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講文學本身發生力量的緣由。次之,文學的力量還可以從文學作者發生。文學作者的敏感,也是使文學有力量的原因。所謂文學作者,便是那些感情和觀察力比較常人來得敏捷的寫作的人:普通人看不見的,他們能夠看見;普通人感覺不到的,他們感覺得到;普通人想不到的,他們也想得到。因為文學作者對於社會、對於事物的觀感,比常人特別強,所以社會有變動時,先覺者往往是文學作者。世間事件所含奧秘,一般人往往不能見到,經文學作者提醒以後,方才注意及之。譬如講到婦女解放問題,最初發動的是文學作者易卜生,他的名劇《娜拉》便是婦女解放的先聲。美洲的黑奴解放,普通人都歸功於《黑奴籲天錄》一書。因為人生很微細的地方,文學作者都能看得到,因而把他的敏感觀察得到的東西發揮創作,自然會使人佩服,對讀者有力量了。

所以,文學的力量的來源,可以分做兩部分,第一從文學本質而來的,由於具象,由於情緒;第二是從文學作者方麵來的,便是由於作者的敏感。

二、文學力量的特點

文學的力量是感染的力量,不是教訓。教訓的力量是帶有強迫性的,文學的力量是沒有強迫性的,是自由的。近來常有一種作品,帶著濃厚的教訓性,露骨地顯露著某種的教訓。這些作品往往缺乏具象與真實的情緒,與其說是文學作品,不如說是口號的改裝。口號是一種號令,具有強烈的強迫性,真正的文學的力量,性質決非如此。文學並非全沒教訓,但是文學所含的教訓乃係訴之於情感。文學對於世界,顯然是負有使命的。文學之收教訓的結果,所賴的不是強製力,而是感染力。良師對於子弟,益友對於知己,當施行教訓的時候,常極力避用教訓的方式,而用感化的方法,結果往往得到更大的功效。文學的力量亦正如此。

三、文學對讀者發生力量的條件

文學的力量是不普遍的。文學需要著讀者,某作家做了一本小說,如果國內讀的人有了一萬萬,這一萬萬人也許都受了這本小說的感動,而還有三萬萬人沒讀這本小說的,是無法直接感動的。並且,一種文學作品並非對於任何讀者都能發生效力。文學作品要對於讀者發生效力,其主要條件是作者和讀者之間的“共鳴”。作品對於讀者有共鳴作用的便有力量,沒有共鳴作用便無力量。這共鳴作用因空間時間而不同,因人的思想環境有別而各異。譬如講失戀故事的作品,在我這個未曾嚐過戀愛滋味的人讀了,是不甚會發生共鳴的;西洋小說裏麵講基督教的部分,在不懂基督教的人看來是不會發生興趣的。一個作品裏所表現的東西常有一般的與特殊的兩種,大概描寫一般的人性的東西,容易使多數人感動,對多數人發生有力量;至於敘寫特殊的境遇的東西,如失戀的痛苦、孤兒的悲哀之類的東西,非孤兒和未曾嚐過戀愛的滋味的人看了,感動要比較少。《紅樓夢》是一部著名的小說,寫林黛玉有許多動人的地方,但是這書在一百年前的閨秀眼中,和在現今的“摩登”小姐眼中,情形便不一樣,她們的感受一定不大相同。某種作品有某種讀者,《啼笑因緣》的讀者和《阿Q正傳》的讀者,根本上是不同的人。

把上麵的話歸納起來,就是:文學是有力量的。文學的力量由具象、情緒和作者的敏感而來;文學的力量,其性質是感染的,不是強迫的;文學作品對於讀者發生力量,要以共鳴作用為條件。

她字問題

——劉半農

有一位朋友,看見上海新出的《新人》雜誌裏登了一篇寒冰君的《這是劉半農的錯》,就買了一本寄給我,問我的意見怎麼樣。不幸我等了好多天,不見寄來,同時《新青年》也有兩期不曾收到,大約是為了“新”字的緣故,被什麼人檢查去了。

幸虧我定了一份《時事新報》,不多時,我就在《學燈》裏看見一篇孫祖基君的《她字的研究》,和寒冰君的一篇《駁〈她字的研究〉》。於是我雖然沒有能看見寒冰君的第一篇文章,他立論的大意,卻已十得八九了。

原來我主張造一個“她”字,我自己並沒有發表過意見,隻是周作人先生在他的文章裏提過一提;又因為我自己對於這個字的讀音上,還有些懷疑,所以用的時候也很少(好像是至今還沒有用過,可記不清楚了)。可是寒冰君不要說,“好!給我一罵,他就想抵賴了!”我決不如此怯弱,我至今還是這樣的主張;或者因為寒冰君的一駁,反使我主張更堅。不過經過的事實是如此,我應當在此處聲明。

