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飛
一直以來我喜歡平靜,一直以來我在創作小小說的過程中也顯得異常平靜,一杯開水慢慢喝完了,一個個字打了出來,組成了一篇小小說。這樣的小小說讓讀者感到平靜,但在平靜之中你必須做到用文學的力量使讀者的心靈為之一顫,看著窗外的目光突然顯得憂鬱而迷離,那就是平靜的力量抵達了讀者的心靈深處,而不僅僅是讓讀者笑了一笑,就像嗑了一粒瓜子或吃了一片餅幹。當然,追求平靜敘事的觀點,也許是錯誤的。
我以為小小說和小說一樣,應該講究它的敘事語言,這是小小說和故事的最大區別之一。故事說一個人在戰場上血肉橫飛了,小小說卻寫硝煙慢慢散盡後一個人倒在地上,四周很安靜,他的手中還握著旗杆,不安靜的是身旁的菊黃色野花,在刷刷瘋長。但有許多小小說刊物登了故事,登故事的原因是小小說是平民藝術,我們有一大群讀者,何樂而不登呢。故事和小小說之間,我們不敢去分誰高誰低,我們隻知道如果故事是一隻蘋果,那麼小小說是帶著葉片帶著露水的蘋果。當然也許這樣的觀點是錯誤的。
我以為小小說和其他文體之間並不是以絕對以字數來區分的,一百字是小小說,三幹字也可以是小小說,當然字數也不能高得離譜。小小說的結構、內容、主題等等都決定了它可不可以稱之為小小說。當然,小小說講究的永遠都是“精致”兩個字,它不是滿漢全席,它是一道色香味俱佳的家常菜,但你必須把它味道做香顏色做好,然後你才可以聽到許多人說,味道好極了。我的小小說可能做得不夠精致,做得不夠用功,但是我做的時候發現自己和小小說連成了一體,擱筆的時候我才能看得到,自己做的是怎樣一道菜。把小小說比成是家常菜,也許是錯誤的。
我以為一個優秀的小小說作家,他不可以每天都有很多作品麵世。我相信有小小說天才和奇才,但我不相信一個把什麼故事都寫出來的小小說作家會有許多精致的作品問世。我以為寫出好的小小說與精雕細琢的關係不大,與寫作時的時間就更無關。有時候我一天能寫十多篇將近兩萬字的小小說,而且除了錯別字我絕不會對結構內容作任何改動,我覺得那樣的話我還不如重寫。但是我不承認這些小小說的麵世,隻是用了一天的時間。有些時候走在路上打著腹稿時,自己絕對就成了小小說裏麵的主人公,一同悲喜。
我以為小小說需要靠悟性和勤奮去寫作,兩者缺一不可,這是一個相當簡單的道理,和創作任何類型的文藝作品是相同的。我以為散文和詩揉合成了散文詩,那麼散文和小小說揉合那就更成了一種可讀性強的優美文體,當然我們仍叫他小小說。我以為陽春白雪和下裏巴人的相互結合,才會是讀者喜歡的小小說。我以為許多個人觀點也許是錯誤的,既然說是“也許”,那麼也就是說也許可能是正確的。不管正確與否,我和那麼多的小小說前輩、老師、同學一起走在路上,是一件快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