們在領略了“大師風采”之後,還想獲得一點具體的知識之類,他們的老爸老媽還不傾家蕩產?

“青春寫作旅”擬收學員100名,隻有28名學生參加,說明名校、名湖、名教授、名作家讓人“掏腰包”的號召力,畢竟有限,自稱“大師”也不太靈光。

德國生物學家海克爾說:“人和人之差,有時比類人猿和原人之差還遠。”是的。比如雅士何其高貴,小偷多麼低賤,二者相差之大,自然沒法相比。但是我覺得,人與人之間,有時候也可以“同”到毫無差別境地——當然是“有時候”,比如有了掏別人腰包欲望之時,不管雅士,還是小偷,本質上一個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