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花與風(上)(1 / 3)

“長安有什麼?”

“女人與酒。”

“我們去幹什麼?”

“殺人!殺些早就該死的人!”

在第一天的旅程中,年輕人問著莫名其妙的問題,和尚的回答卻相當巧妙。

幾乎每個城市都不缺女人與美酒,包括流沙城。女人與酒無論在何處,都能勾起男人們無限的想象。

有女人與酒的城市,總不會差到哪裏去。

而殺人,充滿血腥味,但對於久經沙場的人卻把它當做是任務去實現。

哪怕這個任務說得如此輕描淡寫,又如此沉重。

莊恪揚起紗布,在頭上繞了幾圈,黑色的紗布蒙起了大半張臉,隻露出一對好看的眼睛,他的眼裏還留著成年人少有的稚氣。

透過這雙眼,他看到了滿目荒涼,灰黃的大地與蔚藍的天空接壤,無縫無隙。

是大地在向天空傾訴它的蒼莽?還是天空在跟大地講述它的空曠?以至於這天地之間產生無比空虛與寂靜。隻有風的低歎,吹起浮塵與黃沙,輕輕掃過年輕人的耳際,消失在水墨夕陽中。

莊恪從來對和尚沒有好感,他所接觸的那些和尚,除了對殺人放火有著極度狂熱之外,幾乎沒有其他愛好了。女人不喜,酒不沾,而這兩樣,都是他比較熱衷的。

那些和尚不在戰場上死去,就在無相寺裏無精打采的老去。許多和尚包括眼前這位元慎,就連詠經念佛也省掉了,更別說其他事情了。

他很難理解,和尚存在於這個世上的理由是什麼,難道就是為了殺人與念經念佛麼?

元慎當然不知道背後那位年輕人腦子裏充斥著某些奇怪的念頭,自顧在駱駝上打坐冥想,他的上身依舊挺得筆直,任由風沙撲麵,唯其心寧靜,與自然相呼應。

流沙城離長安七千六百裏,途經樓蘭,泑澤(蒲昌海),敦煌,晉昌,再進玉門關,過肅州,甘州,涼州,會州,原州,經鳳翔府入京兆到長安。

他們沿著孔雀河幹枯的河床,塔克拉瑪幹沙漠北部邊緣、天山之南麓往東方趕去。

旅程可謂遙遠至極,至於險惡,在頭四天還沒體現出來,到了第五天下午,也就是距離樓蘭古城五十裏處,遇到了麻煩,沙漠風暴不期而至。

沙漠風暴其實不是真的風暴,而是個團夥,是流竄在西域的強盜團夥,為首的姓馬,叫馬秀風。

馬秀風河北滄州人,曾考過秀才幹過小販,後來做了道士,做道士沒幾年混不下去,夥同幾個道友販私鹽,又被官府通緝,逃亡到西域。

不管人的命運多舛,肚子從來沒有商量的餘地,要吃飯,要生存,馬秀風終於落草為寇,他認識幾個字,懂些謀略,漸漸的在西域邊陲闖出了些名堂,沙漠風暴的惡名也不脛而走。

此時,馬秀風帶著十幾號兄弟,騎著高頭大馬,洋洋灑灑圍住莊恪和元慎。

被圍住的兩個人看上是如此寒酸,不過也難逃被搶劫的命運。

“和尚和一個怪人,看上去不值錢的行囊,三匹駱駝可以賣個好價錢。”

一位騎著馬的黑色勁裝女孩,從強盜團夥中衝出,她駕馭著那匹棗紅色的大宛馬在沙地上逗著圈,激起一溜煙塵埃,開始這樣描述莊恪他們。

而莊恪也在打量黑衣少女,十七八歲的年紀,她有一頭烏黑發亮的秀發,這樣的頭發在西部非常少見,她有一雙美麗的眼睛,她的嘴唇有些外翻感覺很肥厚,讓男人忍不住想上前狠狠的親吻,而且他發現這女孩的瞳孔居然是綠色的,這讓他想到了林秀樹,林秀樹的瞳孔是蒼綠色的,他摸了摸胸口的大悲符立刻對她有了好感。

這是個非常性感女孩,夠辣、夠勁、腿夠長,比營妓院的梅芳還狂野!

少女說的話他很不滿意,隻不過事實確實如此,現在他整個人被紗布裹的嚴嚴實實,上麵布滿灰塵,活像是個巨大的布偶,不被人看成是瘋子,還算是他的運氣。

莊恪不是個溫文爾雅的人,談不上什麼衣著講究,他追求的是實際,他把自己裹成粽子是為了防風沙,不讓體內水分過量蒸發。

從小跟隨在老兵痞子後麵在戰場上殺人放火的人,大多懂得如何在艱苦條件下生存,不懂的,都已成一堆白骨。

就如墨大師評介他說,流沙城避禍的都是些朝廷重犯,都是些十惡不赦之徒,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男人,還指望他有什麼高尚的品格呢?

跟男人講義氣,跟女人說忠貞,對莊恪來說簡直是種笑話,他才不在乎別人的眼光。

此時的他準備出手教訓教訓這些強盜,好好給他們上堂單挑群毆課。不過他要先看看和尚的意思,畢竟名義上他是來保護和尚的,去長安的差事,和尚才是主角。所以要動手,和尚先上,等和尚遇到危險,他再看著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