這是個很小的問題,我們不必連篇累牘的大做,隻須認定了兩個要點立論:一,中國文字中,要不要有一個第三位陰性代詞?二,如其要的,我們能不能就用“她”字。

先討論第一點。

在已往的中國文字中,我可以說,這“她”字無存在之必要;因為前人做文章,因為沒有這個字,都在前後文用關照的功夫,使這一個字的意義不至於誤會,我們自然不必把古人已做的文章,代為一一改過。在今後的文字中,我就不敢說這“她”字絕對無用,至少至少,總能在翻譯的文字中占到一個地位。姑舉一個例:

她說,“他來了,誠然很好;不過我們總得要等她。”

這種語句,在西文中幾乎隨處皆是,在中國口語中若是留心去聽,也不是絕對聽不到。若依寒冰君的辦法,隻用一個“他”字:

他說,“他來了,誠然很好,不過我們總得要等他。”

這究竟可以不可以,我應當尊重寒冰君的判斷力。若依胡適之先生的辦法,用“那個女人”代替“她”(見《每周評論》,號數已記不清楚了),則為:

那個女人說,“他來了,誠然很好;不過我們總得要等那個女人。”

意思是對的,不過語氣的輕重,文句的巧拙,就有些區別了。

寒冰君說,“我”“汝”等字,為什麼也不分起陰陽來。這是很好的反詰,我願讀者不要誤認為取笑。不過代詞和前詞距離的遠近,也應當研究。第一二兩位的代詞,是代表語者與對語者,其距離一定十分逼近;第三位代表被語句,卻可離得很近。還有一層,語者與對語者,是不變動,不加多的;被語者卻可從此人易為彼人,從一人增至二人以上。寒冰君若肯在這很簡易的事實上平心靜氣想一想,就可以知道“她”字的需要不需要。

需要與盲從的差異,正和駱駝與針孔一樣。法文中把無生物也分了陰陽,英文中把國名,船名,和許多的抽象名,都當作陰性,阿拉伯文中把第二位代詞,也分作陰陽兩性;這都是從語言的曆史上遺傳下來的,我們若要盲從,為什麼不主張采用呢?(我現在還覺得第三位代詞,除“她”字外,應當再取一個“它”字以代無生物;但這是題外的話,現在姑且不說。)

此上所說,都是把“她”字假定為第三位的陰性代詞;現在要討論第二點,就是說,這“她”字本身有無可以采用的價值。關於這一點,可以分作三層說明:

一,若是說,這個字,是從前沒有的,我們不能憑空造得。我說,假使後來的人不能造前人未造的字,為什麼無論那一國的字書,都是隨著年代增加分量,並不要永遠不動呢?

二,若是說,這個字,從前就有的,意思可不是這樣講,我們不能妄改古義。我說,我們所做的文章裏,凡是虛字(連代詞也是如此),幾乎十個裏有九個不是古義。

三,若是說,這個字自有本音,我們不能改讀作“他”音。我說,“她”字應否竟讀為“他”,下文另有討論;若說古音不能改,我們為什麼不讀“疋”字為“胥”,而讀為“雅”,為“匹”?

綜合這三層,我們可以說,我們因為事實上的需要,又因為這一個符號,形式和“他”字極像,容易辨認,而又有顯然的分別,不至於誤認,所以盡可以用得。要是這個符號是從前沒有的,就算我們造的;要是從前有的,現在卻不甚習用,變做廢字了,就算我們借的。

最困難的,就是這個符號應當讀作什麼音?周作人先生不用“她”而用“伊”,也是因為“她”與“他”,隻能在眼中顯出分別,不能在耳中顯出分別,正和寒冰君的見解一樣。我想,“伊”與“他”聲音是分別得清楚了,卻還有幾處不如“她”:一,口語中用“伊”字當第三位代詞的,地域很小,難求普通;二,“伊”字的形式,表顯女性,沒有“她”字明白;三,“伊”字偏近文盲,用於白話中,不甚調勻。我想,最好是就用“她”字,卻在聲音上略略改變一點。

“他”字在普通語區域中,本有兩讀:一為tá用於口語;一為túo,用於讀書。我們不妨定“他”為tá,定“她”為túo;改變語音,誠然是件難事,但我覺得就語言中原有之音調而略加規定,還並不很難。我希望周先生和孫君,同來在這一點上研究研究,若是寒冰君也讚成“她”字可以存在,我也希望他來共同研究。

孫君的文章末了一段說,“她”字本身,將來要不要搖動,還是個問題,目下不妨看作X。這話很對,學術中的事物,不要說壞的,便是好的,有了更好,也就要自歸失敗,那麼,何苦霸占!

寒冰君和孫君,和我都不相識。他們一個讚成我,一個反對我,純粹是為了學術,我很感謝;不過為了討論一個字,兩下動了些感情,叫我心上很不安,我要借此表示我的歉意。

寒冰君說,“這是劉半農的錯”!又說,“劉半農不錯是誰錯?”我要向寒冰君說:我很肯認錯;我見了正確的理解,感覺到我自己的見解錯了,我立刻全部認錯;若是用威權來逼我認錯,我也可以對於用威權者單獨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