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指數——老百姓的幸福是可以衡量的
【經濟學釋義】
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欲望
【與讀者侃經濟】
事實上,一個人生活的幸福與否,從來沒有一個恒定的標準,在更多的情況下,幸福是一個人在現實生活中的感受,是與先前的生活,與周圍人的生活的一種比較。
簡單地說,幸福就是效用和欲望的比較。效用是人消費某一種物品時得到的滿足程度,欲望則是對某一種物品效用的強烈需要。比如金錢能夠給人帶來效用,每個人都有發財的強烈欲望,當一個人賺到了錢後,他就有一種幸福感。根據幸福方程式,如果兩個人的財富欲望水平相等,都是10萬元,那麼賺了5萬元的人就比賺了2萬元的人幸福。但是如果賺5萬元的人的欲望是10萬,賺2萬元的人的欲望是2萬,那麼賺了2萬元的人雖比賺了5萬元的人窮,卻比5萬元的人幸福。如果效用超過了欲望,幸福感就會消失。
現代經濟學認為,財富僅僅是能夠給人帶來幸福的因素之一,人們是否幸福,很大程度上還取決於許多和財富無關的因素,如感情、健康、精神等。一些社會學家和經濟學家通過大量的調查研究,發現美國人擁有的財富比歐洲多,但是美國人的幸福指數卻並不比歐洲人高。拿中國來說,人們的生活水平比改革開放前都有了非常大的提高,但是不少人卻常常“端起碗來吃肉,放下筷子罵娘”,顯然很多人對當前的生活水平並不滿意。
一般來說,人往往越是缺少什麼,什麼就越能夠給他帶來幸福。重病中的人恢複健康,遊子回到母親的懷抱,其幸福的感覺是無法比擬的。人的欲望是無窮的,一個欲望滿足了,又會產生新的欲望。比如你原來是租房住的,當你住進自己房子的願望得到滿足後,你就會非常幸福。但是這種幸福也許持續不了多久,新的欲望就產生了,比如買車、住更好的房子等,這時又會感到不幸福了。
幸福感和周圍人的比較有關。比如你雖然買了一套自己的房子,和以前租房住相比是有了很大的改觀,但是你的朋友都在住別墅,所以房子給你帶來的效用仍然很小,你的欲望滿足的程度很小,所以你幸福的指數也小。但是如果你住的是別墅,而你的同事朋友住的都是樓房,你就會感到非常幸福。所以我們常會用“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知足常樂”來安慰自己。
雖然幸福指數是老百姓的個人主觀感受,但是作為政府而言,理應發展經濟水平,提升生活質量,使老百姓真正能感受到幸福。經濟發展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如果“隻見高樓起,不聞百姓笑”,那是政府的失敗。
為政之道,以民為本;治國之道,必先富民。從古至今,曆來重民生者得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政府應該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始終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功由人民群眾共享。加快發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礎,離開發展談改善民生,無疑是空中樓閣。如果發展的成果不能為廣大人民群眾共享,同樣會脫離群眾、甚至失去民心。檢驗和衡量發展得好不好的最根本標誌,是看人民的富裕程度、幸福指數。