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讀範曾《為官之典則》(1 / 1)

著名畫家範曾先生前段時間在《光明日報》發了篇短文,標題是《為官之典則》。文中介紹清朝時期,他的先祖範如鬆教育後人有方,教育出了兩個有出息的兒子的事跡。這兩個有出息的小夥,一個是範鍾,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入進士,曾任河南鹿邑縣令;一個是範鎧,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為舉人拔貢,光緒二十四年以朝考一等授用知縣簽發山東,曾任山東壽光知縣,後署理河南濮陽知縣。範鍾範鎧兩兄弟做知縣時,其父已七十有二,老爺子在兒子們做官前寫了《作吏十規》勸誡兒子,相當於現如今官員任職前組織部進行的任前廉政勤政談話吧。

客觀地講,雖然範曾先生將範如鬆寫《作吏十規》的動機寫得很高尚,將其內容奉為金科玉律,但竊以為,多少有些“自愛”,多少有些美化、拔高祖宗的味道。

範如鬆老爺子作為民間知識分子,祖祖輩輩可能屢試不第,久久徘徊在官場門外。突然間,他七十二歲時,想必他的兒子們也四五十歲了,跟那個考了一輩子試、最後中了舉、喜極而瘋、後被屠夫嶽丈一巴掌扇醒的範進年齡差不到哪裏去。三個兒子中的兩個中了舉,做了官,範老爺子頓覺祖墳上冒了青煙,有種喜不自禁、“漫卷詩書喜欲狂”的感覺。喜過之後,他有了憂。這個憂,類似於秦始皇所擔憂的如何使自家江山以一世而至萬世的問題。範老爺子說他:“憂者,憂其造福少而造禍多也。”造禍多,則禍害了國家,禍害了地方,當然也會禍害兒孫的仕途。這後一條,是範老爺子最為擔心的。他希望當了縣令的兒子們“保養元氣”,以便“寒門百世可延矣”。

範如鬆告誡兒子的十條,簡單地說,一是要培養元氣以遺子孫,二是不能依托權門,三是不可以宦遊無窘於難,此來彼往,四是要用善去惡,五是要舉善政,六是不能任情敲撲百姓,七是不可以棰楚百姓,屈打成招,八是戒貪,九是重誠信而去偽飾,十是做官須知進退,不可老馬戀棧,阿時殃民,以至身敗名裂,辱及君親。一個從未做過官的鄉村書生,對於官場的內幕與規矩並不十分了解,對於官場的危機與凶險也隻能忖度與推測。他講的做官的十條規矩,其實並不深奧;他所考慮的,也並不比曆代的當了官的那些人的父母全麵。寶貴之處在於,他考慮得係統,表述得明白、曉暢。他的《十規》,借助他的文名,流傳了下來。

曆朝曆代,當官都不容易。“範進中舉”,雖然整出了不少丟人的事,但他畢竟金榜題了名,有不知多少人,窮其一生之力趕考,卻永遠地名落孫山,永遠地與中舉與入仕無緣,一生一介布衣。因為入仕不易,所以大凡人們一旦當官,做父母的都有趙太後般“必勿使返”的心態,想讓子孫的仕途平順坦蕩,步步高升,想讓子孫避開仕途陷阱,不要被百姓唾罵,不要被同僚暗算,不要被上司革職。所謂“可憐天下父母心”是也。

雖然父母、親人的勸誡效果並不如想象的那麼有效,有些人連黨紀國法都不會遵守,父母嘮叨幾句,隻能是雨過地皮濕,甚至是耳旁風。但父母的話,對有些人還是有效的,比如範鍾與範鎧,就按其父的要求做了,做官得以安全著陸,並留下了清名。雖然可能因為這兩個人太聽父親的訓誡太老實於官場而官未做大,在七品芝麻官上止了步,起點也就是終點,但總比“因嫌官帽小,致使鎖枷杠”、胡亂折騰、丟官丟命的人要好。有鑒於此,對於子孫想當或已當了官的人來說,還是應當多嘮叨嘮叨,多勸誡勸誡,聽不聽的,全在他們了。

201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