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從兜裏掏出三張紙,挑戰地朝桑姆斯可柔怒目瞪視了一眼,然後認定這幾張紙構成了有人在圍場最後一次看見托克之後托克仍然活著,而且住在紅赭石的證據。這時,他看見法官眼裏開始射出怒火,法庭記錄官煩惱不安地在椅子動了動身子,便很快地對法官席道了一聲歉,說不該這麼晚才把證據拿出來,並說這麼做不是耍花招,事實是,他隻到休庭時才發現能夠找到這樣的證據,而且由於部分證據要到巴特曼去取,取證並不容易。事實上,他直到當天早上才敢肯定這分證據的價值。
這幾張紙分別是一份電報和兩封信。電報是警察很友好地從當地郵局為他拿到,被告在托克被捕的幾周前曾將該電報交給郵局拍發。這是一份發給巴特曼一名藥劑師的電文,文中就據知托克當時所生的一種病神秘地尋求治療意見。一封信是有人最後一次在圍場看見托克之後被告寄給藥劑師的。信上有該藥劑師的橡皮圖章,“收訖”字樣,以及日期。從藥劑師那兒取得這封信頗費周折,信先用航空發往布利姆巴市,再從那兒用專機送往卡拉維拉,剩下的路則通過汽車走陸路送達。信是剛剛收到的。信中說,病人迫不得已放棄了回電中提出的治療方法,但現在已能重新開始接受治療了,但寫信的人認為,由於病人病情加重得多(病情加重得多這個描述與被告從監獄回家後不久托克的情況相符),需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治療。另一封信是藥劑師的回信,信中說現在要想安全達到預期的結局已經為時過晚。信一直在被告手中,但被告卻沒有意識到信的價值,事實上,他以為信已經銷毀了。信是尼博森先生在紅赭石找到的。因此才耽誤了時間。法官大人們應該把此證當做可信的證件接受下來,盡管除了藥劑師的圖章外,沒有其他的東西來佐證,否則,案件審理工作必須立刻停止,以便傳喚藥劑師到庭。
幾名法官在檢查了證據,詳細地討論了證據並傾聽桑姆斯可柔在“大喉嚨”溫和但卻咄咄逼人的怒視下勇敢但毫無希望地爭辯了一番之後,決定接受這個證據。
諾曼興奮起來。此時,他把“大喉嚨”看成了大救星。這家夥此時成了一隻雄火雞,在桑姆斯可柔麵前耀武揚威了片刻之後,跟著便進入了鴿子狀態。
“大喉嚨”說,現在案情出現了新的轉機,任何人都不能反對他叫幾名新的證人出庭,盡管審理程序已經十分深入。他要請幾位跟托克很熟的人出庭作證,他並且認為她是個十分狡猾,時常守口如瓶的人。為此目的,他要請醫院的女院長和一名護士,安蒂大夫,圍場的女院長,半拉子之家的兩三個少女。他要請養路隊長雅各布·勒得講一講奧坎農一家孩子的生活,他還要請騎警奧克利姆內爾描述一下逮捕托克時托克沒來由地表現出的恐怖。最後,他要讓被告再上一次證人席,並指示他用他自己那種簡潔的方式講一下托克在津津河跟他說的話和做的事,然後讓他學識淵博的朋友趁熱打鐵,對他進行交叉盤訊。
“大喉嚨”吃過中飯後把這一切都辦了。引起了一場不小的騷動!警察不得不幾次三番把陽台和窗台上的人推回到門邊。圍場女總管在訊問下陳述說,托克曾有一次問她是不是會被人殺掉。幾個半拉子姑娘也講說她講過諸如此類的話。養路隊長勒得陳述說,托克從小就是抱著步槍長大的。騎警奧克利姆內爾承認說,要是逮捕她時她沒有以為會被拉到絞刑架時,那她本不會顯得那樣驚慌失措。
這時,諾曼上了證人席,作證說托克很愛拿步槍打獵,他在津津河離開她時,她極力想把他的步槍拿去,他回來時她又表現得十分奇怪,而且從此以後時時表現得十分奇怪。很明顯,他講的是真話。他眼睛發亮,聲音很快,棕色的雙手很急切。噢,顯而易見,他講的是實話。他時不時停下來說,他以前根本沒把這當回事。公訴人桑姆斯可柔此時變成了一隻叭喇狗,極力想困擾他,讓他說出自相矛盾的話來,但沒有成功。
這時,“大喉嚨”把以前表演過的全套角色都搬了出來,除了鯊魚之外,按他的意見把犯罪過程重新組織了一番,使整個法庭聽得如癡如醉。他嚷道,關於兩個男人為了爭奪一個少女而戰鬥到死的可能性已經講得很多了,但有關那位少女為了保護自己不受男人傷害而將他殺死的可能性卻隻字未提。這兩者之中,哪種可能性更大呢?麥克拉希發現少女時,少女是單獨一人。她為保護自己而開槍打死了他。現在我們來看看她是怎麼開槍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