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最正當的“劫富濟貧” (3)(2 / 3)

同是一件商品,不論生產經營環節增加或減少,隻要其最後售價相同,其整體稅負必然相等,這樣稅收收入就不收生產經營環節變化的影響而保持穩定,並有利於專業化協作生產經營。

從理論上來說,增值稅是對商品和服務的增值部分所征的稅。但是在現實的經濟運行中,商品和服務的增值部分往往是難以計算的,如果我們沒有一種簡便的增值稅的征收辦法,增值稅就不可能真正地推行開來。那麼在現實中,政府是如何簡便而有效地征收增值稅呢?這就必須先了解一下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進項稅額=所購貨物或應稅勞務的買價×稅率

而銷項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對於一般納稅人,其應納增值稅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減去當期進項稅額。用公式表示為: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我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比如汽車廠商A決定向鋼材廠商B購買1000噸優質鋼材,用以生產汽車底盤。B廠的優質鋼材出廠價為每噸3000元,那麼這1000噸優質鋼材的出廠價總共為300萬元。但是A若是想取得這一批鋼材,卻必須向B支付351萬元,其中300萬元為銷售額,51萬元(300×17%)為增值稅稅額。對A廠來說,這51萬元為進項稅額;對B廠來說,這51萬元為銷項稅額。

假設A銷售汽車100台,總銷售額為1000萬元,其向顧客收取的價款為1170萬元。對A來說,這170萬元就是增值稅銷項稅額,那麼A應納的增值稅稅額為銷項稅額減去當期進項稅額,即170-51=119(萬元)。

在實際征收過程中,現代增值稅製一般是實行“憑發票注明稅款扣稅法”,不僅簡化了征收管理手續,而且形成了各個生產經營環節之間鉤稽關係,有效地防止了偷稅逃稅。

由於增值稅上述稅收負擔的合理性和征收管理上的先進性,在法國取得成功後,各國政府相繼仿效,在不到半個世紀的時間裏,發展成為一個國際性稅種,並且成為我國的第一大稅種。

個人所得稅——財富分割的利器

【經濟學釋義】

所得稅又稱所得課稅、收益稅,指國家對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一定時期內的各種所得征收的一類稅收。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所得是指人們在兩個時間點之間以貨幣表示的經濟能力的淨增加值。因此,個人所得就應該包括工資、利潤、租金、利息等要素所得和贈與、遺產、財產增值等財產所得。

【與讀者侃經濟】

個人所得稅更是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關,我們有必要重點了解一下個人所得稅及其征收的辦法。個人所得稅在名義上一般累進征收,即稅率隨個人收入增加而遞增,低收入者使用低邊際稅率,而高收入者使用高邊際稅率;又實行標準扣除和單項扣除,扣除隨個人收入增加而遞減,低收入者扣除占收入比例高,高收入者扣除占收入比例低。這樣通過累進稅率和標準扣除,達到累進征收、縮小個人稅後收入差距的目的。

根據新個人所得稅法,從2008年3月1日起,我國個稅免征額將從1600元/月上調至2000元/月。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9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

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5%,共9級。

例如小孟7月份取得工資收入為3500元,那麼他應該納稅為:

應納稅所得額=3500-2000=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