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以上很多討論中所說的有關集體,由發生了問題的經濟活動的社會中各個成員所組成。但是我們可以相當大地推廣對集體的解釋,包括一切封閉經濟(例如人類)的全體成員,也包括某種較為限製的個體集合。考慮集體活動是否能最有效地達到其成員的目標時,其答案必須隨所考慮集體的大小和成員身份的不同而改變。譬如,任何一個人逃避兵役可能違反了本人作為該國公民的利益,但還符合他作為世界公民的利益。
最後可以這麼講,隻有全世界及它的個體居民才是兩個相關的單位。因為要從全世界的觀點來實現理想,依據定義就必須是任何一類居民集團情況的改善都不能小於該單位以外的人(在某種意義上)的相應損失。這樣,再回到理想問題時才能夠在理論上說對每個人都有利。
雖然如此,為了理論完整,又由於國家這種集體往往是實際上相關的單位,我們把分析推廣到那種更一般的集體仿佛尚有點意義。這樣做就必須把這種集體以外的個體(要是有的話)活動或反應作為地理環境那樣來論證。我們將看出,對這個問題的形式分析隻要稍加修改,就能應用於不同組織的集體。
我在下麵的例證中所說的集體是包括所有從事售賣某種性質完全相同的商品的廠商,並以集體的觀點來考究競爭行為和壟斷行為的影響。同時大多數的討論都假定邊際成本是零,這並不影響我們論述的實質。所得到的結論既不是特別令人驚奇,又不是真正的別出心裁。不過我們在這裏主要關心的是分析本身,而不是分析的結果。
因為我們規定了一種特定的無差別的產品,從而避免了銷售成本和產品選擇等等問題,因此任何個體的售賣者單單通過產量的操縱就可以使他的利潤最大化。他獲利的規模取決於同種產品的其他售賣者所采取的路線,所以競爭市場的售方主要是一些在金錢機會活動上有高度相互依存的個體集合,但每一個個體卻完全不顧他的行為對旁人所造成的影響而繼續進行活動,同時也不預測旁人對他自己的直接反響。各售賣者的利益至少在一個方麵是不協調的,因為從任何單獨售賣者的觀點來看,對他最有利的結局是他完全接管了市場。但在我們看來還有一種對售賣者整體是理想的情況,這就是售賣者合起來能獲取最大利潤的總產量,也就是壟斷產量。
很顯然,競爭條件下的理想行動可能不會對個體最有利。例如,我們可以假定原產量大於壟斷產量,任何個體要按照理想行為就必須削減銷售量。但他的利潤(假使確定了成本曲線)當然同時取決於售價和銷量。由於他減少的銷量,僅占總銷量(或多或少的)一部分,其結果隻會導致價格的微小上升,所以理想行為可能對他本人不利。
但實際的情況未必會是這樣。需求曲線同該產業的總平均成本曲線可能在某一點上相切而在其它所有點上都處於後者以下。在這種場合,如果達到了均衡,最後總是迫使所有的售賣者都接受零利潤,如果竟然還有什麼銷售,這種總銷量就必然處於理想水平。
可以想象到的另外一些情況是:導致對理想更接近的產量改變,是同個體利潤的增加相符的。在這裏有以下的一般情況:
1.當銷售量減少對集體和個體的有利影響,或者銷售量增加對兩者的有害影響時,如果個體的活動很有理性,就有助於達到理想。如果集體產品的曲線極不富於彈性,這就是可能的,因為我們要求個體從漲價中獲得的利益在補償銷售減少的損失後還要有富餘。隨同一定的產量變動而來的是相對較大的價格變動,這當然暗示了不富於彈性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