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麵的三章中,我想試圖把正規的外部經濟論擴大到福利理論的幾個問題上,但不包括其用途迄今仍然大受限製的最適度配置資源問題。這可以作為把論點推廣到國家經濟學說的第一步。無須指出這種討論就是為了說明它廣泛的適用性(注解中將要指出別的作者也從各種特殊角度看到了這一點)。對於有關的問題我不想具體說明,也沒有必要說明。
在這一章裏,我無意重述凱恩斯的分析,但在隨後的討論中,我至少大體上將要用到在這個主題下他分析失業均衡的主要部分。
我懷疑是否還有很多人會拒絕接受高度的非自願失業水平與我們設想的理想狀況有矛盾的這種觀點。這似乎是囉嗦了一些,因為這等於說:非自願的失業是一種對效率的損害,而經濟必須用這種效率來幫助其成員實現其目的。由於增加就業可能會增多社會消費所需要的貨物和勞務,但卻有利於那些得到工作的人,這就似乎不難讓人相信,這樣的就業在理論上雖然不會使社會每個成員都有淨收益,但至少可以保證不會給他們帶來損失。凱恩斯分析的基本結論之一,即至少在相當短的時期內,可能保持高度的失業水平,也就是說,(沒有政府的幹預)經濟成員們可能不會采取與清除失業一致的行動。我們試著看一看這種偏離理想的情形為什麼能夠持續存在。
我們接受了凱恩斯的論點,就可以很方便地把公眾所能減輕失業的方法分為三類:[1]主動地提高消費傾向;[2]主動地提高投資水平;[3]用降低各種利率水平來提高投資(或消費)的水平。我們從有關經濟決策的個別成員的觀點來一一加以考察。
第一,主動地提高消費傾向有其可能性。假使一個人的起初收入不變而對消費品的購買增加,我們可以預計這會有什麼影響呢?首先,即使這個人特別富有而且極端奢侈,但在其它情況相等的條件下,他的增購對總有效需求的影響通常是可以忽略的。很少有人,有足夠的個人流動性資源可以增加顯然為社會大多數人所無力承擔的個人開支。另一方麵,個人改變了開支水平還會對他的福利產生顯著不利的直接影響。他按他的收入所已經達到的某種儲蓄水平是特別適合他即時的需要和願望的,任何改變對他都是不利的。因此,除非他有理由相信隻有增加自己的開支才會形成普遍開支的增加,不然他這樣單獨地增加支出就很沒有理性。要注意這種情況也許會很反常:想預防不利的經濟波動也會部分地產生高度的儲蓄傾向,而這種儲蓄願望對於有效需求水平的不利影響本身就會帶來這種波動,至少是使這種不利的波動更加惡化。
我們現在來考察主動提高投資水平的可能性。我們的論點完全類似剛才講到的論點。孤立的投資活動對於有效需求的水平,對於就業的水平,似乎也不會有什麼顯著的影響。另一方麵,任何個人投資增加到某一點以後,一個單位投資增量所產生的預期的報酬,經資本化後所折得的現值,就不能被相關的利率證明是恰當的。預期的利潤並非與投資水平無關,但這兩者的關係,就同臨時備用的儲蓄水平與臨時可能使用之間的關係相似。因為提高投資的一般水平,至少在短期內會使有效需求的水平產生一種淨增加,從而提高就業水平。這有可能引起對多數商品的需求增加,從而足夠地提高利潤,而證明原先增加投資支出是正當的。但這隻有當企業個人相信,他的投資支出會使總投資支出的水平增加的時候,他才可能增加投資。由於這並不是一般情況,那就值得他以及每個企業家按環境不變的條件繼續以正常的方式來進行。這樣做,可能會使一群商人,也可能使他本人,損失一些潛在的利潤。
然而,這種投資情況的論點,僅在相對較短的期間內才能充分適用;此後,很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低的投資水平會造成社會資本的耗盡及投資邊際效率的增加。這可能誘使企業家增加投資支出,但卻並不是因為有效需求水平有預期地提高,而是因為他們預計到他們特定的產品供給將會減少,從而價值會增加的緣故。最後可能形成資本的再積累,因而返回到類似最初所遇到的一種低水平的就業情況。這種論點在事實上已成為分析商業周期的基礎。
我現在來講在個人主義經濟中,有趨向於自動消除失業的第三種可能。這裏實際上包括了好幾種可能性,因為它們基本上都是采取降低利率來有利地影響投資水平,也可能有利地影響消費水平,因而也會影響到就業水平。現在,有效需求的增加為銀行直接帶來利潤的方式是通過貸款利率的增加。因此,僅用減低銀行貸款項的利率來支持有效需求的增加,並不能表明對銀行家是特別有益的。
還有一個很重要且被熱烈討論的可能性是,用降低一般價格水平,特別是工資水平來降低利率。首先,一般價格降低有可能會影響收入,使那些手頭持有現金的人增加真實的購買力。這樣可以誘導他們增加開支,從而直接增加有效需求的水平。然而,我並不認為這種影響是直接且重要的。第一,因為現存的貨幣很多是信用貨幣,貸方的收益會為借方的相應損失所抵消;第二,因為我發現那些心理上的論點值得懷疑:他們認為由於貨幣價格下降而導致的真實購買力的增加很可能帶來(真實)開支的顯著增加,即使貨幣收入隨同物價減少也是這樣;再者,任何物價水平跌落對有效需求的任何有利影響可被對價格進一步跌落的預期所抵消,因為這可能導致人們為繼續增加給定數量貨幣的真實購買力而積聚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