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當個體改變銷售量所產生的金錢上的得失在種種情況下都大於其他所有售賣者合起來的得失時,他的收益也暗示著(在相抵後的餘額上)集體的收益。
(總)需求曲線有可能很富於彈性,要是真的這樣,則產量上一定的變動將使價格隻有很小的跌落。這對集體(價格)的影響相對較小,對個體(銷售變動)的影響相對較大,於是如上麵條件所要求的,個體在產量上所受的影響就可能超過集體的影響。
在這些條件沒有一個可以滿足的情況下,個體就會發現“更”合理想的行動是不利的,因為由此而增加了利潤的人將使別人總利潤的減少數量超過本人的利得。因此,在一個商品的需求隻有中等的彈性,任何給定售賣者未能掌握很大比例的該商品的銷售量時,一般說來個體將發現此時對理想行動是十分不利的。
劃定需求曲線的彈性的確切界限,也許是一個有趣的問題。競爭者在界限以外即可被引導進行提高集體福利的活動。這可以說明:
設有某特定個體的銷售量在該產業總產量中所占比例是K,我們如果假設邊際成本是零,隻要需求彈性大於1或小於K,應付地使該個體的活動符合集體的利益。
作為證明過程中的步驟可以回想,在假設的成本條件下,(隻有)當需求彈性大於1的時候,產量擴大才會增加產業的利潤。從我們熟悉的公式所揭示的情況來看,邊際收入隻能是正的,也就是說,改變產量將會增加集體的淨利得。
現在從圖9-1可以看出,當集體的初始產量用ob表示,個體的產量用ab表示,增加所指特定的產量用bc表示,該產業產品的需求曲線用DD′表示的時候,個體擴大產量的利得(麵積bcdef—麵積feji)總是大於集體的利得(麵積bcde—麵積gejh)。因此,當需求的彈性大於1並且使產量擴大有利於集體時,個體的產量擴大也一定是有利的。這證明了上述論斷的第一部分。
還要指明,當需求的彈性小於K的時候,個體的利益得和集體一致,這可以用幾何方法敘述如下:
在圖9-2上,令需求曲線用DD′表示,於是在需求曲線上d點的需求彈性就等於在這一點上同需求曲線相切的兩線段的比率。
現在我們所講的個體正在開始生產ab,同時另一些人正在生產oa,該個體產量的需求曲線可以用原有需求曲線位於a右邊的一段來表示,因為如果我們不用oP而改用aP′作為價格的軸,則在其他廠商銷量不變的情況下,他一人要定製出什麼價格才能夠售出每個潛在產量。因此,隻有在該個體產量的需求彈性小於1的時候,緊縮產量才會對他有利。於是整個集體產量的需求彈性=K就小於K,如果考慮該個體並沒有控製該產業的全部產量,則K的本身也是小於1的。因此個體和集體緊縮產量都是對各自有利的,這就證明了我們上述的命題。
我們也就證明了如果需求彈性大於K而小於1,將導致該個體的活動違背集體的利益,因為這就值得該個體擴大產量而使整個集體緊縮產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