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3 / 3)

明辨也。辨別同歸一乘之人。從權入實。本有三乘之漸次。既知全一成三。故明三乘之漸次也。

二正答三。初領前法一。

無名曰。無為無二。則已然矣。

人雖於理有偏圓。理本無二。是故究竟真實。同歸一乘無二之法。理當如是矣。

二責前人同。

結是重(平)惑。而可謂頓盡亦所未喻。

此約方便教中三乘顯然。以機不等故。結者二障。分別俱生即用也。惑是無明即體也。無明體上重重之結。故雲重惑。二乘但伏斷煩惱。菩薩伏斷二障。三乘五位。位位漸除。而前曰妄想都盡。結縛永除故。亦未曉此旨。是知即實而權。則三乘顯然。即權而實。理同一味。但謂一理無差。便泯三乘修證漸次者。未為知悟也。

三正答漸次四。初法喻正答。文二。初引喻。

經曰三箭中(去)的。

的謂紅心。三箭同中一的。喻三乘同證一理。

三獸渡河。

象馬兔三獸同渡一河。喻三乘同斷三界結惑。

中渡無異。而有淺深之殊。

同中一的。同渡一河則無異。喻同斷結惑。同證真理。而三箭到的有淺深。三獸入河。有深淺各別。喻三乘斷惑有深淺。證真有漸次。

者為力不同故也。

為者由也。由為三箭三獸力有大小故。入水中的有淺深之三。非為河的有異也。

二法合。

三乘眾生(合三箭三獸)俱濟緣起之津。

濟渡也。津河也。緣起則十二因緣。以法兼喻也。合上渡河。

同鑒四諦之的。

合上中的。然四諦十二因緣三乘別說。互不相通。如前引法華雲。為求聲聞者說應四諦等。若約互通。自有二義。一通觀義。如經雲。上智觀苦。得菩薩菩提。中智觀苦。得緣覺菩提。下智觀苦。得聲聞菩提。上上智觀苦。得佛菩提。則知二乘同觀四諦。通離十二因緣三世因果。但智用利鈍不同。二互觀義。說合十二因緣中。過現五支因為集諦。現未七支果為苦諦。則聲聞觀苦集。已了十二因緣。辟支觀十二因緣。已了苦集證滅修道。二乘皆然。但不如菩薩大悲行願。長行六度爾。菩薩五六雙修。圓證二空。豈不達三世因果。具道滅耶。此則三乘行門互具。故緣起四諦。通三乘斷證。今論本意。正約斷證二門。以緣起是三世因果。不出惑業苦三。則三乘通斷。故雲俱濟緣起之津。四諦是諦審世出世因果。如實真理。不過二空。三乘通證。故雲同鑒四諦之的。三乘既通名出世證真故。不約別分行相也。

絕偽即真(合上渡無異)同昇無為(合上中無異)。

三乘人同離三界生死。同到無為彼岸也。

然其所乘不一者。亦以智力不同故也。

所乘不一者。指三乘智行不同也。聲聞乘我空四諦出。緣覺乘我空十二因緣出。菩薩乘二空六度出。何故如此。下雲。謂智力有大小不同故也。合上淺深之殊。為力不同也。故知。諸佛本意。普欲令其如我無異。為彼智力未及。教有漸次也。

二校二乘智量。

夫羣有雖眾。然其量有涯。

羣者不一之謂。萬有也。言其萬有則通一切有境。若在佛智。必盡無邊。

正使智猶身子。辯若滿願。

梵雲舍利弗怛羅。此雲身子。弟子中智慧第一。梵雲富樓那。此雲滿願。亦雲滿慈。弟子中辯才第一。

窮才極慮。莫窺其畔。

窮極二聲聞辯才智慮。不能窺度羣有之邊畔。

況乎虗無之數。重玄之域。其道無涯。欲之頓盡也。

虗無重玄。即一佛乘。真常妙道。橫豎無涯。如何欲令二乘盡證。有邊事相尚未盡知。況無邊法體豈能盡證。則知二乘淺智力劣。故有階漸也。

三引外書明漸。

書不雲乎。為學者日益。為道者日損。

書是道經。今借文用。為者修義。學者斆也。道者履於性也。修學者。日益於見聞知解。修道者。履於自性也。則日損於知解惑結。吾教有學有修。止在於等覺。

為道者。為於無為者也。為於無為。而日日損。此豈頓得之謂。

修無為者。解惑漸除而無為漸現。此非頓得之言謂。

要損之又損之。以至於無損耳。

此三句。位位皆有。即諸位中。入住出之三心。即加行正行勝進行之三行。如斷初地惑。在地前要損。名加行入心。要者欲義也。入初地時又損即正損。名正行住心。至於無損。求進二地。名勝進行出心。則地地皆有此三行三心。至於無所損者。方惑亡解喪。心境一如。故地地皆證一分真如。又要損在三賢。又損在地上。至於無損。在妙覺也。此則約始教斷實惑說。若約終教。無斷而斷。雖惑本自真。而真隨惑緣。亦能隨斷緣。亦不妨斷。故楞嚴雲。理雖頓悟。承悟併消。事非頓除。因次第盡。若無惑可斷義。即歸頓矣。

四引經結智用。

經喻螢日智用可知矣。

淨名謂富樓那雲。無以日光等彼螢火。螢光喻二乘。曰光喻菩薩。此據三乘對辯。則知智有優劣也。

二別對菩薩。文二。初一乘諸位問。文二。初章名。

譏動第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